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1、他們的要求當然不合法
首先,他們無權扣壓你的工資,《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其次,你提前一個星期遞交辭職報告,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他們無權強制要求你繼續工作,更無權扣壓你的工資。《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他們沒有和你籤合同,應該給你每月兩倍工資的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要取回你的勞動所得你必須要收集證據:你在他們單位工作的證據,例如你第一個月的工資條,你的工裝,考勤,最好能有跟你一樣情況的員工作人證。然後才有可能去仲裁或者法院,要不然他們給你來個死不認賬,甚至說不認識你,你一點辦法都沒有。
3、計算機類工作沒有特殊規定。
4、沒有聯絡。他們必須歸還你的工資和押金,並且給你每月雙倍工資的補償。當然這是法律的規定,你要有證據才行。
2樓:匿名使用者
1.肯定告訴你,他們這種做法不合理更不合法2.你可以到勞動仲裁部門諮詢一下,我不是專業人士,就不在這給你亂出主意了
3.沒有特別規定,全國都一樣的
4.沒有。你的工資是你勞動應得報酬,沒有人有權利以任何理由加以扣押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完全可以找他索取。雖然你沒有簽訂合同,但已形成勞動事實關係。公司收取工人押金也不合理。
在你的問題中還要看當時你是否答應給公司修改完程式工作,因為在勞動法中有,不要因為你的工作給公司造成損失就不好說了,這也是公司常專的法律空子。建議諮詢律師
4樓:慶歌曼舞
欠揍的老闆,狠狠地打
我在試用期內辭職公司要扣我半個月工資這個合法嗎
5樓:捷鑫鵬
百分之百違法,如果不給可以去勞動局仲請仲裁。
試用期內辭職有工資嗎?
6樓:淪陷
不管以什麼理由辭職,工資支付應當截止到員工停止工作前一天,之前包括的節日期間不應當扣工資,
1、沒簽勞動合同,你書面提出離職,除工資、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12月8號之後的)、補繳社保等;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
3、關鍵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7樓:華律網
試用期離職工資在辦理離職手續交接的時候,一併計算且發放給離職的勞動者。《勞動法》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8樓:皖北廣哥
廣哥正能量,記得點贊關注**分享。
試用期內辭職有工資嗎,在試用期內只做6天,提出辭職有工資嗎?
春風 哪怕上班一天,都應該要有工資。對於勞動者來說,任何勞動付出都應該有回報,並不存在是否是在試用期內,如果以試用期辭職不予發放工資這樣的單位絕對是不合理合法的的。但是,現在很多單位確實存在這樣的現象,員工在試用期內如果上班只有幾天就離職就不給予結算工資,但存在這樣的現象不代表這樣的現象就是合理的,...
試用期內被辭退,公司需要補償嗎,試用期內公司辭退員工,需要賠償嗎?
回答提問 國慶期間我有上班,單位沒有給我補貼,突然被解僱,如果繼續做還有假期補回 回答對於您這個問題,我這邊給您具體打字分析,您多等我一下哦,請不要著急。試用期與非試用期一樣,用人單位除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其它情況根據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的方式是不一樣的。1 如果雙...
試用期間辭職 公司不給工資怎麼辦
1 勞動法 第五十條規定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你公司已經違反了勞動法。2 你可以找公司領導反映,力爭協商解決 如果還是不能發工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3 你要敢於拿起法律 敢於維護自己的權益。你自己有決心就一定能夠要來的。1 打卡記錄可以作為有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