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江南冬泳冬泳
婚前財產公正,誰買的寫誰的名字,共同買的,寫上雙方的名字,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這個房子是你們一起買的,現在的貸款是你們一起還的,加你的名字一點都不過分。如果上面的名字不是你男朋友的名字而是男方家裡人的名字就可以說這房子和你們沒有什麼關係。你也沒必要傻著再幫供房。
現在因為房子基本就是全部家產。如果遇人不淑還不如早點離開。
3樓:微生物控制專家
誰家拿錢多就放誰名字,看能力來,誰有能力誰來,誰都不免想用這種方式來獲取房子,你也再去找個律師問一下這房子,而且你和你男朋友說咱們倆結婚已經都到買房子的地步了為什麼還這樣,和你在一起難道就一點信任都沒有嗎,愛的是你的心你的人不是你的房子,房子的問題就是誰拿出來的放誰的,而且這麼來說你要想好好過日子就和你男朋友燒在房產上的問題起爭執,多少新人都是因為房子的問題擱淺了n年的戀愛
4樓:匿名使用者
貌似婚姻法修改之後對這塊有很明確的闡述的。不過你們現在既然還沒有訂婚,後面的事情誰也說不準,如果你是真的希望能和你男朋友能一直走下去,那你給房產證上加不加你的名字又什麼區別呢?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男方借的錢買的,那就有點過了,起碼要結婚後才能在證上加名字,如果是你也有出錢的話那就另當別論了,
6樓:軍人的後代
那必須加上你的名字,要不就把各自出的錢都協議擬好,包括婚前婚後都明確各自出錢的數量記個賬目以防後患嗎
7樓:忘憂雜貨鋪子
我認為應該加你的名字,如果這個事都不答應 那還想結婚啊 ??那得了吧 請女方慎重考慮這事的嚴重性 如果你們兩個真的喜歡對方 這事男方應該會同意的 所以要堅決一點 不要心軟哦
8樓:匿名使用者
這東西沒有過分不過分之說。。但是如果你全部不出錢也太不近情理。關鍵是他是否愛你和你願不願意出力去一起還貸款一起承擔。如果只是想坐享其成,就不是夫妻間應該做的事了
9樓:清澀初晨
當然不過分了。新的婚姻法已經做出了明確的規定。這是必須的。
10樓:心空天地生
過分,既然是一家人就不應該提出這麼見外的問題,但是應該維護好家庭關係才是最正確的自保方式。
11樓:bdzd小熱
不過分 ,你男友太現實,他不是愛你的,你也要為你自己考慮,誰讓他那麼現實呢,我們女人也要現實點否則吃虧
12樓:霞愛小灰灰
你們結婚後財產歸自己所有,不要共有,既然寫的是他的名字,那就讓他自己去交那些欠的錢
13樓:你爹爹的包
這個 其實 你不許要糾結這個問題 只要房子是你或者 你愛人名下的 (不包括雙方家長) 只要你們結婚後 房子 就屬於 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要是我話 一結婚就把房子名字 改老婆的 討好她 呵呵! 別糾結這個問題 只要不是雙方父母的名字 就不要緊!
14樓:逝過無淚
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買的房子,如果沒有一起過超過15年的,離婚的時候哪方買的房子就歸哪方,而且如果你們都是一婚,買的是商品房,那麼最好還是加上你的名字,而且如果你男朋友是真的愛你,那麼加不加名字應該會隨你的意思才對,女人找男人就是讓男人疼的,而不是閒著沒事找一個家政工作的,你要想清楚。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過分,這是維護你的正當權益!如果男方家堅持不同意,最起碼你男朋友的理解你的想法,如果他也和他家人一個論調,那你還是慎重的考慮考慮,這個男人怎麼樣!
16樓:新雲飛絮
麻煩!?扯!就這個問題都談不攏(這會兒不怕麻煩!
),還可能分手,誰不會想到離婚?可能不是很合適,但絕不過分,我只是站在旁觀者的角度,可能看得不夠深,不過我感覺你對這份感情挺投入的,你可以做出退讓,但我建議你好好想想,用這件事試探一下,看能不能認清他們的真面目
17樓:阿糖o依依
這事不能急 搞不好就分道揚鑣 其實問題的根本在你男人 現在你男朋友是什麼樣的態度?他支援誰?你只要搞定你男朋友,就沒問題.
