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田小奇
你好,看了其他網友的回答,比較了一下,處理思路上稍微有所不同。
一、先回答你的問題
1、承包關係走工傷
2、不能證明,最好走僱傭,而且要走僱傭賠償,才能損失少點。
3、甲僱傭乙不能間接證明你們就是承包關係。
二、處理分析
這種問題一般三種處理方式
1、走工傷,家屬能證明工傷或起訴證明為工傷,按工傷賠償方式走,起訴外加其他相關費用;
2、走僱傭賠償,家屬不能證明承包,或你們自己能證明為僱傭關係,同時不起訴,走僱傭賠償,
費用相對比工傷少點;
3、直接協商一次性支付,不管是什麼原因,現在人在你工作場所或工作期間死亡,談談一把付清費用,日後不再就此事追究,或找專業人士出謀劃策下,費用估計更少些。
三、建議,提一點,承包關係,承包必須有資格限制,且不能為自然人;僱傭以人家手藝為準且按僱主管理執行工作任務,而非以承包結果為目的;.條款網上太多,你自己查,我粘的太多你估計看煩了更亂。
凡是靈活處理,不同情況做出相對的策略,對公司來說,這種事發生,應積極處理,不要拖拖拉拉,往往適得其反~
希望能幫你判斷點,有意見歡迎追問~
希望能幫你點
2樓:韓飛律師
1、如果雙方屬於勞動關係;工作中突發疾病48小時內死亡的,算工亡,那麼賠償在50萬左右;所以本案的焦點就是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係;
2、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的法律依據是《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文的規定。如果這個專案都是甲負責,並且不受你公司的管理,你公司也不給他發工資;他完全自負盈虧的話,我認為你們雙方是一種合作關係,不屬於勞動關係,那麼就不是工亡,不需要支付他工亡待遇;
3、不是勞動關係,那最多按人身損害來進行賠償,因為你公司不存在什麼過錯,所以不承擔他賠償的責任。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首先,甲與公司屬於僱傭關係而不屬於承包關係,所謂承包合同關係無效,公司作為僱主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其次,需要鑑定死因及發病和死亡時間。如果能夠證明在發病後48小時內死亡的,一般能夠認定為工亡。
因此,單位需要承擔工亡補償待遇。具體情況建議進一步**溝通聯絡。
縱橫法律網-廣東中安律師事務所-周文兵律師
4樓:匿名使用者
無論是否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只要為公司提供勞動,就與公司形成事實上的勞動關係。但是,在工作中意外死亡要根據情況進行分析,如果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工作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在工作中意外死亡的情形你沒有說清,無法判斷這個意外情況。凡是與工作有關的**均應當認定為工傷。
這樣才會對員工進行法律保護~
5樓:匿名使用者
什麼甲乙丙丁,他是的病死的,是工傷嗎,你擔心個啥。你錢多了給他點安葬費。或者給他燒點紙,說實話,這個人命很苦逼啊,
6樓:盈科無錫律師所
樓上回答很全了。
簡單一點就是,
如果沒簽合同的話,能證明和誰是僱傭關係,就是誰負責
7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的全部的責任 只是要收集相關工作的證據
沒有和公司籤合同在工作中意外死亡公司要負什麼責任
8樓:匿名使用者
無論是否與
bai公司簽訂du
勞動合同,只要為公司提供勞zhi
動,就dao與公司形成事實上的勞動關係
版。但是,權
在工作中意外死亡要根據情況進行分析,如果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工作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在工作中意外死亡的情形你沒有說清,無法判斷這個意外情況。凡是與工作有關的**均應當認定為工傷。
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比較專業,在找律師之間,建議你先收集在用工公司的用工證明,例如員工卡,用餐券,飯卡,考勤卡,還有一些能證明你在公司擔任職務和收取公司勞動薪酬的證明,然後公司要是沒給你籤合同也賴不掉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那公司有沒有義務作出工傷賠償?或者如果中途公司發現員工患病,認為他有簽訂...如果在工作的時候心臟病突發死亡,公司負責任,是毫無疑問的。因為這不能改變...
11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存在勞動事實,公司就要負責。
先認定工傷。公司沒有買工傷保險, 工傷的由公司賠償。
新勞動法,續簽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問題
中顧法律網顧問 1,請問我這種情況算不算是已經與公司簽訂了兩次固定期限合同,這次到期之後續簽合同是不是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了?第一次法律依據 第九十七條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訂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 本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連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自本法施行後續訂固定期...
在公司做了兩年才籤合同,在公司工作幾年後可以簽訂長期合同?
只可以要求籤無固定期合同 一樓說的雙倍工資 由於你已超過一年時效期 法律上不支援了 可以,但是現實中這樣的事很微妙,不擔心上面給你穿小鞋或因此丟了工作,你就大膽去追究,這都有法可依的 你搞到事了。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14條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
無籤合同的員工被公司辭退怎麼賠償
建立勞動關係就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就違反了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的規定,需承擔支付第八十二條規定的二倍的工資的法律責任。時間從工作滿一個月的次日起開始計算,但最多不超過11個月。雖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不影響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或證明,可參閱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的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