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了法律邏輯學之後,你的邏輯思維能力的提升表現在哪些方面

時間 2021-05-11 05:22:31

1樓:東嶽

1:更容易地透過表面,看清複雜事物(尤其是摻雜了大量繁複且真真假假的資訊)的本質和脈絡,從而能夠更合理地調配資源,儘可能把每一刀都切到蛇的七寸上,以儘可能低的成本解決問題。

2:更進一步麼,就是能夠使你更容易地說服他人

結合實際談談學習法律邏輯學的收穫

通過法律邏輯學課程的學習,你自己有哪些收穫

2樓:命中註定的

我的收穫是,邏輯學遠不是一門成熟的學科。體現在以下幾點。

一是邏輯學建立在大量抄襲語法的基礎上,還沒有形成自己的體系。概念就是語詞,判斷就是句子,條例就是段落(因果段落)。解詞就是定義。

簡單判斷就是單句,複雜判斷就是複句。性質判斷就是主謂句,主項就是主語,謂項就是謂語,聯項就是聯結詞,量項就是數量定語。假言判斷就是假設複句,假言判斷的規則就是假設複句的關係。

選言判斷就是選擇複句,選言判斷的規則就是選擇複句的關係。聯言判斷就是聯合複句,聯言判斷的規則就是聯合複句的關係。論證是議**的寫作方法。

簡單推理就是句式轉換。雖然邏輯學強調與語法學的區別,實際上仍然是一回事。

二是各部分之間缺乏理性聯絡。概念分為單獨概念和普遍概念、**概念和非**概念、正概念和負概念、相對概念和絕對概念。都是這種分類在邏輯學的其他地方沒有再用到,顯得孤立。

概念之間的分類,分為全同關係、上屬關係、下屬關係、交叉關係、全異關係。這種抄襲幾何的分類僅是圖形關係,完全沒有涵蓋全部的關係。這些關係在邏輯學的其他地方很少運用,同時關係判斷的很多關係這裡沒有提出。

三是把「是字句」的上屬關係判斷當成性質判斷,造成了舉例的大量錯誤和邏輯學體系的混亂。「s是p.」亞里士多德說的「是」本來是系詞,邏輯學卻把判斷動詞「是」當成系詞來理解。

例如,「雪是白的。」「我是學生。」兩句話是完全不同的兩種句式。

前一句是主謂式,「是」是系詞,沒有實際意義,起聯結作用,所以才叫「聯項」。「是——的」組成固定格式表示強調的語氣,這兩個字必須同時存在,有「是」必要「的」;或者同時取得,無「的」必無「是」。謂語其實是「是白的」。

「白」是形容詞。後一句是主謂賓式,「是」是判斷動詞,有實際意義,表示主語和賓語之間的全同關係或者上屬關係。「學生」是名詞。

並且主語「我」和「學生」之間是上屬關係,「我」是下位概念、種概念;「學生」是上位概念、屬概念。

簡述法律邏輯學的功能?

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法律邏輯學是結合著法律工作者的實際思維過程和法律條文來研究人的思維形式結構和邏輯規律的,因此,它能為法律工作者提供更有針對性實用價值的邏輯知識及邏輯方法。學習邏輯學對於提高法律工作者的推理能力,從已知探求未知,進而提高其工作質量和效率有其獨特的作用。

其次,學習法律邏輯學對於提高法律工作者的表達能力,準確地表述思想和嚴密地論證思想也是必不可少的。法律工作者離不開說話和寫文章,如寫**、著作、進行學術討論;偵查員要書寫偵查、訊問和詢問材料;檢查人員要提起公訴,參加法庭辯論;審判員要進行審判活動,製作判決書、裁定書;律師要撰寫**詞、辯護書等等。如果沒有很好的口才和書面表達能力,其工作質量就很難得以保障,甚至會出現冤假錯案。

法律工作者的思想表達和論證過程是否準確、嚴密,直接關係到法律的嚴密性和權威性,關係到涉案當事人的命運,關係到社會秩序和對社會正義的維護,因此決不可以掉以輕心。

再次,學習法律邏輯學還有助於提高法律工作者的論辯能力與識別謬論、駁斥詭辯的能力。在法律實踐工作中,經常遇到一些人故意詭辯,詭辯是通過違反邏輯規律或規則,散佈貌似正確、實為謬誤的言論,來為自己的錯誤觀點辯護。學習和掌握法律邏輯學的知識,一方面能使自己不犯邏輯錯誤,另一方面,能有效地駁斥別人的詭辯。

4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邏輯學》也就說首先一點要有嚴密的思維,並且遵循遵循邏輯順序才可以完善法律學的內容。

5樓:星辰

法律邏輯學的功能法律邏輯學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大的用途討論解決我們很多的是現實的生活實際問題

法律邏輯學怎麼學習啊???