想盡一切辦法,把他拉到你的陣營,色誘,撒嬌,威逼.....軟的不行來硬的 你男朋友都支援你了 他父母那裡 由他說就沒問題 到最後 只剩他父母還堅持 你想想 還能成器嗎
18樓:匿名使用者
去年新出的新的婚姻法寫的很清楚了這一點,但是如果真的和對方要呆一輩子還何必在意這個呢,但是如果中途離婚,後果應該很清楚了,保護房產證上有名字的那一方,如果沒有是一分都分不到的了
19樓:匿名使用者
不過分,結婚以後財產可以說是2人共有的不分你我的,那樣才能把家庭關係處理好!
20樓:
你應該想怎麼說服他 而不是糾結這個問題 倆個人坐下來平心而論好好商討一下總會有個結果 你可以告訴他你的真實想法 他應該會理解 如果不理解 還不如分手了
2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不應該由你男朋友的家長來決定.而是由你男朋友決定.你男友真的愛你.,那必須的加上你的名字啊.你也不要一直想著離了婚會有一半的房子.只是你會是這個家的一個主人.
結婚前要求男朋友在房產證上加我的名字過分麼 30
22樓:愛pong如夢
現在社會人很浮燥,沒耐心,很多人婚姻不穩定;
而且現在的房價也很貴,很多家庭負擔很重;
房子是男方家裡出錢買的,並且屬於婚前財產,你強行要加自己的名字,肯定是不合理的;
如果將來你們要離婚,房子會被你分掉一半,這就是男方家顧慮的;
當然做為女方來說,嫁給一個男人,希望未來得到一些保障,也無可厚非,但是要房子,這個代價太大了,對於經濟條件不是特別充裕的男方家庭,這是致命的條件。
23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這婚還是再等等再結吧!時間會證明一切,其實別人沒有辦法給你一個答案,因為別人不瞭解你的處境,世間的道理我可以說,他不愛你,他這個人沒有自信,也不懂得愛,人與人之間共患難是容易的,共分享就困難了,兩個飢寒交迫的人可以一起溫暖對方,但一定不會在有食物的時候平分,那是因為害怕,恐懼,你們之間的問題是一樣的,你也害怕,他也害怕,都想拿點什麼,抓住些什麼,讓自己感受到安全,愛不是強求來的,如果他不能給你安全感,這情感也就到頭了,婚姻生活更考驗一個人,你倆都不懂得怎麼去愛,都很軟弱,怎麼撐起一個家呢?我可以肯定你們能走到一起,也不是談過很長時間戀愛的那種,如果你要與這樣一個人走進婚姻,還是慎重為好。
24樓:以後的以後
結婚前要求男朋友在房產證上加我的名字也不是很過分當代的這個問題困擾著很多想要結婚的年輕人
說句實話,女方要求在房產證上加上名字也不過分,女方家裡養了20 年的閨女就這樣嫁到男方,人家也是給女兒一個保障,你家還多了一個人
男方家裡認為房子的我們買的,女方沒有出錢,就不能加上名字其實只要雙方可以商量的,大家說好了就好了
25樓:**粉絲
不加名字,屬於婚前個人財產。結婚要求加上
名字,可以理解的。如果加上名字,可以加點協議。加了名字就是屬於贈予了。
男方怕離婚房子要分給你。怎麼保證你的利益呢?就是協議。
比如婚後過錯方淨身出戶,比如出軌。具體內容你們自己商議。如果連個房子都捨不得加上你名字,分手也沒有什麼。
26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證上加名字,提高的是,婚後的犯錯成本,以及婚姻的忠誠度。這年頭,誰還露宿街頭了?順便去公證處做個公證,以後生活中,婚姻過錯方淨身出戶。
如果彼此相愛,確認是對的人,打算攜手一生,這都不是問題。問題是缺乏信仰,對婚姻缺乏敬畏,金錢至上!另外說明一下,我家條件比男友家好。
誰稀罕他的房,我要的是他的真心與專一,以及對婚姻的慎重。
