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水6元
學校教師想申請辭職,可以按照《勞動法》第24、28條、《勞動合同法》第36條的規定依法向學校遞交辭職申請書,由於教師與學校協商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因此學校可以不同意教師的辭職申請是正確的。學校沒有批准教師的辭職申請,教師還想辭職可以按照如下方法辦。
《勞動法》第24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勞動合同法》第36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當教師遇到以上這種情況,如果教師還想繼續辭職,教師應該按照《勞動法》第31條、《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具體規定內容來重新書寫辭職通知書,然後趕緊遞交給用人單位就行。
教師想辭職,只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學校的勞動人事部門遞交辭職通知書〔切記:要求學校在教師的「勞動者送達、移交(文書、材料)簽收單」簽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徵得學校的同意。教師繼續上班滿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權要求學校辦理辭職的相關手續,學校應該予以辦理,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給教師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學校就是違法。
《勞動法》第31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第37條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樓:中公教育
按照青海省的話教師招聘考進去的老師是有一年的試用期的,但是一般情況下是不存在辭退的情況的,除非出現非常嚴重的情況,讓學校難以抉擇,您剛畢業在教學能力上有一定的侷限性是可以理解的,在學校有經驗的老師那麼多,多多學習相信您還是很棒的人民教師的,加油
3樓:函巨集肖清舒
現在法律規定根本不存在違約金了,約定的也屬於無效的。
在編教師辭職的問題 10
4樓:使何吵覆
沒有影響的!因為本身就沒有編制,辭職不辭職還是沒有編制!對以後再找工作、再考教師事業編制都是沒有影響的!
試用期內在編老師辭職問題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同樣的處境,考到了其他一個縣,那邊教育局預設了5年服務期,想在服務期內辭職,但好迷茫。不知道你後面是怎麼處理這件事的呢,能分享一下嗎,
6樓:桂系字畫
直接辭職報告,說明因為生活原因辭職,或其他藉口,和校長談談心,他會幫你辦好的。
7樓:匿名使用者
檔案不能自己帶或寄的,必須要家鄉辦好接收證明這邊人事局才能發。
8樓:王凱亮
拿把玩具槍,胳膊彎曲個漂亮女老師,一路沙到校長室!
9樓:劉律師陝西西安
看你的意思:檔案比人重要。
試用期內雙方均可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學校不放人那個難度就大了。違約金如果沒有服務期的約定是不需要支付的。關於檔案新的用人單位人事部門會處理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 你沒有說明你的情況 真實的一面?
你現在這麼擔心 是不是什麼免費師範生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合同步驟走應該沒事
12樓:
試用期辭職提前幾天告知
在編教師如何辭職?
13樓:匿名使用者
辦理辭職
手續程式
一、辭職人員首先應向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陳內述辭職的理由和去向;
二、容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收到辭職申請後,應在3個月內予以辦理辭職手續;三、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經稽核批准後,向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轉交《辭職申請表》和人事檔案;
四、中小學教師辭職,審批許可權按調出教育系統的審批規定辦理;
五、國家統一分配的大中專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在規定的服務期限內,一般不得辭職;
六、辭職人員提出辭職申請超過3個月,所在單位仍不給辦理辭職手續的,辭職人員可直接向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提出辭職申請;
七、行政機關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流動,可參照以上內容。
14樓:天淵樂園
教師辭職
程式:你想辭職,只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勞動人事部門遞交辭職的回通知,不需要徵得用人單位答的同意。
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
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解除勞動合同;
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教師辭職的手續問題
15樓:地平線之說
教師想辭職需要辦理的手續是:教師本人只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勞動人事部門遞交辭職報告〔切記:要求用人單位在你的「勞動者送達、移交(文書、材料)簽收單」簽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該教師繼續上班滿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辦理辭職的手續,用人單位應該予以辦理,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給教師出具辭職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用人單位就是違法。
《勞動法》第31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法》第37條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6樓:
教師個人提出辭職的,必須向所在單位提交書面辭職報告,經單位負責人簽署意見後送交區教育局人事科待批。
教師個人不向所在單位提交書面辭職報告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作自動離職處理;教師提交書面辭職報告後,在教育局批准之前必須繼續在崗,如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作自動離職處理。作自動離職處理的教師的檔案、人事、工資關係均不作轉移。
教育局人事科將提出辭職的人員名單提交教育局局長辦公會議討論。
經局長辦公會議討論同意辭職的,到所在單位辦理辭職、工作移交等手續,並由所在單位負責人開具辦理完辭職、工作移交等手續的《證明》。
辭職者持所在單位的《證明》到教育局人事科開具《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並將辭職教師的個人檔案、人事工資關係轉移至區人才交流中心。
辭職教師須持《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30日內到區人才交流中心辦理人事**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17樓:胡霏卻令梅
本人向學校提交書面「辭職申請」,學校簽署意見後上報主管教育部門,.................逐級上報審批備案。至同意辭職批**給你所在學校
——你自由了!!!
在編教師辭職被拒可以申訴嗎,高校教師想辭職,被拒,若硬離開遭開除威脅怎麼辦
愚人談娛樂 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36條的規定,教師依法向學校遞交辭職申請書,不需要徵得學校的同意。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二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50條,教師想辭職,給教師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教師繼續上班滿30天,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職稱 助手 在編教師辭職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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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編教師,考上了公務員,需要辭職嗎
白山中公教育 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1 在編在崗教師可以報考公務員,但考入國考面試再辭職可能來不及。2 在編教師須提供所在單位及縣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加蓋公章 3 同意報考證明,須在面試前資格複審時提供,由各招錄機關 單位 稽核。4 在規定的資格複審時間內未能提供的,取消面試資格。希望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