6樓:

你好~不知你是否學過簡單邏輯學,它會給你一個簡單的邏輯框架,讓你今後的思維方式更加符合邏輯而具有更強的說服力,而法律邏輯主要則是關於法律適用的問題,我們大陸法國家在分析案情時運用的邏輯途徑是三段論,這是一個由亞里士多德提出的相當古老的邏輯推演模式,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結論三部分組成,通常大前提為法律法規,小前提為案件事實,從而推出最後的結論,當然你在接觸這些概念之前會接觸一些更加基礎的知識,等你將法律邏輯熟練運用的時候,就會發現自己的思維能力有很大的提高,從而激起對法律的濃厚興趣,這是一門很棒的學問,加油~

法律邏輯學與法律思維有什麼關係 15

7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邏輯學實際上就是一種邏輯學在法學上的運用,比如包含、被包含關係,必要條件等。

而法律思維是一種從法律角度考慮問題的思維方式。

他們實際是兩個相差很大的概念,一個是思維方式,一個是結構關係。

8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邏輯學與法律思維實際上是同義詞。

原因是翻譯不同。

9樓:匿名使用者

思維說的簡單點就是想法,就是人具備的大腦思考能力。

法律思維就是說用法律的角度去思考問題。

邏輯是一種「秩序思維」,就是說有一定的約束限定或者方式方法的思維。如這個方式方法是唯物主義或是唯心主義、唯實主義等等。

法律邏輯就是說在法律這個範疇內用一定的方式方法來看問題。

10樓:雪特蘭矮腳

你應該追問邏輯學的學習對法律思維的建構有何幫助

法律邏輯學學習心得

11樓:可愛滴尋

最重要的心得是讓人讓人腦袋混亂沒有邏輯,還有就是要想把邏輯和實踐聯絡到一起還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作為法律人,要維護的是被**人的權益,我們必須要思維清晰,有邏輯才能把對方陷入兩難,以智取勝。

12樓:折儂殳安波

第二章《命題邏輯上》1.真假

值的意義:真:表情況存在;

「1」表存在

假:表情況不存在.「0」表不存在2.理解心得:

"如果"後只是一個條件,該條件是否存大對結論無必然影響.3。全域性性觀點:

唯一性決定真值,且決定存在,==》決定存在「1」。4。充分條件假言命題:

「那麼」後為唯一性,「如果」後為不唯一性5。重點也是根本是:根據不同的邏輯常項之間的關係去研究其在複合命題中的真假值。

最根本的就是要確定誰是「唯一性的」。6。總結:

強調唯一性。7。方**指導:

如何判斷一個複合命題的真值-------1。看符號;2。聯想聯結詞;3。

確定唯一性;4。理解並應用。(箭號所指方向即為"唯一性"部分)特殊例子:

在充要條件假言命題中,p與q須同時同符號,則其為真,因為這是其p與q互為"唯一性"所決定的。第四章

詞項邏輯(上)內涵與外延:內涵是一般性或普遍性的問題,而外延是特殊性或具體性的問題。---外延體現內涵,外延與內涵不可分離。

概念:本質就是一種思想。物質的第一性,衍生出不同的特有屬性。

所以內涵是第二性。一般而言,我們不涉及物質的第一性問題,而是以第二性的內涵為基礎,作為第一性來研究語詞的屬性。第二節

詞項的種類群體與個體的關係:個體雖然不必然具有該群體的屬性,是因為個體所具有的各自屬性都是基於各個個體屬性的抽象概括,一個縮小的共有屬性,這個屬性就是群體屬性。所以群體屬性是個體屬性的高度概括。

或者說是一種概括之上的屬性創新而產生的一種新的概念屬性。群體屬性實質上是指在個體屬性的基礎上高度概括而創造出的新屬性。而類與分子之間就沒有再經過「概括」這一環節,而是直接體現出共性與個性的關係。