27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不過分,如果換做是我我肯定願意加上女朋友的名字,因為她跟著我,至少這也是她的一份保障,而且這個東西在兩個人的感情面前都是小事,感情是金錢不能衡量的。不過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性格,有不同的處事方式,因人而異,這個得憑個人而論,首先你得確定你是不是必須要房產證加上你的名字再結婚、如果是那麼你一步都不能退,連這麼點小要求都滿足不了你,那麼頂多也就是一個分手。如果你覺得你坳不過他,又捨不得分手,那還不是將就著算了。
不過按照你的情況來看,我覺得還是必須加上你的名字才行,因為還需要你幫忙還債,要你們兩個一起還債,不是他一個人還,就算他說他一個人還,那麼他的錢還了債,吃你的用你的,無形當中也等於你在幫忙還債,房子也有你的功勞,更應該加上你的名字
28樓:樂62樂
要求是不過分
前提是你能與男方共同承擔房子的花費,也就是29萬。
如果你肯出一半或者是10萬以上就有資格提出這個要求(貸款可以兩個人一起償還債務)
如果你要是沒有能力承擔這個支付金額,人家肯定會認為你是為了錢或者是房子才結婚的,這樣對方家長肯定會厭惡的
29樓:一生陪伴是真愛
這個可能不是過不過分的事,而是對方願不願意的事,可以說你們倆個人都對這段感情沒有足夠的信心,你想用房子來增加你對婚姻的安全感,而他不想拿房子來冒如果婚姻失敗的風險,如果說你們都把婚姻建立在這套房子上的話這樣的婚姻不結為好,因為你們的婚姻不是建立在感情之上的,對於加不加房名這件事如果兩個人感情足夠深,足夠真的話男朋友是會願意的,當然這裡面就有一個房子的錢是誰花的了,如果說有他父母的錢在裡面,你與男朋友就要考慮他父母的意見了,同時也要考慮大多數男方寫不寫女方名字在房產上的事,當然寫你在房產上是你擇偶的條件要求這個不能說你過分,只能說你對婚姻的安全感不足!
30樓:唯雅的旅程
第一:如果是你們家出錢裝修,要求加房產證名字並不過分。
第二:他們的那句:還沒結婚就像離婚,站在他們的角度來想也很正常。
第三:如果他們堅持不加名字,那你也就不必要幫他們還貸款,裝修什麼的了,畢竟那房子和你沒多大關係。
第四:還是先處理好這件事,不然會影響婚姻質量。
3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他自己出錢買的房子加上你的名字顯然不妥,何況你們還沒有結婚。結了婚即使離婚所有的財產屬夫妻共同所有。
其實如果你倆感情好,這個不應該成為矛盾的,看來還是感情不到位。
32樓:緣分天空
真正愛你的男人,不會為小小的30來萬塊錢而把婚姻鬧散。真正的愛情,並不是建立在金錢基礎上。你的想法很好,女人就在乎安全感。
如果不能加你名字,說明對你的愛沒有誠意,這樣的婚姻不要也罷,中國唯一不缺的就是男人。
33樓:秦延醫生
不過分,為什麼不加你的名字,這一點安全感都沒有的。
34樓:靈犀千年殺
你的要求也不過分,畢竟你女孩子家的,過去如果什麼經濟都不給,那你肯定受欺負啊。這樣吧,如果男方彩禮給的多,你名字不要也罷,如果男方彩禮都沒給,你名字肯定要寫,畢竟你嫁過去男方家裡總得有點表示才能有誠意
35樓:顏悅織嘜哥姜澤
世事難料,你真的相信對方,那就照做,若有疑慮,那就聽你的,不聽就分開算了,你覺得有風險比較大,這個社會也確實存在這種問題!
36樓:懶癌少年
我想問的是,房子都還欠款6w. 拿著房產證去貸款,銀行會貸給你們麼。 還有,沒裝修房子之前,你們家如果沒有出錢的話,的確不應該加你名字。
如果想讓你們家出錢,你就必須得先結婚然後加名字,你們再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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