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輕風保健
可以的。勞動法保護的是女性,並未規定已婚未婚。
2樓:職麵人生
1、2023年***頒佈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15條規定了「女職工違反國家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其勞動保護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計劃生育規定辦理,不適用本規定。」但是***在2023年4月28日頒佈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已經代替了前述《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在新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已經刪除了「女職工違反國家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其勞動保護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計劃生育規定辦理,不適用本規定」。所以,無論是否違背計劃生育政策,均可以享受相應假期;
2、《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五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勞動法產假有沒有規定第三個孩子沒有產假工資
3樓:劃破天空的貓
沒有產假工資,也沒有產假補貼。生第三個孩子違反了計劃生育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第四十一條規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
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應當繳納的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徵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十五條規定:女職工違反國家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其勞動保護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計劃生育規定辦理,不適用本規定。。
4樓:qq的勾k先生
沒有相關規定,但產假期間的待遇只人合法生育的才享受,我國目前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生育三孩,所以第三個孩子肯定是非法生育,單位不需要支付產假工資。
產假期間待遇如單位已為職工交納生育保險,產假期間由生育保險**支付生育津貼,單位不需要再支付工資。如單位未交納生育保險,由單位按產假工資標準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獎勵性績效一般不包括。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專案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5樓:吳欽霞律師
產假期間的待遇只人合法生育的才享受,我國目前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生育三孩,所以第三個孩子肯定是非法生育,單位不需要支付產假工資。
產假期間待遇如單位已為職工交納生育保險,產假期間由生育保險**支付生育津貼,單位不需要再支付工資。如單位未交納生育保險,由單位按產假工資標準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獎勵性績效一般不包括。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專案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產假與哺乳假;
休完產假後如撫育嬰兒有困難的可以申請哺乳假,但需要單位批准,就是說產假是法定的,哺乳假要看單位意思。
6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勞動法》是不管這種事的。且即使現在放開了二胎生育,這第三胎也是不合法的。可以休產假,但沒有工資。
7樓:娃娃魚精
請問在本公司效率三年以上了,要是懷孕第三胎 可以享受國家規定假期和產後可以拿產後工資嗎?
私人企業能否享受產假
8樓:長安縣令
「直到你生好小孩後6個月才可以 生好小孩每個月工資是原來的80% 」??
這是**的專家,胡說八道啊,超級鄙視!!!
未婚是可以休產假的,但沒有產假待遇(如生育津貼).
我國《勞動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所以婦女生育產假是法定的,不管其生育是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員工提出要求休產假,企業都應當無條件的批准。
這樣規定的目的是為了能夠保障產婦恢復身體健康,享受產假不以是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為前提條件,只要有生產的事實,就當享受90日的產假。另外,《勞動法》第七章裡還規定了一些其它女職工三期保護的條款,這些都是適用與所有女職工的。
但此同時,我們也必須區別「產假」與「產假待遇」這二個不同的概念:對於未婚先孕的女職工來說,她們有權享受產假,但是不能享受產假期間的相關待遇。
鑑於未婚先孕女職工違反了計劃生育政策,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問題解答》第十七條「女職工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生育待遇按照計劃生育規定處理」。所以在產假期間不能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一樣享受產假期間相關待遇,這些待遇包括生育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等以及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產工資)。
9樓:匿名使用者
是享有產假的,
《勞動法》對產假天數的規定產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產前檢查: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週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
10樓:水去雲
首先,公司沒給你辦理社會保險是違法的,可以要求補繳,但是你未婚先子也是違法的,不能享受產假待遇。
11樓:
私人企業也受勞動法的約束,也應該享受產假的.你指的全薪是什麼,包括獎金什麼的嗎,個人認為只要企業給付了勞動合同上約定的工資,沒有給付各項福利,如獎金,各種補貼的話,也是合法的.
