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李春復
您上述問題我的分析看法如下;
1,首先確定您有不可推卸的責任。2,公司部門主管領導已經對材料單籤認了,也應該付有一定的領導責任,不應該單一過分百分之百的強調員工的過錯和補償公司經濟損失責任。3,老闆沒有和你鑑定勞動合同或者說沒有對您上崗前進行培訓,都是違反勞動法的,也應該付有一定連帶責任。
根據以上分析和事情經過扣發您的一些工資和獎金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而是達到的教育員工的目的。但是不應該不給開一分錢的工資和開除,這樣做是不妥當的。我個人認為領導者應該責令員工檢查工作過失原因或待崗培訓,保留給開基本生活費是最佳決策。
解決辦法;1,自己找老闆協商解決充分發表您的理由,注意態度要誠懇好一些取得老闆的同情心事情就好辦了。,2,找;通過認識老闆的人協商解決處理是最好的選擇。,3,選擇勞動仲裁委員會解決辦法比較複雜難辦一些,因為取證太難啊?
1,您必須有充足證據證明您與該公司的勞動關係實際的存在,。2,能證明老闆沒有和你鑑定勞動合同的證明,3,能證明您老闆沒有讓你培訓就上崗工作的證明。還有領導籤認的材料單等。
因為法律是注重證據的所以必須具備。以上提供您參考選擇好嗎。
2樓:慕雲澤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沒有證據證明是勞動者原因,超過一個月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要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
3樓:
選擇勞動仲裁委員會解決辦法比較複雜難辦一些,因為取證太難啊?您必須有充足證據證明您與該公司的勞動關係實際的存在,。
4樓:曦璐飄飄
老闆在你工作期間本身就為與你簽訂合同,這個行為本身就違反了新勞動合同法,具體的細節你可以諮詢下律師~~會給你很好的解答~~
5樓:智慧姥爺爺
這個找勞動仲裁不一定有用 你有時間就和老闆鬧 爭取到自己的利益 你們老闆這麼做肯定是不合法的 誰讓你沒簽合同 又是試用期 估計老闆是利用這個機會炒掉你 你現在心裡肯定有氣 如果不想和公司再搞下去 就算了 人也累 如果想搞的話 就每天去找老闆 天天做在公司門口 讓大家都知道知道 能拿多少是多少 比沒有的好
6樓:深圳劉勇
1、工資應發放。2、依據規章制度,單位可能會反訴要求你賠償。3、損失5000左右,建議到此結束,訴訟價值意義不大。
以上供參考。
7樓:匿名使用者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若您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或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單位可以立刻解除勞動關係,並不需支付您經濟補償金。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如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您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系單位原因),應向您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
8樓:唐玉欣律師
你的這種情況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雙倍工資,經濟補償金,及補繳社會保險。
至於因你的工作失誤導致公司損失的事,要看公司的具體制度是如何規定的,舉證的責任在公司,應該由公司舉證證明是因你的工作失誤而導致公司的損失,損失的大小是多少,到時你一是不承認公司有告知你有關這方面的制度,自己也從來沒有看到過,二是說明這事情是也不是你自己一個的責任,上面已經有經理的簽字。
一定要維護自己的權利,至少工資一定要得到,這是勞動所得嘛·!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長沙唐律師
非常著急,**等。 我已經離職了,離職之前工作失誤造成公司5000左右損失,公司扣了我全部工資,是否合理 50
9樓:匿名使用者
離職之前工作失誤造成公司5000左右損失,公司是不能扣全部工資的,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要求其支付應得的工資。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10樓:悅讀職場
鑑於你的問題下面分享兩個案例基本可以說明問題實質:
案例一:職工擅自離職如何賠償損失
小林是大華紡織廠的保安,簽訂有2年勞動合同。小林工作半年後,覺得工作性質簡單枯燥,提出調換工作崗位的要求,廠裡沒有同意。小林一氣之下在值夜班時擅自離職未歸,導致他看管的倉庫失竊,給廠裡造成5000元損失。
紡織廠以小林沒有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擅自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為由,要求其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將他訴至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委員會裁決小林賠償損失。小林不服訴至法院,法院判決支援了仲裁委員會的裁決。
★法理評析★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小林與廠裡簽訂有勞動合同,雙方就形成了法律上的勞動關係,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直至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為止。但並不是說勞動合同不可以變更和解除,我國《勞動法》第24條規定: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但按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法》第102條規定: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小林雖然向廠裡口頭提出調換工作,但不能認為是一種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它缺乏勞動法規定的形式要件(即書面申請)和時間要求(提前30日),因此雙方之間因勞動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並未終止。小林在沒有依法與廠方解除勞動合同前擅自離崗,給廠裡帶來的損失依法應予賠償。
案例二:擅自離職,賠償企業損失
