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拖欠工資,責任在公司方,這種情況下離職,可以要求公司補發拖欠的工資,並支付經濟補償金。根據情況也可以申請雙倍補發工資。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為工作滿1年為1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1年為0.
5個月工資。建議:
保留好在公司工作的證據,包括勞動合同、工作證、到最後一天為止的考勤記錄、工作證據(郵件影印件)等
保留公司發放工資的歷史記錄,以及最近沒有支付工資的記錄。
計算自己過去12個月的平均工資,包括加班費、獎金等(稅前金額)。
諮詢當地12333**,尋求幫助。
書面致函公司人事部負責人(可以發郵件),提出離職並請求支付拖欠工資和支付經濟補償金。郵件傳送成功列印一份留底,要包括收信人的郵件地址。(郵件內容最好事先讓認識的律師或者12333的話務員幫忙確認一下)
如果公司拒絕支付,保留上述證據以及公司不支付的證據(郵件回覆或錄音等),向當地勞動管理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免費的,一般會先調解)。
可以聯合其他同事一起申請合法權益,注意不要讓公司在其中做手腳,拿到所有證據後申請仲裁會比較有利。
另外,請注意離職前需要做好工作交接,不能不打招呼貿然離職,否則可能會被認為是曠工或違紀,對自己不利。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離職並主張經濟賠償.
以下是勞動法相關條款: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公司拖欠工資,我可以提出馬上離職嗎
3樓:遠巨集
可以,前提是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拖欠1個月工資為由,不能馬上離職。
僅拖1個月工資,一般不會認定屬於《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所以不支援勞動者立即離職的行為合法。
公司拖欠工資,違反《勞動法》及《工資支付暫行規定》,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不是辭職)與公司的勞動合同,並有權得到已工作期間的工資及相應的經濟補償。
4樓:兆信防偽技術****
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因此勞動者可立刻解除勞動合同,並向用人單位要求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標準依據是: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5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拖欠工資可以選擇通過提起勞動仲裁維權。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6樓:山成褒庚
公司拖欠工資,可以立刻辭職,但是為了保險起見,還是應該和公司好好說話,要回工資之後再去辭職。
7樓:網域
可以直接離職,因為拖錢工資本身就違法 ,去告成本太高,勞動法是對辭職有規定 但那只是正常流程 ,他都違法了你還怕什麼 大不了互相告 互相傷害唄 ,拖錢只有一次和無數次 不要保有僥倖心理
8樓:西蘇瑪瑙
要回工資以後在做決定
公司拖欠三個月工資,我可以直接離職嗎
9樓:重燃石
作為打工人,我們都希望能和公司「和平分手」。但如果遇到蠻不講理的公司變相壓榨我們,我們該怎麼辦呢?這是我第一次勞動仲裁,希望我的經歷能給大家提供些許幫助。
10樓:向天再借一把刀
你可以直接離職,最壞的打算錢不要了。要錢就勞動仲裁。
11樓: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是常見現象,協商不成,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有欠條……
12樓:司空朗
這個應該可以的,對於不發工資的企業幹活沒啥意義。
13樓:海風兒
你不可以直接離職,你得把錢要回來再離職
14樓:
拖欠工資可以選擇通過提起勞動仲裁維權。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1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這違反勞動法了
16樓:褒火
這問題問得好,我也想知道
公司拖欠我一個月的工資,我可以馬上離職嗎?
17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拖欠1個月工資為由,不能馬上離職。
僅拖欠1個月工資,一般不會認定屬於《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所以不支援勞動者立即離職的行為合法。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8樓:
不需要再等一個月,直接問公司索取,如不成,則投訴至勞動檢查中心。
19樓:朱珠朱
回答您好!公司拖欠工資可以直接離職,因為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已經違反了《勞動法》規定。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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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寫一份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到當地的勞動仲裁機構(勞動仲裁委員會),寫明事由與請求,其中請求中可以要求解除雙方勞動關係,並且要求單位發放的拖欠工資,還有經濟補償金,因為你工作還不滿半年按月工資的25%的標準獲得補償金。不過要附上證據清單。包括你的身份證影印件、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等證明你所言屬實的證據。
具體內容你可以去網上檢視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的範本看看。還有去仲裁機構申請不需要花錢的。我前幾天上的企業法律實務課,我們老師這樣說的還讓我們自己上網搜範本了呢。
沒錯,希望可以幫到你。我是一名大三的學生。
因為我要辭職,公司拖欠工資不發怎麼辦?
21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
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公司拖欠工資,已經月了怎麼辦,公司拖欠工資,已經4個月了怎麼辦
來自龍昌峽厚德載物的金雕 若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討薪 1 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2 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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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資,我可以提出馬上離職嗎
遠巨集 可以,前提是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拖欠1個月工資為由,不能馬上離職。僅拖1個月工資,一般不會認定屬於 勞動合同法 38條的情況,所以不支援勞動者立即離職的行為合法。公司拖欠工資,違反 勞動法 及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可以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 不是辭職 與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