12樓:賣糠佬
按勞動法規定無論私人公司還是國營單位女性職工都享受產假的,產假期間基本工資是全薪。
13樓:匿名使用者
1.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產假是婦女的權利,無論是什麼性質的企業,都有權休產假,產假不少於90天,產假期間是帶薪的,但是一般情況下為基本工資。如果有提成等收益的,一般是享受不到的。
2.企業應當為勞動者繳納保險。
3.可以要求公司給你產假,如果公司不同意的,申請勞動仲裁。
14樓:賽西爾吉倫
你這個公司問題大了去了
建議你還是快點去申請勞動仲裁吧 反正他們不能辭退你的1.社保一定要交的 你可以去社會勞動保障中心 舉報他們不幫你交保(牽涉到你生育期間全薪)
2.這個你可以去勞動爭議仲裁中心申請, 沒簽合6個月的雙倍工資 沒簽合同
3.每天工作8小時 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如果超過了
如果是工作日加班 150%加班費
如果是休息日加班 200%加班費
如果是國假日加班 300%的加班費
好了有問題繼續問 他們不能辭退你的 直到你生好小孩後6個月才可以 生好小孩每個月工資是原來的80%
勞動法產假規定是多少天
15樓:塵封殤逝
1、目前國家規定的產假時間為:《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2、另外,各省的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有規定晚婚晚育假期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九條男二十五週歲以上、女二十三週歲以上初次結婚為晚婚;已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為晚育。
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晚婚的職工,增加晚婚假十二天;晚育的女職工,增加產假十四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增加產假二十天。職工休晚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的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其工作單位不予扣減。
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生育保險相關規定發放;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所在單位參照生育保險標準發放。
做**能享受勞動法規定的產假嗎
16樓:北京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女職工流產也有產假,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17樓:周律師說
做**可以享受規定的流產假。
按《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18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通常是符合計劃生育獎勵情況,可以請產假休息的。
各地區規定不同,一般可休息20天左右。
不過流產會對今後懷孕有影響,建議去醫院檢查並聽取醫生的意見,不要輕率決定。
19樓:匿名使用者
1、不要輕易流產,對你以後的懷孕會有很大的影響。
2、**是可以請產假的。在15天。
勞動法男人有沒有產假
20樓:帥氣的小宇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並未對男性的產假做出規定,對於男性有無產假和產假的具體天數需要看所在省的的規定,如:
(1)《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條:
男女雙方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日,並給予男方護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2)《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延長婚假十五天;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延長產假六十天,並給予配偶護理假十五天。延長婚、產假期間,享受正常婚、產假待遇。
(3)《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六條第四款規定: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男方所在單位應當給予護理假十五日,護理假期間享受在崗職工同等待遇。
(4)《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卹待遇暫行規定》(粵勞薪[1997]115號)第六條規定:
女職工生育,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實行晚育者(24週歲後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者增加產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5)《內蒙古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一條:
公民比法定婚齡推遲三年以上初婚者為晚婚。已婚婦女比法定婚齡推遲四年以上初育者為晚育。晚婚者增加婚假十五日;晚育者增加產假三十日,並給予男方護理假十日。
對晚婚晚育者還可以給予其他形式的獎勵。
新勞動法裡有陪產假的規定嗎,勞動法規定的男人陪產假有多少天?
陪產假國家沒有統一規定,這個是各個省的規定。比如 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條 男女雙方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日,並給予男方護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 產假 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各地男人陪產假規定 一般來說,相...
新勞動法退休人員工資規定
教育導師張老師 這不是新勞動法的規定,也和新勞動合同法沒有關係,這應該是這家單位自己的規定。如果當時你父親和他們簽訂的合同沒有明確約定一年13薪的話,而只是約定了月薪,那麼,這單位的做法並不違規。因為法律只是規定了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工資按月發放 無論新舊勞動法這方面的規定沒有變化 所以12個月不違法...
求勞動法關於產假 病假 解僱 辭職 年假的規定
產假 正常產假從生育那天開始算,也有的人提前15天開始休。一般是90天,晚育獎勵30天,男方有15天的假期,可以轉給女方。正常產假期間工資正常發放,不得扣減,並且保證實領收入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獎金及產假期間的年終獎一般來說不給,也有正常發放的。病假 區別於產假和工傷休假。病假的休假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