申訴人:某省皮具製品****。
法定代表人:某省皮具製品****
被訴人:李某,男,20歲,某省皮具製品****工程師。
案由某省皮具製品****以李某未經提前通知,就擅自違反勞動合同,到外單位工作,給公司造成了經濟損失為由,申訴要求被訴人給予賠償。
調查過程
經查明,被訴人李某系申訴人某某省皮具製品**** 職工,2023年從某輕工學院畢業。當時某省皮具製品****為錄用李某支付某輕工學院培養費6000元。2023年7月12日,雙方鑑定了勞動合同,合同規定:
合同期限15年,勞動者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需賠償用人單位培訓費用損失。2023年7月,被訴人被申訴人選派澳大利亞進修一年,進修費用摺合人民幣35000元。進修期間工資照發,總計8736元。
2023年回國後擔任申訴人副總工程師,並就出國進修,鑑訂一個補充協議,協議規定:如果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該出國進修費用(包括工資)用人單位均有權要求賠償。4月28日李某不辭而別,留下一紙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宣告。
5月3日,申訴人發現被訴人在當地中外合資某皮革製造****上班,擔任副總經理。
分析意見
仲裁庭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勞動者有辭職權,但必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百零二條規定: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賠償辦法》第4條規定,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本案中的被訴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既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的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訴人的規定,而且違反雙方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的約定,造成了申訴人的經濟損失,被訴人應當賠償招收錄用費用和出國進修培訓費用。
調查結果
1.被訴人賠償申訴人培訓費用經濟損失43736元;
2.被訴人賠償申訴人招收錄用費用損失6000元;
3.雙方勞動合同自本裁決生效日起依法解除。
經驗教訓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通過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係以後,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不得隨意離職,否則,依法追究違約賠償責任,賠償範圍包括: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勞動合同約定的其它賠償費用。
11樓:旁智敏
顯然是不合理的。如果是工作失誤,不是故意損壞的,公司不能罰你這麼多的工資,最多隻能罰你工資的20%,比如你工資一個月為4000,這件事出現的後,最多罰800。所以公司的罰款顯然是不合理的,另外呢,你出了這事情,原因不應由你一個人承擔,你的上司要負管理責任,他扣的錢應更多。
如果樓主不清楚可以打勞動申訴**12333,或直接到當地勞動局申訴。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到當地勞動局投訴你的公司,因為失職的要扣都有個限度,沒有可能扣光的,還有看你入職時所籤的勞動合同。 如果沒有籤勞動合同他就一分錢都不能扣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看你的工作是什麼,他算出來的5000元損失是怎麼得出的,要是不合理你可以對公司進行勞動爭議仲裁或舉報公司
14樓:手機使用者
勞動法是不允許任何企業,個人私自扣除勞動者的工資的。
雖然你給公司早成了損失,但是與你勞動成果沒有關係的。你可以直接和他去要。
當然,你要覺的一定是自己的失誤,自己很慚愧就可以不去要。
如果你想要,可以找些理由,比如給公司造成損失並不完全是你的失誤,你可以自己找理由麼。
1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以及《勞動法》等相關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超過當月工資的20%扣款違法。
縱橫法律網 貴鑄律師
我被老闆開除了,他卻不發工資給我,怎麼辦
16樓:書生之見是我
建議到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和投訴,催討被拖欠的工資。要求解決。勞動監察大隊就是處理此類糾紛的專門機構。
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員工失誤造成公司損失,員工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怎麼賠償法?
cd陽光大哥 首先,在處理訂單過程中因小數點的關係造成100萬左右的經濟損失公司應該通過法律途徑避免損失。比如與對方單位協商解決小數點的問題,協商不成通過法院撤消訂單或訂單相應條款 訂單具有合同性質,顯失公平的合同或合同條款可以申請法院撤消 為避免損失而額外付出了成本,其中一部分應該是職工工作疏忽給...
因為工作的失誤對公司造成損失開除員工,員工能獲得賠償嗎
解除勞動合同合法的,應當賠償用人單位損失。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三 項規定,勞動者嚴重失職,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1 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是故意造成的,則全額賠償 若過大過失造成的,則部分賠償,賠償比例由法官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工作失誤造成客戶損失應該誰來負責
天津市劉律師 根據有關規定,這樣的損失主要是有公司來承擔,如果是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者有過錯造成公司損失的要給公司承擔賠償責任,這樣前提下勞動者承擔部分賠償。 弄影無痕無痕 這種事,只能是公司承擔,個人無法承擔。既然公司風控部稽核通過了,公司應該承擔責任。合同又不是跟你籤的,起訴的話也只能找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