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韓飛律師
該用人單位行為違法!
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完全免費,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勞動爭議、勞動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並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3、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工商註冊資訊,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立案後,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誤什麼!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樓:
不合理,一般情況下是試用期後就要買社保,並簽訂勞動合同,高溫補貼什麼的是對於某些特殊工種需要必備的福利,你們這個職位有沒有這個福利不確定。像銷售型的工種,一般都是底薪加獎金。貨品少了我覺得應該由責任人賠付。
我覺得這樣的公司根本就沒有必要去,就因為找工作的人連這點底線都沒有了,所以才有這麼多公司不買社保,不籤合同。
3樓:所沛雯
明知公司這麼多毛病,為什麼你們還在那工作?
這樣的公司當然不合法,這不懂勞動法的都能去投訴他,勞動監察、社保檢查。
4樓: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期限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應繳社會保險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一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元處五百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卻沒有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是否合法?
5樓:幸運的嗨
我在移動公司安裝與維護線路1年多了,單位不給上社保合法嗎?說我們鄉下的代維是勞務合同不給上社保。我們該這麼辦
6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做法是違法的。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反應情況
7樓:萬祖艷
簽了勞動合同,就一定要為員工交納社保,這是國家強制性規定的。
8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用人單位
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後,未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該用人單位專違法。
用人單位在勞屬動者入職的當月就應該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9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用人單位在什麼情況下都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試用期除外),但實際情況是有回很答多單位都不與員工籤勞動合同也不為其購買保險,難道去告他嗎?這樣做的人少之又少,是件吃力不討好的事啊.因為打官司是件費時費力的事情,多數人會選擇換單位或迫於生活壓力不得不做下去.
10樓:付林
對於你的問題我的回答是:
不合法用人單位只要和當事人簽訂合同就有事實勞動關係,就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養老保險。
11樓:於明律師
非全日制用工不用。
如果和別的單位簽訂了勞務派遣合同,也不用。
12樓:mm級老人家
但寫進工資裡面可以嗎
沒簽勞動合同,交了社會保險,是單位員工嗎?
13樓:華律網
無論同用人單位有沒簽訂合同,都應當繳納社會保險。繳納社保是法律明確規定的義務。沒簽合同和交保險其實是兩回事,沒簽合同仍然可以繳納社保。
法律規定,只要勞動關係存在,企業就要履行勞動法規定的各項義務。不積極履行的,員工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所以,即使沒簽勞動合同,但至少已經成立正式的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就應當承擔繳納社保的責任。
如果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當然,要是情況較為嚴重的,比如說多數員工都遭到這種待遇的,那麼建議就要注意及時收集相關證據,去申請勞動仲裁解決。《社會保險法》第二條規定,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14樓:
不知道你到這個單位工作了多長時間?從正常程式上講,單位應該先和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然後才能為職工辦理社保,你能確定單位確實給你們交了社保嗎?有的單位扣了職工的社保費,但卻沒給職工上繳,單位如果給你交了,那麼至少醫保卡要發到你的手裡。
單位要是真給你辦了社保,那你就是單位的員工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就算沒簽合同,只要有事實勞動關係,就算簽訂了合同,並且第二個月起要支付你雙倍工資。
16樓:昆重帥師
welcome211,你在胡說八道什麼呢,你能不能看清楚問題,你說的那些有什麼用呢,真是nc
回答樓主
只要交了社保,你肯定是該單位員工
17樓:匿名使用者
沒簽勞動合同,交了社會保險,是單位員工嗎?
可以使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併購買保險,因此購買社保是必須的,屬於強制保險,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單位協商解決,無果的情況下,申請勞動仲裁或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反映並投訴,是可以得到有效解決的。
其證據就是證明跟單位有勞動關係,比如工資條,工牌等。
一般需要補交所欠的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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