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賣方不配合辦理過戶手續怎麼辦

時間 2021-08-14 02:20:23

1樓:天蠍

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條之規定:

出賣人應當履行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的單證,並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

所以,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出賣方應當按照約定協助買受人辦理所有權的變更登記手續。如果賣方在收取買方價款後,不願意為買方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後經買方請求,賣方仍拒絕協助買方登記的話,買方可訴請法院強制賣方履行登記義務並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在獲得勝訴裁判文書後,登記權利人可憑該裁判文書自行申請並完成過戶登記。

擴充套件資料:2023年4月8日,原告陳某與被告趙某簽訂了房屋轉讓合同,合同約定陳某購買趙某的房屋,並約定過戶事宜由陳某負責,合同簽訂後趙某將該房屋(包括房產權證)交給陳某佔有使用至今。由於陳某當時的經濟困難,沒有及時辦理房產的過戶手續。

2023年,陳某想辦理過戶,而登記機關以需要雙方到場為由拒絕進行變更登記,但此時趙某因工作原因遷至外地聯絡不上,至今沒有辦理登記。2023年陳某訴訟要求趙某協助陳某辦理該房屋的變更登記手續,或者確認該房屋歸陳某所有。

關於不動產物權的變動,大陸法系的各個國家和地區有以下形式:

1.法國法系的意思主義,即關於不動產物權變動的行為,因當事人意思表示而生效力,登記僅為對抗第三人的要件,不是生效要件;

2.德國法系的形式主義,即關於不動產物權變動的行為,如果僅有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尚不生效,必須踐行法定登記方式,才發生效力。

我國《物權法》第9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可見,我國物權法所規定的物權變動都以登記成立(生效)主義為原則,對抗主義為例外。

「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主要包括:

1.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2.物權法第二章第三節規定,即主要是非依法律行為而發生的物權變動的情形;

3.主要是針對農村的實際情況,不宜一概規定必須依登記才發生效力的,如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等。

在本案中,陳某、趙某之間的房屋買賣的合同行為是法律行為,不屬於上述的除外情形。是故,按照《物權法》第9條的規定,陳某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必須要經過登記。

也許有人會擔心,當法院判決一方當事人協助另一方當事人辦理過戶手續,如果另一方還是不協助的話,登記部門仍然不會給予登記,其實,在程式上,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12條(關於申請執行)、第227條(關於財產權證照轉移)、第228條(關於行為的執行)的規定,買方可以向法院申請要求強制執行,但是程式較為繁雜。

此外,在實體上,根據《物權法》第11條(關於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提供的必要材料的規定)、第19條(關於不動產更正登記和異議登記)的規定,可以推斷出,買受人如果取得出賣人協助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的確定判決,就賦予了買方有單獨申請登記去取得所有權的權利。

2樓:匿名使用者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賣方不配合辦理過戶手續的對策1、可以以雙方的房屋買賣合同為依據,起訴要求對方履行後合同義務。

房產不過戶,從法律意義上講,這套房子就不真正屬於你。對原房主基本上沒什麼不利,對你就比較不利了。因為你並不擁有該房產的真正產權,也就失去以這套房產辦理抵押等一系列權利。

同時,原房主還可能在你並不知情的情況下,偷偷把房子轉賣第三人。至於你手頭的房產證,他只要到房管局辦理掛失手續,登報之後,就可以重新辦理一個新的房產證,你手頭那個就無效了。

建議:到當地律師所找一個律師,委託他以律師的身份找原房主講一下,請他配合。如果原房主不配合。

那就拿著房屋買賣合同等相關證據到原房主所在地基層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合同義務,如果你提交的證據確實、充分,起訴書觀點明確,論據充分,法條引用恰當,法院應該會判決你勝訴。這時,你可以請律師拿著法院的判決書,要求對方配合辦理過戶。

如果還不行的話,可以申請法院出具協助執行通知書,之後,直接拿著材料到當地房管局辦理過戶。當然,最好先**諮詢一下當地房管部門,問一下此類情況要提供哪些資料或證明,因為,各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的程式和所需的手續、證明並不一定一致。

3樓:城南明月羿當年

房屋所有權的轉移須辦理登記。無論合同是否作出約定,出賣人都應當協助買受人辦理所有權的變更登記手續。

作為消費者,在購買房屋過程中,買受人應要求出賣人配合完成過戶登記,及時地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由交易當事人共同到登記機構申請過戶手續登記,從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賣方收取價款後遲遲不予過戶,應予以提醒。

如賣方在收取買方價款後,一直不為買方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後經買方請求,賣方仍拒絕協助登記,買方可訴請法院強制賣方履行登記義務並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在獲得勝訴裁判文書後,登記權利人可憑此裁判文書單獨申請並完成登記。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賣方違約不辦理過戶,買方可否申請法院強制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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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怎麼寫,房屋買賣合同怎樣寫

廉以彤謬懷 他什麼都沒有,很難做到公證,你這一種情況屬於一種風險較大的,只存在個人信譽度作為擔保,如果你能相信對方的話,做一份有見證人的合同,一定註明違約責任,最好有其它物品作為附加抵押的 我在親戚買了一套五樓的商品房,屬於違建房,沒有房產證,現在我想要他寫個房屋買賣合同我,應該怎樣寫?房屋買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