第三節詞項外延間的關係「屬詞項與種詞項的區分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體現出了「科學是絕對性與相對性的統一」這一哲學原理。「絕對」是一定歷史時期的穩定性,是運動的特殊狀態;「相對性」是歷史發展階段的更替性,是一般狀態之運動。

「矛盾關係」體現出的是事物之間存大唯一性的對立關係,即唯一的兩而性。通俗地說,就是「非此即彼」的關係。

法律邏輯學在法學學習中的工具作用

13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邏輯學是構成法律推理的基本要素,法律判斷是構成法律推理的前提(在司法三段論中是法律推理的大前提、小前提和結論)。法律邏輯學必須研究法律判斷的真實性、正確性和恰當性,研究法律推理之大、小前提的選擇和確定,使其正確地選擇相應的法律規範,更能真實地斷定案件的事實情況。如此,才能保證法律推理和法律論證

的有效性,保障法律行為活動的公平與正義。

法律邏輯,更早的淵源,可以追溯到智者,可以認為他們是天生的法律人,且以邏輯為主要學術工具。第一個智者普羅塔哥拉,他不僅為一個城邦立法,他還親自教授學生以邏輯方法(按 羅素

的說法,「智者」差不多就是教授的意思)。一個流傳廣泛且至今難解的悖論是普羅塔哥拉悖論,這是一個編造的故事,在羅馬時代的《阿提卡之夜》裡有記載,大

意是說,他告他的學生不交學費,但是由於口頭合同有約定:「在學生第一次勝訴的時候才交納欠繳的學費」,結果師生產生了不同解釋。其他智者更多的貢獻是培

養法律方面的學生。稍後,蘇格拉底在價值分析方面,對現今的很多 法理學 術語進行了邏輯研究,他使用的問答法影響了美國現代的案例教學法,一般我們不得不稱其為蘇格拉底教學法。蘇格拉底的** 柏拉圖 貢獻了 辯證法 ,其實也不過是定義和劃分技術的發展而已,柏拉圖對 法學 的貢獻顯然是 希臘 最偉大的貢獻之一。

亞里士多德 完成了 邏輯學 的集大成,同時他也是法學上的偉大貢獻者,他的三段論直接產生了近代的司法三段論,他的《修辭學》比較成功地啟示了人們對法庭辯論的研究。

14樓:匿名使用者

建立起對法律問題的基本邏輯思維結構。我是今年大一法學的。感覺法律邏輯是一門法學基礎學科,對於法學整體體系的構建有著不可或缺的作用。

特別是不再用平常的思維去思考法律現象和法律問題,而是一種邏輯性很強的思維結構。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謝謝!

法律邏輯學的學習技巧是什麼?

15樓:考試小蟲

可以去看mba的試題,公****也考,所以可以借鑑一下。我覺得和一般邏輯學沒啥區別。

到底要不要學習形式邏輯學,學習形式邏輯的意義

我的經驗可以告訴你 必須學習,而且這是每個成熟的人都必須掌握的,若你想真正成功的話,甚至還不僅僅只是關乎成不成功的問題,形式邏輯可以說是一切正確知識的基礎,若你沒系統地學習與掌握形式邏輯,甚至可以說,哪一天你會發現你花了很多時間學了一大堆沒用的東西甚至是錯誤的東西且深受其害都還不自知,這很可怕的哦,...

法律學習建議,如何學習法律?

我也是法學專業大四的學生。每一各部門法都有不少 入門 的好書,我個人認為大一的時候就看 理想國 論法的精神 之類的名著為時過早,太晦澀了,沒法 入門 看完了也沒有概念。我的經驗是這個時期不必過於迷信權威,老師列的深奧書單有時候是有點揠苗助長的,我覺得大一應當多看看介紹性質的書籍,自然而然就會提起你的...

法律學習的報告,學習法律知識

義道擔肩鐵 看看 一套的今日說法,12套的感興趣的法律節目。學法律不一定非得從理論書籍開始,還有就是看一些跟自己緊密相關的民事法律案例書籍,裡面帶有法律學習的東西,另外,可以看些普法想資料,包括帶 的,總之,由淺入深,等你感興趣了,去看法律理論書籍,就自然的不頭暈了。祝你成為法律中人!你能行! 午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