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提前月辭職即離職,單位要求賠償月的工資法律依據是什麼

時間 2021-05-07 20:00:05

1樓:匿名使用者

相關勞動法律沒有這方面的規定,他們的要求是不合法的。但是,在實際操作中,下列幾種情況除外

1、你們單位先發工資後幹活,每個月發的是下月的工資,你離職的時候多發了你一個月工資,那麼他們有理由要回去。

2、你與公司約定了一方未提前30天書面通知解除勞動合同,須向對方賠償1月工資作為補償的,則公司可以扣除你1月工資作為賠償金

3、法律規定提前30天的目的,一個是為及時交接工作,一個也是為了冷靜員工情緒。如你未按規定時限提出申請,給公司工作造成直接損失的話,如果公司能舉證,在理論上是可要求你賠償的。那就不是一個月工資的問題了。

2樓:

沒有這樣的法律。做一天的事情拿一天的錢,如果公司沒有多給你工資,就不存在退錢的道理。

勞動合同法裡對於職工辭職,給了用人單位三十天的限期。即員工遞交辭職書,用人單位必須在三十天內給你辦理手續,這是法律給用人單位一個緩衝時間以調整工作安排和轉接工作。但是並沒有任何法律條文要求離職時間必須在遞交辭職書三十天後才辦理。

不過如果你的離職沒有與單位辦理轉交手續,那麼如果因為你的擅自離崗行為對單位造成直接損失,他們是有理由找你賠償的。

如果說返還一個月工資這種要求,只有一種情況下是合理的:單位每個月發的是下月預發工資,你離職的時候多發了你一個月工資,那麼他們有理由要回去。

3樓:城春草本生

請查閱新出臺的《中華人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其中有明確規定。

4樓:平安韶關人

除勞動合同約定外單位沒有權利要求賠償。

合同沒有到期提前月辭職,可公司說還要扣月的違約金這樣做合法嗎

法律法規方面就沒有這方面的規定。但是也不能一概的說是不合法。還要看你的勞動合同的約定和你所從事的工作的性質來定。不合法,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基於平衡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地位,勞動合同法 適當的向勞動者有所傾斜,比如你提到的勞動合同的解除,只要你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

關於辭職提前月的問題,關於辭職提前一個月的問題!

不是辭職都要提前一個月的,試用期是提前3天。有以下情況的,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

沒有籤合同,提前月說不做了,但是沒有寫辭職報告,口頭說的,這樣能結工資嗎

上海法律律師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你們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 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檔案記錄。其次,確認勞動關係後,對於單位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可以要求單位補發工資。第三,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