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一般情況下是不違法的。
3,如果記者僅僅是拍攝一般行為,進行客觀的報道,並未涉及他人隱私,或者進行虛假報道。那麼是不構成違法或者犯罪的。
一、肖像作品的著作權
根據現行《著作權法》第2條:“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6條:“著作權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產生”。
因此,無論是否詢問或被發現,個人攝影師對所拍攝的肖像作品擁有著作權。
二、路人的肖像權
根據《民法通則》第100條:“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因此,路人對自己的肖像,擁有肖像權。
三、街拍的肖像作品的權利衝突
在街拍產生的肖像作品中,其實是存在三種權利。一是拍攝人的著作權,二是路人的肖像權,三是肖像作品所有人的所有權。從題目來看,肖像作品的所有權歸屬於個人攝影師。
題主疑惑的是拍攝人的著作權與路人的肖像權產生衝突了怎麼辦。
通說認為,拍攝人的著作權與所有權的行使應當服從路人的肖像權。
《民法通則》第100條已經明確規定,”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這種使用,包括但不限於展覽、發表、複製、銷售。
2樓:匿名使用者
本人在檢察院工作,希望能幫助到您。
每個人都有隱私權和肖像權沒錯,但需要分清什麼是隱私權和肖像權。
1、不是本人所有的事情都是隱私,如字面意思,第一是隱藏的,第二是**。舉個例子,你在家裡**,如果有人拍下來上傳,那是侵犯你隱私。如果你在公共場所裸奔,別人拍下來上傳則不算侵犯。
因為你自己選擇在公共場合這樣做。當然,如果是被逼的,這又另當別論。
2、至於肖像權,必須是別人的行為侵犯到你本人的權利,或者財產權或者健康權或者名譽權。比如說別人把你的**貼在網上,然後編造一段事實,說你是小偷。或者利用你的**假裝是你本人去犯罪。
這才能叫侵犯你的肖像權。像你剛剛說的,你在公共場所吐痰,或者和別人吵架,這是你自己選擇做的事情,別人在公共場所進行拍攝,也是別人選擇做的事情,大家都各有自由。你無權不讓別人在公共場所拍照啊。
別人上傳到網上,只要是合法拍攝的,拍攝的內容不是***的,不是虛假的,就有權上傳。你不能因為自己做了不文明的事情,由於被他人的拍攝等行為讓更多的人知道了,就說別人侵犯你名譽權啊。
最後,還是希望大家在公共場所能夠注意自己的行為,不要做不文明的事情,如果做出了類似事情被圍觀,最應該做的是剋制自己,趕緊道歉,而不是耍狠,越是耍狠,越是容易激起民憤,從而事態越大。
3樓:匿名使用者
除非有非常嚴重的後果,而且已經干涉你的基本權利,你才可以去搞,小事情你把人家沒辦法。
4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事,老外都沒辦法,更何況是國人!
無***!更何況有錯在先!
您只能通過申訴**或主管部門,要求刪除與自己相關的帖子之類而且通過正常渠道還不一定辦得好
在哪個國家都一樣
我家宅基地跟前十多棵樹未經允許被同村人砍了,還佔了倆畝多地,我該怎麼維權,懇請大家出出主意? 30
5樓:初七
因為是在村子裡低頭bai不見抬頭du見的,所以感覺應該先跟對zhi方dao溝通一下看能不能私內了了這個事情,看容
對方願不願意作出賠償或者歸還。
如果對方不願意的話可以去找村委會幫忙調解,再不行的話可以去找最近的法律援助中心看能不能用法律**維權,但前提是要留好證據。
6樓:匿名使用者
證明那些地是你的,樹是誰砍得,然後,找村委解決,不行就去起訴。你最好先去找個律師。
我家東西被人拿走未經允許屬於什麼行為
崇文季季 屬於盜竊行為。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 入戶盜竊 攜帶凶器盜竊 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侵犯的物件,是國家 集體或個人的財物,一般是指動產而言,但不動產上之附著物,可與不動產分離...
未經當事人同意,記者可以隨便拍攝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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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允許組建區域網共享上網是否違法
公安部禁止共享上網是為了防止網路犯罪的無跡可尋。但是,同一單位和家庭內部的經由路由器上網的行為是合法的。因為,這不涉及防止網路犯罪的ip混亂。當然,作為網路運營商只提供一個網路進線一個ip是合法的。該法規是行政機關 公安機關 的部門規章,不是民法類的法律,具有行政強制力,因此,違反該法規屬於行政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