未籤勞動合同,未籤勞動合同!

時間 2022-03-17 14:50:23

1樓:

1.未籤勞動合同就以為著雙倍工資,具體計算為,自你開始工作之日起的第二個月份起算,至你實際離職期間,但最多不超過11個月。

2.雙倍工資的數額是包含已經按照約定工資的標準,正常發放給你的那一倍工資的數額的。因此,你實際可以得到11個月(或小於11個月,具體視你工作期限而定)的額外的一倍工資。

3.申請救濟的地方是當地勞動部門,去投訴,你會被告知調解,如果不同意調解,可以要求勞動仲裁。

總之,未籤勞動合同是公司勞動人事的一個硬傷,嚴格責任,不存在任何藉口和理由。只要不籤,而你實際和公司建立起了勞動關係,那麼,他們就得賠償。

手工碼字,希望能幫到你。

2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未籤勞動合同,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需從第二個月起,支付第八十二條規定的二倍的工資。

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4樓:北京律師薛媛

勞動法規定,公司應於勞動者入職一個月後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一個月後還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從第二個月起每月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作為補償。

未籤勞動合同 付雙倍工資是哪條法律

5樓:華律網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七條也有相應規定。按照以上規定,計算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

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還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那麼計算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

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 截至時間為滿一年的前一日。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用工之日起滿1年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1個月的次日至滿1年的前1日都應支付雙倍工資。

7樓:張偉傑律師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8樓:韓飛律師

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該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的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10、82條。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9樓:葉冬妹

為什麼我們沒有這樣的待遇

未簽訂勞動合同被辭退怎麼賠償

10樓:樂觀的

未簽訂勞動合同被辭退,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同時,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等都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經用人單位同意。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1樓:

可以主張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二倍工資,最多11個月。如果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主張賠償金,如果是合法解除,則無需支付賠償金,雙方協商一致的,應支付經濟補償。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關於辭退員工的經濟補償金

a、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一是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二是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三是勞動者不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四是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五是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b、無需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

如果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可以隨時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這也叫過失性解除勞動合同。

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如果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六種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擴充套件資料:

案例:未籤勞動合同擅自辭退員工賠償雙倍工資和經濟補償金

原告鄭某訴稱:2023年3月30日,原告鄭某因被告某駕駛員培訓學校招聘進入該學校,至2023年12月1日離開被告處,共工作8個月。被告違法不與原告簽訂勞動合同,不給予原告購買社會保險。

期間,原告多次要求籤訂勞動合同,補交社會保險,被告以各種理由予以敷衍推脫。

2023年11月30日,被告無故要求原告交納車輛承包費用10000元,原告因家庭困難無力交納,便遭到被告辭退。為此,原告於2023年12月22日向安徽省潁上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安徽省潁上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為此原告起訴,請求法院依法判決:

1、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原告29279.6元(2023年4月1日—2023年12月1日,每月工資4182.8元);

2、被告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4182.8元;

3、被告依法補交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社會保險費用(具體數額按社保局的計算為準)。

被告某駕駛員培訓學校辯稱:2023年9月30日,原、被告雙方簽訂了一份教練車承包合同,由原告承包被告的教練車輛,並可聘用教練,自主管理、自負盈虧地從事教學行為,承包期是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3月30日。

承包期間,原、被告之間按照培訓人員數量結算勞務費用,2023年3月至2023年12月,原告的勞務費用分別是1010元、2460元、3114元、4972元、5547元、4677元、2549元、3169元、3418元、1923元。該勞務費包括基本工資、獎金、防暑降溫費、服裝福利費等。

原告無教練資格證,被告不可能聘用無教練資格證的人員從事教練員崗位。所以,原被告之間是勞務合同關係,不是勞動關係。即使原、被告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原告訴請的雙倍工資計算也有錯誤,原告的工資應按照基本工資1010元計算,共十個月,即雙倍工資為10100元。

原告違反合同約定,私自離開用人單位,也未提前告知用人單位,其本身的行為違反了雙方簽訂的勞務合同的約定,原告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20000元。對此,被告將保留訴權。因此,被告不應承擔經濟補償金。

我國的勞動爭議案件是「仲裁前置」案件,本案中,原告雖提供了仲裁機構的不予受理通知書,但通知書中未載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據,即原告申請勞動仲裁時的請求事項不明,所以原告的訴請程式錯誤,應當先對起訴的訴請申請勞動仲裁。

潁上縣人民法院依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判決被告某駕駛員培訓學校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原告鄭某雙倍工資29279元;被告某駕駛員培訓學校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原告鄭某經濟補償金3274.9元;駁回原告鄭某其他訴訟請求。

12樓:華律網

未簽訂勞動合同工傷賠償的標準是否跟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工傷的賠償標準一樣呢?未簽訂勞動合同工傷怎樣賠償呢?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出現工傷的,受傷職工仍可以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要求工傷待遇。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的,則應由用人單位承擔或賠償全部的工傷待遇。如果用人單位與職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並不影響勞動關係的成立,也就是說雙方存在事實的勞動關係,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傷的,仍屬於工傷,可以要求工傷待遇。在處理工傷時,應該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認定工傷並**終結後再申請傷殘鑑定,之後再根據鑑定的傷殘等級等情況確定具體的工傷賠償金額。

對於賠償金額,如果與用人單位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六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未籤勞動合同,老闆拖欠工資,沒有籤勞動合同要怎麼投訴公司拖欠工資的

1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你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是申請勞動仲裁 2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 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 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 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 工作證 服務證 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 ...

未籤合同可以隨時辭職走人嗎,未籤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走人嗎?

困難解決局 在我們的生活工作中,很可能遇到這樣的問題,在公司工作但是未簽定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走人嗎?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簽了合同也能走人的。沒有籤合同你還可以主張公司給你雙倍工資呢 如夢水雲間 可以。但也要書面離職通知單位。 桎煉 可...

未籤勞動合同怎樣追討賠償金

1 公司在與你建立勞動關係後就應該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就違反了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的規定,需要承擔支付第八十二條規定的二倍的工資的法律責任,時間從進入公司工作滿一個月的次日起開始計算。2 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內,僅約定試用期是無效的,你有權要求公司支付同工種 同崗位的工資,且二倍的工資也應以此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