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百度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者:江林
【案情】張某和李某系夫妻關係,由於雙方感情不和,於2023年開始分居。兩人在婚後購買三室一廳的房屋一套,房屋產權證書上顯示所有權人為張某,共有人為李某。2023年5月份,張某和王某簽訂房屋買賣協議,約定張某將該房屋以53萬的**出賣給王某。
協議簽訂後,王某於6月8日交付房款,後張某一直未將該房屋交付,王某便訴至法院,要求王某交付該房屋。在訴訟中李某向法院申請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並稱張某出賣房屋未經其允許,請求法院確認該房屋買賣協議無效。【分歧】與夫妻一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是否有效?
第一種觀點認為,該房屋買賣協議有效。張某和王某簽訂房屋買賣協議為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王某在購買時有理由相信系張某和李某的共同意思表示,王某為善意第三人,且王某交付房款,故李某不得以不知情為由對抗王某的善意取得,該房屋買賣協議有效。第二種觀點認為,該房屋買賣協議無效。
張某獨自出賣房屋並非為日常生活需要,且善意取得的標的物不適用不動產。【管析】筆者同意第二種觀點,該房屋買賣協議無效。1、我國《婚姻法解釋(一)》第十七條規定:
「夫或妻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的規定,應當理解為: (一)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
2樓:阿元
夫妻一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是有效的。因為夫妻雙方對共有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十七條規定: 婚姻法第十七條關於「夫或妻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的規定,應當理解為:
(一)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一條規定: 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個人私下籤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私下籤的房bai屋買賣協議,房du產登記合法zhi,簽訂的協議內容合法dao,一般有法律效版力。
法律依據《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十二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第三十二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四十四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4樓:華律網
私下籤的交自易合同只要簽訂的協議內容合法,一般都有法律效力。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一般要滿足三個條件:1、簽訂合同的行為人應該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合同內容為雙方真實意圖的表達。3、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因此,無論是否私下籤署,只要所簽訂的合同滿足了這三項條件就在當事人之間產生了不可撤銷的特定權利和義務關係。
任何一方不得隨意反悔,若不履行便會產生法律的後果或按違約制裁或按繼續強制履行處理。如果二手房買賣雙方私下籤訂了合同,由於缺乏足夠的證據或者見證人證明合同的內容,較容易發生糾紛。因此建議交易雙方在簽訂過程中儘量找有見證人的場所且對各類證據進行儲存。
在對二手房合同進行檢查時,主要檢查如下幾個方面內容:1、雙方的名稱或姓名和住所;2、所售房屋的位置、面積等詳細資訊;3、房屋的價款及支付方式、支付時間;4、稅費的支付方及支付時間、支付方法;5、進行交易的關鍵時間點;6、違約責任以及違約金;7、解決爭議的方法。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四條【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5樓:百度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者:餘僉
私下籤訂房
篇一: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1、一定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許可證,則標誌著開發商具有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這是買房能否辦產權證的關鍵。 2、一定要採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製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字,並按照文字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千萬不能馬虎。
3、一定要注意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有一些開發商的合同文字事先已填寫好甚至補充條款也由自己填好,這種填寫好的合同文字大多存在著約定的權利義務不平等的情況。一旦發生此種情況,買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見,決不能草率行事。
4、一定要分清房屋暫測和實測面積。對房屋預售合同上的暫測面積和交房時的正式合同上的實際面積差異提出意見,並寫入正式合同的有關條款或增寫補充條款。只有在合同中對面積差異有了詳盡的約定後,才能避免上當。
5、一定要講究房屋買賣的付款方式是否規範。在合同中對付款的數額、期限、方式及違約責任等作出約定。有的開發商不是先簽訂合同,而是先讓購房者交納一定數額的定金,只給購房者一個收條,一旦發生糾紛往往造成購房者在追究其責任方面的舉證困難。
夫妻雙方只有一方簽名的房屋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6樓:
依據最近的司法案例來看,一般認為:購房人通常情況下難以得知簽字一方是否故意損害另外一方的權利,同時由於房產的價值較大,認定夫妻之間有互為**的許可權也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所以認定合同效力的關鍵是該房產登記在了誰的名下。
一、不動產物權以公示為原則,當由夫妻一方簽訂買賣合同時,購房者有義務稽核房屋登記在哪一方名下。當登記在夫妻二人名下或者登記在非合同上簽字方名下,那麼購房人僅與夫妻一方簽訂合同,而且在沒有得到夫妻另一方授權的情況下,不能輕易認定購房者為善意,因為合同法第51條規定:無權處分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權處分的人在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
所以,該種情況下合同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經過夫妻另一方的追認。 二、如果房屋登記在夫妻中的簽字一方的名下,那麼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因為購房人只負有對房屋產權狀況形式審查的義務,《物權法》規定房屋的產權證書是享有不動產所有權的證明,購房人可以相信房屋買賣合同中的出賣人是唯一的產權人,有權處分該房產。購房人沒有義務去審查出賣人是否已婚,轉讓的房屋是否為只登記在一人名下的夫妻共同財產之類的資訊。
夫妻一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嗎
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者 江林 案情 張某和李某系夫妻關係,由於雙方感情不和,於2007年開始分居。兩人在婚後購買三室一廳的房屋一套,房屋產權證書上顯示所有權人為張某,共有人為李某。2008年5月份,張某和王某簽訂房屋買賣協議,約定張某將該房屋以53萬的 出賣給王某。協議簽訂後,王某於6月8日交付房...
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房屋買賣合同無效情形有哪些
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 協議解除 2 根本違約 3 遲延履行 4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根本違約是指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的 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 給第三人 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遲延履...
關於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問題,房屋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後的問題如何處理
一 能反訴。從程式上講,符合反訴條件 從實體上講,是乙公司違約,甲公司有權追究乙公司的違約責任。預售許可證制度是一種行政管理制度,即使未取得預售許可證,也是違反了行政管理規定,不是效力性強制性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第十四條規定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