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你要說自己是待業就好了。
你現在工作的這家公司,可以說和你沒有任何聯絡,你的離職證明也不要緊,新公司不會看那些東西的。
如果你跳槽成功,可以和現在的公司說明,說不想做了,這裡不適合我,因為你們現在沒有任何法律上的合同關係,你只是試用,只是僱用關係。公司沒有權力扣留你的一根頭髮,如果他們不給你,你可以直接報警。
人品再不好的人,也怕警察,不用理他。
有目標就朝目標前進,不用怕什麼。
2樓:驕傲的倔強
你就直接跟你的新公司說清楚原因就行,直接告訴他你現在的情況,要不然越描越黑,整不好弄巧成拙了.至於現在的公司,如果申請辭職不行,就直接不幹算了,你檔案應該不會有什麼影響,你剛去一個星期而且是適用,你想想如果你是老闆你會把一個適用期的員工檔案寫上你的資料嗎?適用期本身就是互相磨合和考量的階段.
這個時候提出辭職不會為難你的.
3樓:那年那月那日
一般來說,離開現在這家公司想拿回原來那家公司的離職證明,基本是不可能的,這個跟管人力的人品沒關係。我也有過類似的情況,只是我入職後就跟新公司簽了勞動合同,還跟我結算了工資。這家公司給我重新開一份離職證明,原來的離職證明這家公司不退。
我覺得,要是你跟你原來那家公司的人事部的負責人關係好的話,最好就是讓他幫你重新開一分一模一樣的離職證明。
跳槽離職前有哪些需要注意的細節?
4樓:
跳槽到下家需要注意的細節跳槽到已經找好了單位,需要注意的就是跟原公司的合同問題,一般跟公司籤合同,合同上都會對辭職有規定,辭職需提前一個月提出,也就是在第三十一天可以辦理辭職走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但一般不會拖那麼久,基本上就是遞交完辭職信後,公司會安排接應的人手,只需要把自己的工作細緻全面的完成交接,基本上就是把你的工作都教會並且交給她(他)就可以走人了。但也有些公司,人手不好交接,會拖一個月他們趕緊利用這期間去招聘,找到合適的人手才會讓你再交接離職。在跟下家交代多久可入職的時候,一定要留出充分的時間來,能省下不必要的麻煩。
即使不需要一個月,那邊離職後,你可以歇上半月再去新單位入職。離職時,五險一金最好問清楚交到哪個月份了,這樣去新公司就職的時候,如果差了一個月的,可以提出讓新公司給補上。
裸辭需要注意的細節裸辭的盆友們,最好讓原單位給開個離職證明。這樣找下家的時候給原單位離職證明會比較說服力。同樣的五險一金一定要問清楚交到了幾月份。
如果短時間內找不到工作,可以在離職辦理後的半個月內去就業局,這樣可以領到不超過24個月的事業補貼,每個地區可以領到的補貼數都不一樣。如果你辭職做了自由職業者,還能在工作地點的各區人才市場繳納養老保險,如果是本市戶口可參加醫療險和生育險。自由職業者順產報3000元,剖腹產報3500元,自由職業者與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繳費額度也不一樣,企業職工個人承擔8%、公司承擔20%,自由職業者只需承擔20%。
從公司辭職後公積金會被封存,如果是農村戶口直接提取的,自己可去住房公積金的**去查詢需要帶的證件即可去辦理,城鎮戶口就不行了,需要找原單位幫忙代辦理提取公積金。
你可以利用這段時間積極找工作,外地戶口在北上廣等大城市五險一金最好不要中斷,因為買車買房都需要連續繳滿幾年的政策。如果你在北京、上海、深圳,還是外地戶口,就明白社保是不能中斷的,社保需連續繳夠年數,才能買房搖車號,跟生活都息息相關。比如在北京,規定「納稅按年」、「社保按月」連續繳納5年以上才能買房搖車號;上海規定社保連續繳納2年以上才能買房;在深圳買房需要社保連續繳納1年以上、搖車號需要社保連續繳納2年以上。
不要因為怕中斷社保,卻選擇了代繳機構來繳納社保。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才能通過單位繳納社會保險。如果雙方沒有建立勞動合同關係,只是通過虛構勞動關係、偽造證明材料等方式獲取社會保險參保和繳費資格,也就是說,「掛靠」繳納社保是違法的,而且還將會被追責。
所以,儘量避免裸辭。
試用期辭職(急!高分!)
