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勞動保障局來調查事實。工傷認定申請書。發生交通事故的事實經過。我寫的是早上九點鐘去上班在途中

時間 2021-06-26 17:24:42

1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保險條例制定的宗指是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

其中第十四條第六款對上下班途中的事故傷害做出了明確的界定:

你上班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首先看是不是合理時間合理路段。你

。如果解釋不清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就交警出具的事故認定書上做出決定是沒有錯的。而且如果是你負主要責任的話,肯定不算工傷。

附:工傷保險條例相關條款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個人觀點,供參考。

2樓:開心勝活每一天

這個好像沒有規定的,好像噢。

沒買工傷保險,可以要求勞動局進行工傷認定嗎?

3樓:仙人掌的憂傷

可以。1、進行工傷認定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沒有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職工超過1年沒有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則放棄自己的權利。

2、勞動能力鑑定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3、根據鑑定的個傷殘等級,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

4、工廠沒有幫員工買工傷保險,工傷職工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全部由單位支付。

擴充套件資料:

認定依據

根據我國2023年1月1日實行的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工傷一般包括因工**事故和職業病,以下情形應當被認定為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

(六)職工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的,亦可認定為工傷。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4樓:法也團隊

可以。1、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不影響申請工傷認定。

2、依據《工傷認定辦法》第六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聘用合同文字影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人事關係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5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應當為你繳納社會保險,沒有繳納是單位的違法行為,與你能否認定工傷無任何關係。你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由單位全額支付。 法律程式:

認定工傷程式憑病歷勞動關係證明去勞動局行政中心認定工傷 --→ 勞動局發放《工傷認定書》仲裁要求老闆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傷殘鑑定程式---→ 憑病歷《工傷認定書》申請傷殘鑑定----→ 勞動局發放《傷殘鑑定結論書》-----→ 仲裁要求老闆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帶病歷與勞動合同(如果沒有合同,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憑工資單、考勤表、或其他勞動者證言等仲裁申請勞動關係認定)到勞動局申請認定工傷。放心,老闆不認為是工傷,由老闆舉證。

關鍵是認定勞動關係。 《工傷認定書》認定工傷以後,申請傷殘鑑定(只要骨折就至少十級) 認定工傷後,單位應當支付工傷期間工資待遇,及工傷醫療費、護理費。(單位不給予,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到時候再問我。) 傷殘鑑定後,根據傷殘等級,可獲得一次性傷殘補助,勞動者認定傷殘後,用人單位不得和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用人單位當支付給勞動者就業補償金,傷殘補償金。

具體金額根據傷殘等級,勞動者年齡,當地平均工資,平均壽命等確定。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當地勞動部門領取);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書(包括門診病歷、急診病歷、住院病歷的影印件);

勞動保障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書》,並通知單位和職工或親屬。職工憑《工傷認定書》可以申請工傷傷殘鑑定和享受工傷待遇。

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法規定,是可以的,但是我是正在工作行為造成的和為工作造成的行為(上班

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只要是屬於工傷,而且準備好相關資料就可以了啊

8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 是可以的 有事實勞動關係就可以

上下班途中出現交通事故算工傷嗎?

9樓:華律網

職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認定為工傷,但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第一,必須是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發生的交通事故;第二,必須是在上下班的必經線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第三,必須是本人不是全部責任或者不是主要責任;第四,必須是因機動車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有七種情形之一,應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 患職業病的;(五) 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10樓:匿名使用者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職工應當認定為工傷。條例規定,職工有六種情形之一,應認定為工傷: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患職業病的;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11樓:匿名使用者

在上下班途中出現交通事故,如果受傷職工不負事故主要責任的,屬於工傷;如果職工負主責以上的,則不屬於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12樓:容染斛溪

《工傷保險條例》是2023年1月1日實施的,當時規定是在上下班路上發生的機動車事故算工傷。《工傷保險條例》經過修訂,2023年1月1日起實施,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可以認定為工傷。

將上下班途中的工傷認定範圍由原來的機動車事故傷害擴大到機動車、非機動車的交通事故和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和火車事故傷害。

時間範圍當然有,必須是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時間內。比如你家是在a點,而公司是在b點,你如果騎著自行車從最近路徑到a點,這就是合理途徑,如果你半途去賣菜或者幹別的事情,即使你到最近的商店買菸也不能算上下班合理途徑(當然這個取決於你的口述),還有如果你騎著自行車從b到a只正常需要20分鐘,但是你竟然用了1個小時,這就不能說明你是正常時間範圍了(這更取決於你的口述,一定要注意說話,不能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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