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怎麼辦理房產證,離婚後辦房產證需要帶什麼材料

時間 2021-06-04 07:13:04

1樓:才桖帆

如果雙方有協議的,按照協議處理。有法院相關的民事判決調解文書的,按照其履行。如果沒有處理過的,夫妻共同財產應該分割。

具體的可以參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六條 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樓:匿名使用者

持離婚協議及購房合同,繳款憑證去辦理即可。

3樓:冉趣人生

如果有法院的,判決書。你可以攜帶你自己的身份證件和房產證到房管所去辦理。

4樓:易書科技

如果具有履行義務的一方不配合履行離婚協議約定,另一方可以通過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書條款,判決生效後具有履行義務的一方不履行生效判決,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房屋登記辦法》第12條規定“申請房屋登記,應當由有關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但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請房屋登記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權利;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取得房屋權利;

(三)因繼承、受遺贈取得房屋權利

離婚後辦房產證需要帶什麼材料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1、 協議離婚房產過戶

(1)、關於房產分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後如何辦房產證(2)、離婚證及影印件;離婚後如何辦房產證(3)、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的,需要提交經公證的離婚財產歸屬協議;

(4)、房產證;離婚後如何辦房產證

(5)、身份證明及影印件。離婚後如何辦房產證2、 訴訟離婚房產過戶

(1)、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及影印件;

(2)、判決書中明確房產歸屬的可由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房產證;

(3)、身份證明及影印件;

(4)、房產證。

三、流程

(1)、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的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核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50元登記費;

(5)、取證。

離婚後辦理房產證事宜

6樓:小杉

離婚後房產證更名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幾種:

1,關於房產分割的離婚協議書(協議離婚時);

2,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的,需要提交經公證的離婚財產歸屬協議(協議離婚時);

3,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及影印件(訴訟離婚時);

4,判決書中明確房產歸屬的可由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房產證(訴訟離婚時);

5,離婚證及影印件;

6,房產證;

7,身份證明及影印件。

離婚後房產證更名需要的手續有以下幾步:

1,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的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核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登記費;

5,取證。

擴充套件資料:

房產證過戶辦理流程:

一、到“登記資訊、驗證協議”視窗辦理資訊登記上網和協議驗證手續;

二、到“房地產估價”視窗辦理評估手續;

三、到“公證”視窗辦理公證手續;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其影印件;

2,**人代為申請的,委託**人需提交授權委託書和身份證及其影印件;其他**人需提交有**權資格的證明;

3,被繼承房產的產權證明;

4,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5,法定繼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證明及親屬關係證明;

6,被繼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況證明及有關親屬關係證明;

7,公證人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房產證過戶辦理所需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4,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7樓:空谷盤

離婚後,如果房屋實際所有人發生變化,需到房地產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產權變更。

這裡所指的“房屋實際所有人發生變化”,分為兩種情況:【一】是房屋原屬於夫妻雙方共有,離婚後變為其中一方所有的。【二】是原屬於夫或妻一方所有,離婚後轉為另一方所有的。

在這種情況下,應當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領取新的《房屋所有權證》,以保持“房屋實際所有人”與房地產主管機關登記資料的一致性。

房屋產權屬於公民的不動產資源,其產權登記實行動態管理。《物權法》第十四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物權法》第十六條還規定,“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

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依據上述規定,只有登記在案的物權人才屬於該房產的合法所有人,也就是說,房屋物權變更後,必須在房地產登記管理機關的房屋登記薄上做變更登記,使房屋的實際所有人與房屋登記薄上記載的內容相一致,變更後的物權才會發生法律效力。

8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你是否想再與他有任何聯絡,但房子過戶這事,他得協助辦結。。。

購房合同備案,貸款又已經辦理的情況下,房產證發下來就是兩個人的名字。。。只有得到這個證之後,才能辦理財產分割。。。因為房產過戶必須有證才能上市交易(即辦理手續)。。。

你可以在得證之後憑離婚手續和房產證去辦理房產過戶手續,但辦理過程中,需要他來在過戶申請表上籤個字。。。

除非是你有熟人什麼的,不然,房產局按正常辦理程式是需要這樣做的。

9樓:

首先,提醒您如果合同已備案,則無法更名。根據國家七部委頒佈的《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工作的意見》中明確規定:“禁止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

在預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預購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房地產主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轉讓等手續;房屋所有權申請人與登記備案的預售合同載明的預購人不一致的,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不得為其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因此,合同備案後不能更名,只能房產證下來後再過戶啦

10樓:匿名使用者

★天津李律師(專業離婚律師):

可以只寫你一人的名字,可以對協議進行公證。律師應該深知當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條的堆砌,而是解決問題的方案。

李律師認為:無償提供法律諮詢是律師回饋社會的一種方式,律師辦理離婚案件應當以案結事了、不留隱患為目標。

11樓:匿名使用者

請問一套分期沒**的房子,離婚後有協議房子歸女方,女方在辦理房產證預審時,**人員說需要前夫男方到場,這樣不是為難人嗎?都離婚了,這樣的情況證該怎麼辦理?

12樓:易書科技

一、應有雙方共同申請辦理房產證

《房屋登記辦法》第12條規定“申請房屋登記,應當由有關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但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請房屋登記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權利;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取得房屋權利;

(三)因繼承、受遺贈取得房屋權利;

(四)有本辦法所列變更登記情形之一;

(五)房屋滅失;

(六)權利人放棄房屋權利;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夫妻之間協議離婚,雙方簽訂的協議是物權變動的原因行為,僅具備債權效力,必須辦理相應的房屋登記後才發生物權變動的效力。如果雙方不共同申請,登記機關無法完整了解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登記結果的正確性也就無法保證,從而影響登記的公信力。因此,應當由夫妻雙方持離婚證件及協議書共同提出申請。

二、可憑生效的法律文書單方申請

在現實情況下,另一方往往不配合取得房屋權利的一方,那麼,取得房屋權利的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依據生效的法律文書可單方向登記機關申請房屋轉移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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