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吾心足矣
你好!根據從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沒有正式的書面通知,也沒有重大的錯誤發生」,顯然你就不在上法所述之列。
建議:先與這位主管溝通,爭取重新獲得勞動權,否則你可根據下條款提出你的訴求: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祝維權順意!
2樓:呂艾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
用人單位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提問者沒有接到書面通知,單位口頭通知,
是違反《勞動合同法》,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勞動者可以依法讓單位出具書面辭退勞動者的理由。
單位如果拒不出具,並且阻撓勞動者上班,勞動者可以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單位違法辭退你,
你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定,按每滿一年工齡賠償你2個月工資。
單位沒有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要給勞動者額外一個月的工資補償。
3樓:
如果用人單位口頭說要辭退你,你在沒有接到正式書面通知(蓋有公章)前,按時上班,否則拒絕辦理離職手續。如果僅憑用人單位口頭說辭退你就不上班,到時用不良單位會不承認說你自己曠工,按自動離職處理。
你可以要求兩倍的經濟補償金,或者繼續履行合同。協商不成最簡單的方法是**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
4樓:一清
你可以要求給你一個月代通知金 和工作時間每滿一年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協商解決否則申請勞動仲裁
被辭退 賠償金,被辭退怎麼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 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
勞動法工傷辭退賠償 10,工傷被辭退怎麼賠償
一 勞動法辭退補償標準。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 設區的市級人民 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
合同期內被公司突然辭退,如何要求賠償
可以得到賠償金。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公司單方面解除合同,補償方式因解除合同原因而異。一 勞動者嚴重違法違紀,公司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合同,沒有補償,相反,公司可以主張勞動者賠償損失。二 公司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合同,公司應當按照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