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工被辭退,對以後工作有什麼影響

時間 2024-12-20 11:45:23

1樓:今生只為嬌

曠工被辭退,對以後工作沒有什麼影響。只要沒有犯罪,不到派出所立案的話,一切都不會受影響,放心吧。

2樓:知道

曠工辭職有什麼後果,曠工的原因。

3樓:的源頭

您好。您好,我是的合作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

提問。您好,我在浙江泰隆商業銀行上班,試用期內。已經填寫了員工離職申請表。

也在走程式啦。但是銀行現在要求我去上班,上滿乙個月才可以離職。並且我今天請了一天病假銀行沒有批准,我也沒有去上班。

銀行說我連續不上班,屬於曠工,是要被開除的。

想跟您諮詢一下,這種情況被開除,對我個人檔案會不會有影響呢。會不會影響我考事業單位。

試用期期間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是不需要付違約金的。試用期內,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無需附加任何條件的。用人單位不能以合同中約定為由,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如果在試用期期間,沒有履行正常的辭職手續,並且給用人單位造成了一定的損失,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進行一定的賠償的。

不會的,試用期三天就可以走。

提問。我是14號籤的員工離職申請書,領導簽字啦,但是15號才拿到分行人力資源部。現在銀行咬定我今天沒有去上班,屬於曠工。

我是週日給副行長和營業經理在微信上發定位離職,週一跟人事說我要離職,辦手續。週二找支行領導簽字,週三把簽好字的拿到分行去。現在說我沒有上班。

我現在想要諮詢,我要是不去上班。被開除的這種情況。會不會影響我考事業編。正常的我找工作呢。

不會有影響的,這個你不用擔心的,解除勞動合同不會被記入個人檔案,沒有任何影響。

提問。是被開除。不是正常的解除。

開除就是解除的一種,法律上並沒有差別。

提問。好的。我明白了。那我想請問,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書面告知,是不是符合法律的。如果銀行不認,就讓我上班。我應該怎麼做可以維權呢。

三天告知就可以走,銀行為難你你就申請勞動仲裁。

提供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勞動合同、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等。

試用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試用期只是乙個對於錄用標準的複核的時期,僅此而已,如果公司可以在試用期間舉證員工不符合事先約定的錄用條件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否則一般來說其他情形下,與轉正後都是一致的。試用期並不是法外之地,也不會剝奪很多勞動者的權益,而只是對於勞動者入職前所提供的資訊的乙個檢驗期。

以上就是我對您問題的了,如果您滿意的話可以我的建議或者點開我的頭像關注我。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的,祝您後續的處理能夠順利,再見 !

曠工被開除對以後就業有影響嗎

4樓:劉智林

法律分析:因曠工被開除對就業會有一定影響。

曠工,指無正當理由,不請假或者請假未被批准而不出勤,是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行為。曠工被開除,相關檔案會被送往社會保險機構,也會存入個人檔案,勞動者再求職的時候,用人單位會因為不守紀律個人史有所保留,影響錄用。

法律依據:《中鬧首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神陪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液瞎數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曠工開除有什麼影響

5樓:唐衡虎

法律分析:勞動法法中沒有關於曠工的規定,根據《公務員法》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可以予以辭退。

勞動合同法》中也規定了: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員工,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職工信察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企業有權予以除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九滑笑茄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公升改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第二十一條 企業,事業單位處分職工,工會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企業單方面解除職工勞動合同時,應當先通知工會,工會認為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合同,要求重新研究處理時,企業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職工認為企業侵犯其勞動權益而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工會應當給予支援和幫助。

由此可見,在對曠工職工作除名處理時,應當徵求企業工會的意見。

曠工辭退有什麼影響

6樓:劉麗穎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公司有責任為勞動者辦理後續事宜的義務,要不然勞動者有權向工會、仲裁委員會等反映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掘寬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配散簡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培褲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曠工辭退的後果

