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吳學姐
嫌疑人李豔濱已經被抓了。
記者8月30日從哈爾濱**得到證實,北龍溫泉酒店重大消防責任事故案在逃犯罪嫌疑人李豔濱已經被抓獲。
25日,哈爾濱北龍溫泉酒店發生一起重大消防責任事故。26日凌晨,公安機關確定李豔濱(女,52歲,系北龍溫泉酒店出資人、實際控制人,案後潛逃)為主要犯罪嫌疑人。
29日,哈爾濱市公安機關懸賞30萬元向社會徵集緝捕線索。29日20時,李豔濱出現在某小賣部。
30日,嫌疑人李豔濱已經被抓。目前,已有4人涉嫌消防責任事故罪,2人涉嫌窩藏、包庇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偵辦工作正在進行中。
擴充套件資料
消防問題懲罰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並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 依法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稽核的建設工程,未經依法稽核或者稽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 消防設計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 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設工程投入使用後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 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人使用、營業的,建設單位未依照本法規定將消防設計檔案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 備案,或者在竣工後未依照本法規定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參考資料
人民網—哈爾濱酒店火災在逃嫌疑人落網
2樓:智慧裝置維修工
從**獲悉,哈爾濱市北龍溫泉酒店重大消防責任事故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李豔濱今天上午已被抓獲,目前正被押往哈爾濱市看守所,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29日下午,哈爾濱**曾懸賞30萬元徵集犯罪嫌疑人李豔濱的緝捕線索。通緝資訊顯示:2023年8月25日,哈爾濱市松北區北龍溫泉酒店發生一起重大消防責任事故案。
該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李豔濱,女,漢族,2023年10月25日出生,哈爾濱市南崗區人。
案情回顧;
26日下午,從哈爾濱「8·25」松北區火災事故最新情況通報會上獲悉,截至26日14時,救援人員在**的北龍溫泉休閒酒店的坍塌部分最底部又發現一名遇難者,至今火災事故共導致20人死亡。目前,搜救工作已全部結束。
經過反覆細緻排查,北龍溫泉休閒酒店24日晚共入住115位客人。截至26日14時,在以往現場清理的基礎上,在大型挖掘器械不能進入現場的情況下,抽乾積水後,救援人員對3米多厚的坍塌部分進行全面徹底清理,最終又發現一名遇難者。迄今已有9位遇難者的家屬到哈爾濱並確認遇難者身份。
8月25日凌晨,哈爾濱市松北區北龍溫泉酒店發生火災事故,過火面積約400平方米。事發酒店法定代表人張某平因涉嫌消防責任事故罪已於當日被刑事拘留,另有該酒店兩名管理人員正在接受調查。
哈爾濱酒店火災背後真相為何需全面徹查?
哈爾濱酒店火災調查到原因了嗎?
哈爾濱酒店火災已致多少人死亡?
3樓:匿名使用者
官方通報已死亡19人!
犯罪嫌疑人被抓獲後多久送進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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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通緝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狀態主要有
根據刑事訴訟法及公安部 規定 的有關規定,通緝應當遵守下列程式 1 只有縣級以上的公安機關有權釋出通緝令,其他任何機關 團體 單位 組織和個人都無權釋出。人民檢察院在辦理自偵案件過程中,需要追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時,經檢察長批准,有權作出通緝決定後,但仍需由公安機關釋出通緝令。2 各級公安機關釋出通緝...
關於傳喚和犯罪嫌疑人的問題,被傳喚的犯罪嫌疑人 有什麼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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