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20年沒簽合同辭職有補償嗎,在一個公司工作8年沒簽勞動合同,辭職有沒有補償?

時間 2021-10-14 21:04:07

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主動辭職沒有補償金

2樓:

這就看老闆了,沒簽合同法律上是不承認的

在一個公司工作8年沒簽勞動合同,辭職有沒有補償?

3樓:憶如琳琅

工作8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企業應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綜上,公司8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員工每月支付二倍工資。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樓:匿名使用者

一、用工八年未籤合同,在法律上視為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工八年未籤合同,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之規定,屬於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十)款所說「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情形,屬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六)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之範疇,以此書面告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一)款和第四十七條規定,你應當獲得8個月工資對經濟補償金。

二、用工八年未籤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九十七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從2023年2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支付11個月二倍工資。不過,因為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時效一年,而全國各省市司法實踐中對二倍工資時效有不同觀點,除四川、鄭州、海南少數省市採用勞動關係解除(終止)起演算法,你還可以主張權利,其它省市採用逐月起演算法和終了起演算法,均已在2023年12月31日時效期滿,主張權利不再被法律支援。

5樓:匿名使用者

你能獲得的補償

1、未籤勞動合同補償,

2、未辦社會保險補償,可以按著當地社保繳費基數摺合成現金返還給你,可與公司協商賠償也可到勞動局仲裁賠償,

3、雙倍離崗補償,從2023年工作開始計算。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獲得8個月的平均工資補償,因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企業應當支付的雙倍工資是從2023年1月份起計算的,還有就是關於社保的補償,關於沒有給你辦理社保關係,繳納養老保險的補償應當通過兩種方式解決:一是通過與公司協商解決。二是通過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解決,不過你可以告訴老闆,如果通過勞動仲裁解決,會因為他沒有給員工辦理社保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的違法行為而受到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處罰

工作4年,未籤合同,主動辭職會有賠償嗎? 20

7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新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得到雙倍工資的經濟賠償,但要從2023年1月1日起計算,因為新勞動合同法是從2023年1月1日實施的。單位給你繳納社會保險,社保那個藍本能證明你是單位員工,但社保是從2023年11月給你上的,你只能證明2023年11月至今你在單位上班,那麼2023年11月之前的你如何證明你是該單位員工是關鍵,例如:你的工資卡是從几几年幾月辦理的,你的工資條是否還儲存著等等。

如果你可以有有利的證據證明你是從2023年8月開始上班的,那你還可以申請單位給你補齊從2023年8月至今未交齊的社保。

8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這個規定,根據勞動法,勞動滿十年的可不籤合同並享受勞動法保護,也就是說當你在公司幹十年,以後沒有合同,公司也要給你交各種保險,你這種情況比較短,不籤是不受保障的

9樓:天りみ涯

你工作4年,應該沒有的,不過你可以以私人名義和公司談,因為你中途有提過要籤合同,是公司推脫了,說不不定可以拿到一點補償

10樓:楚剩三戶能亡秦

不籤合同,你活該,有本事你準備跟公司打官司吧

11樓:匿名使用者

我看有許多人在誤導樓主。

未籤勞動合同辭職 能否要求補償

12樓:永遠的

工作時間超過三年未籤勞動合同,申請雙賠償已超過仲裁時效,不予受理。

1、《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倍工資是對於用人單位在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以及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違法行為作出的一種懲罰性的民事賠償。

2、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二倍工資的性質應分為兩部分來看待。

其中一倍工資是勞動者本人民勞動報酬,其仲裁時效可以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第四款。

而二倍工資差額(即二倍工資中的另一倍工資),不是勞動者提供勞動的對價金錢,而是法律規定針對單位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這種違法行為的一種懲罰措施,不屬於勞動報酬,不能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第四款。

擴充套件資料:

訂立勞動合同,保障企業和員工的相關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

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勞動合同是建立勞動關係的基本形式。以勞動合同作為建立勞動關係的基本形勢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如果不辭職,可以主張從五月一日起兩倍工資,並要求繳納社會保險費。

如果辭了職,雙方勞動關係不再存在,不能再主張雙倍工資,也沒有補償。

如果以單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費解除合同,需要到當地社會保險機構弄清徵繳時間問題。你工作時間不長,現在剛進六月,社會保險費通常是以本人工資、本單位工資和全省上年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照一定的比例徵收的。全省企業平均工資通常都在四五月份釋出,涉及到個人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通常在之後開始收取。

如果單位承諾了要繳納社會保險費,而是上面所說到的技術問題還沒有繳納,以此解除合同主張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可能不會受仲裁委支援。

關於勞動關係證明問題,請參閱勞動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http://wenku.baidu.

14樓:

1、可以要求從2023年4月30日後的兩倍工資,2、半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3、補繳社保

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簽字或者蓋章的辭職信、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15樓:趙輝煌律師

由於沒有勞動合同,且沒有社保的繳納,因此你是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來解決問題,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差額和經濟補償金半個月工資。但是對於你來說,想取得勝利,得想辦法找到證據,即能證明你與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如果有,則必勝。

1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你這件事可以要求單位支付未籤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截止至6月8日,公司應該額外支付你2個月的工資;未購買社保可以要求補買社保;以公司未購買社保為由提出辭職,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經濟補償金,截止至6月8日為半個月的工資

17樓:**好時代

保留工資條等相關物件 可以到勞動部門去靠他

1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單位未按照法律規定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離職後可以要求補償。勞動者離職1年內,都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原用人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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