7樓:潘達懂發

曠工被辭退的影響是對今後找工作,沒有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對社保、檔案、信貸、按揭等方面會造成較多阻礙,曠工被辭退是不會計入檔案的,非因勞動者自身的原因被辭退的還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補償金。

曠工被辭退的影響是對今後找工作,沒有辦理相前餘穗關的離職手續對社保、檔案、信貸、按揭等方面會造成較多阻礙,曠工被辭毀薯退是不會計入檔案的,非因勞動者自身的原因被辭退的還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補償金。

一、曠工被辭退有什麼影響

曠工被辭退有以下的影響:

1.曠工被辭退的影響,主要影響是對今後找工作的影響,如果用人單位在錄用時經過了解,發現當事人曾經曠工離職,那麼通常會拒絕再次錄取。

2.其次,由於曠工離職,沒有辦理相關離職手續,各人的社保、檔案、信貸、按揭以及其他需要勞動合同或者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的方面,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曠工被辭退的影響也是十分大的。

3.另外,曠工離職和自動離職有一定差別,根據有關規定,如果職工要求停薪留職,但未經企業批准而擅自離職的或停薪留職期滿後1個月內既未要求回原單位工作,又未辦理辭職手續的,企業有權按自動離職處理。

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建議當事人離職時,應該依法申請離職。

二、曠工被辭退會記入檔案嗎

慧卜 曠工被辭退不會計入檔案。現在是市場經濟,檔案的作用不大。並且,一般的用人單位是無檔案**權的。

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本人工資,俗稱2n;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乙個月本人工資,n。

三、因曠工被公司辭退的可以拿到失業金嗎

領取失業金需要員工非本人意願離職,如果員工本人辭職的話是無法領取的。

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曠工被辭退有哪些情形?

8樓:王長玉

曠工就是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響,職工無法履行請假手續情況外,職工不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又不按時出勤。通常是指無正當理由缺勤行為,一般包括以下情形:

1、未履行請假手續或請假未獲批准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2、請假期滿,不續假或續假未獲批准而逾期不歸;

3、不服從工作安排,不按時到安排的工作崗位工作的。

員工曠工幾天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應由用人單位規章制度進行規定。這裡應注意用人單位規章制度需要具有合法性,包括內容合法和程式合法。

一、曠工怎麼定義?

曠工是指職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請假或請假未批准的缺勤行為。曠工按工作日論。我國常見的關於曠工的規定有:

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五天,或在一年中累計曠工十天,立即解僱、無正當理由未經主管批准,每年曠工三次(含)以上或者累計三天(含)以上,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等。結合曠工的字面意思和常見的規章制度的規定,曠工應當具備以下三個要件,一是未按規定提供勞動,二是未經主管批准,三是無正當理由。缺少上述任何乙個要件,均不構成曠工。

二、無故曠工違反了什麼紀律?

從《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來看,曠工不屬於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為。根據《新華字典》釋義,曠工即正常工作日職工不請假或請假未批准而缺勤;有關內容規定,曠工是指勞碧伏動者因私無故不正常出勤,物孫是一種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故筆者認為,公務員曠工違反了勞動紀律,本質上是不按要求報告個人去向、不嚴格執行請示報告等組織制度的行為,與不按照有關規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組織請示報告重大問題、重要事項的行為錯誤性質相似,違反了組織紀律的相關規定。

若曠工達到情節較重的程度,應根據《中國共產悔螞攜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六十六條給予行為人紀律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曠工離職對以後找工作有什麼影響,曠工辭職要記入檔案裡,對以後找工作有影響嗎

勞動者曠工離職對以後找工作是沒有什麼影響的,但是如果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其造成一定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的,具體的賠償損失需要區別對待 1 勞動者故意造成的損失需要100 全額賠償 比如因為失戀啊 心情不好啊,故意破壞用人單位的產品 裝置等 2 勞動者存在重大過...

曠工被辭退有賠償嗎,關於曠工辭退單位是否要支付補償金

勞動者曠工達到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程度,用人單位依據 勞動合同法 39條和規章制度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勞動合同法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 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在制定 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 工作時間 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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