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可以蒐集證據後申請勞動仲裁。1、證明你與現在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可以證明哪一天入職的。2、證明原來的工資待遇約定,如果沒有合同,可以找找有沒有證人等,錄音中要有工資約定的相關內容。
3、蒐集存在加班方面的證據。仲裁時,還可以提出沒有籤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
2樓:蝶love之戀
已建立勞動關係的,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在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未在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在此期間想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仍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違法期間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外,還應當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首先如果你們公司有跟你幹一樣活的人拿比你更高的工資的話,即使你沒有證據證明你們原來協商的工資是多少,但根據同工同酬你可以要求他付給你跟你同工的那些人的工資。第二你們沒有簽訂合同,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他付兩倍的工資,仲裁不行可以起訴。
3樓:東華田
可以拿會工資,但是要有你在**工作了十個月的證據,因為按照勞動法規定,最長6個月還不簽訂勞動合同,老闆已經違反了勞動合同,按雙倍的工資補還給你啊,應該去勞動局提出維權。
只有乙個人的工作,而且沒有實質的證據證明你在工作,如果老闆死賴皮不承認你在**上班,那麼你也沒有辦法,因為勞動法是建立在僱傭關係上的,而且你工作的地方有沒有營業執照都是問題,你可以到勞動局去諮詢,不過按照我的觀點,如果老闆太賴皮應該很難拿回來的。
4樓:周春曉
你有權主張雙倍工資差額。
老闆不給結工資怎麼辦沒有合同
5樓:李超
法律分析:1.和老闆協商解決;2.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3.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訴;4.可以向勞動監察機構投訴,由其責令用人單位改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老闆不發工資怎麼處理,沒有簽訂合同
6樓:翟翼翔
法律分析:拖欠工資是違法行為,不籤合同也要給工資。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監察投訴;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老闆不給結工資怎麼辦沒有合同
7樓:閔濟巨集
沒簽勞動合同的,可以主張雙倍工資和辭職時的補償金。
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當事人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當事人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
法律依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沒簽合同
8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老闆不給工資沒簽合同,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進行投訴,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報酬,進一步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主張權利;不是勞動關係而是其他民事合同關係,則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合同相對方支付一定的報酬。由於沒有書面合同,因此,需要證明自己付出勞務或者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事實和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六十二條。
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9樓:點行**
1、到勞動部門投訴先到勞監大隊去進行投訴,勞監大隊調解,它沒有強制性,只能到公司去進行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工資就可以追討回來,如果調解不成功,再到勞動佈局投訴。2、申請勞動仲裁 到勞動局,進行勞動仲裁申請,在遞交申請前需要到工商局列印用人單位的資訊。拖欠工資須承擔法律責任我國《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老闆不發工資怎麼處理,沒有簽訂合同
10樓:法妞問答**諮詢
老闆不發工資處理,沒有簽訂合同:公司不發工資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提供相關證據,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也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前脊,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適用範慧吵滲圍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碰遊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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