5樓:復部平次
1、提前三天就可以。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至於約定的七天,屬於約定無效。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
2、《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應該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同時發放,根據是《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注意:本款說了「同時出具」,這也與《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有關聯,3天時間夠他們出具證明書並蓋章了。
實踐中很多公司人事部門都有《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的樣板,只要填充內容就可以了。不過實踐中也有公司故意拖延時間,若沒大影響,多等幾天也可以。
祝順利。
對修改問題的回答:
是。根據《勞動合同法》第50條,應當「同時」出具離職證明書給你。
我在這兒不得不對是否離職當天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說一句:《勞動合同法》第50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這個「同時」,為何不是當天?這當然至少該是當天,因為這在法律上有明確規定。
更苛刻點說,說當天還不合適,而是該同時。
當然實踐中有些公司並非當天給你,而是當天簽署,而後如樓主所說的單位說去蓋章什麼的耽誤幾天,但有人這麼做,並不說明公司這麼做不違法(比如樓主本公司跟他約定在試用期提前7天通知單位才能離職,這也是違法約定,但公司也這麼做了不是?)。公司確屬違法了,但勞動者是否追究,那是另一回事。
在此不得不強調,看清《離職證明書》的時間確實是非常重要的,但公司因為自身原因(比如公章程式),而違法給勞動者新增義務(比如過幾天來拿《離職證明書》,又花車馬費、又花時間),嚴格追究的話,公司應當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付賠償責任(比如誤工費、比如車費),但實踐中追究起來程式較複雜,勞動者不追究,是勞動者放棄權利,而不能說公司這樣做就是對的,更不能說公司這麼做就是不違法的。
實踐中很多大公司有《離職證明書》的格式樣板,蓋公章後放在人事部門,填寫內容即可,**部門聘請文職人員(僱員)也有《離職證明書》樣板,放在人事部門,這些都是守法的。
6樓:李蘇律師
樓上的不要誤導,
一樓說的對,新勞動合同法已經明確了試用期內辭職勞動這隻需提前三天通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作用在於確認你與用人單位勞動關係終止或解除的具體時間,因此用人單位有義務為勞動者出具該證明,為了防止風險,你可以在離職時請單位出具欠付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的宣告並經單位領導簽字或蓋章。然後以此證明擇日再取回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這裡要注意一點,看好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上的時間是否是離職之日。
對《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的理解不能過於片面,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證明的意思並不一定是要在離職當天給你這份證明,恰恰相反,是以這份證明上的給付日期或者簽署日期來確定你勞動關係解除或終止的時間。也就是說,這份證明從某種程度上可以證明你與單位解除了勞動關係的時間點,當然這種證明力並不強,實踐中我們往往建議用人單位出具具體的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如果沒有通知,則以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上的時間為準
7樓:李校帆律師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8樓:匿名使用者
1、試用期內員工提出辭職之需要提前3天即可。合同的約定不能推翻法律的規定。
2、至於具體的辭職的手續法律並未做規定,具體的程式是單位自己的規定。但是員工從當天即可以離職,單位應當結清工資。
9樓:匿名使用者
1 只需三天 七天不符合勞動合同法
2 勞動合同法沒有規定當天給員工
10樓:山野柴胡
1、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約定的條款不得違反法律法規;
2、《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可以經有關部門審批,延緩辦理。
11樓:匿名使用者
1.法定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沒有通知義務
2.依據公司工作流程來,沒有法定強制性的規定
12樓:匿名使用者
一、原則上,與公司簽訂《解除勞動合同關係證明書》當天,公司就應該給你一份的。
二、但如果公司真因為公章的問題必須走那個流程也情有可願。只是,問題是,公司的公章誰負責保管?不是公司負責人事工作的同志嗎?這個問題值得考慮。
三、當然,如果原合同規定辭職必須提前七天向公司申請,那麼你只能按照合同辦事。否則公司會根據合同條款向你提出索賠。當然了,如果公司操作違規,那麼你也可以向公司提出索賠。
祝好運!
13樓:暴暴的故事
1、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你與公司所籤的合同中寫的七天與法律不符,應當以法律規定為準,勞動者在試用期提出解除合同應當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
2、法律只規定了用人應當在解除合同的時候出具相關的證明材料以及材料的內容,並未對出具證明的期限加以規定。正規公司申請公章辦理手續等,3-4天時間算比較正常的。
14樓:不認輸不認命
合同上寫7天那當然就得提前7天了,但是公司提前批下來讓你離職那就沒問題了。
公司的章不就在公司,為什麼要三四天才能蓋上?這個你催催,應該沒什麼問題。
15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辭職,只需三天。
三天以後合同做廢
16樓:匿名使用者
3天即可。超出3天約定無效。
應屆生試用期辭職問題(高分求解) 70
17樓:
衝動個屁啊,才實習期就把報到證和戶口遷移都交給公司,辭職吧,記得跟人事部的說要拿回你的的兩樣證件就好,一般公司也會自動幫您轉回到人才市場的
18樓:軍軍燕子果果
沒簽合同之前你都是自由身,你只要現在向公司提出離職,然後到公司人事部把你的戶口遷移證拿回來(沒簽合同之前公司是不會動你任何的資料的及當案的)然後到你老家的派出所報到就可以可!!!
關於試用期辭職的疑問,試用期辭職問題?
你問的其實是接觸勞動合同的問題。我國 勞動法 第31條規定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部辦公廳 關於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覆函 勞辦發 1995 324號 規定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
關於試用期的問題,單獨簽訂試用期合同合法嗎
不合法。根據 勞動法 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 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具備以下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一條規定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由此可以看出企業在與勞動者簽訂 勞動合同 中約定期限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而只有簽訂 勞動合同 才具備簽訂 試用期 的法定條件,同...
關於試用期休假的問題,試用期期間放假的問題
公司規定不違法。休假,不是休息日,公司規定上兩個月的可以休假8天,是公司在法定工作時間之外給予職工的福利,可以規定試用期職工不享受。但是,公司應當是遵守勞動法規規定的工作時間,無論是試用期還是正式期的勞動者,均必須保障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天,每天 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延長工作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