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違紀扣發工資500元合法嗎,關於嚴重違紀公司可以辭退員工的問題,可以得到賠償嗎?

時間 2022-02-13 10:40:04

1樓:匿名使用者

對你的問題做如下分析:1、違紀晚上瞌睡,對公司造成生產事故。下班立即上交了「自離職申請書」註明「不能勝任此項工作」,但是車間主任領導批「緩辭」,次天再次出現這種狀況,廠長在「申請書」上批「嚴重違紀,已於辭退,扣發工資500」。

分析:既然第一次已經造成生產事故,為什麼車間主任領導批「緩辭」?是事故沒有造成一定程度的後果還是根本就算不上什麼事故?

關鍵點:(1)公司在管理制度中對「嚴重違紀」的概念是否加以明確規定?(2)公司對如瞌睡影響工作等一些違紀方面的處罰標準及額度,是否在管理制度中有明確的規定?

(3)即使有明確的處罰金額規定,按照國家政策,公司當月對員工的扣罰金額不能超過員工月工資的20%。2、07年1月6日進廠的, 簽了「勞動合同」,沒有給一份,口頭協商工資是54一天!請問根據勞動法我能拿到「經濟補償金」嗎?

關鍵:(1)根據《勞動合同法》,員工個人提出辭職,是不能得到經濟補償的,除非公司違反了勞動合同法中第二十三條之規定。也就是說,如果公司存在第23條之情形,你可以據此提出辭職,是可以拿到經濟補償的。

(2)如果你因工作失誤或瀆職,給公司帶來了一定經濟損失,公司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嚴重違紀」為由,辭退你,你是拿不到任何經濟補償,但前提是,公司要證明你確屬嚴重違紀,這就要看公司制度中是怎麼規定的了。3、社會保險,養老保險這東西沒有怎麼辦? 無論是合同用工還是臨時勞務用工,都應辦理相應的社會保險。

如果沒有辦理,可以向當地的勞動部門申請仲裁。

2樓:匿名使用者

造成生產事故?如果公司能夠證明是你造成了損失,是可以要求你賠償的,反之則不可以。

3樓:幸運的臨沂達人

肯定是合法的。

你因為違紀網上瞌睡,對公造成了生產事故。這就是你的責任。不要有任何申訴的權利。。

關於嚴重違紀公司可以辭退員工的問題,可以得到賠償嗎?

4樓:韓飛律師

用人單位是內地還是臺灣地區的?如是內地請看以下回答,如是臺灣請依照臺灣地區的法律。

如是內地臺資企業,適用以下答案。

需要先分析你給人帶東西出廠的行為是否屬於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情形,如用人單位通過民主程式制定的規章制度明確規定上述行為屬於嚴重違反的程度,那麼用人單位可以以此辭退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但依然要注意規章制度要有合理性。如僅是一般違規,用人單位仍然辭退的,那麼將會有很大的法律風險。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賠償金。

賠償金的計算標準是每工作一年支付兩個月的工資,不滿半年的部分為一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5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依法有權辭退嚴重違紀的員工。

而且沒有經濟補償和賠償。容易理解啊:勞動者如果嚴重違紀,用人單位還要為其埋單的話,誰還願意招工啊、依法做事啊。(當然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是另一個問題。)

依據勞動合同法: 46條沒有規定對辭退嚴重違紀員工還要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樓:s律師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申請仲裁讓公司給予補償,但是帶東西被保安抓住,公司會按照相關的規定對你進行處罰,你先了解一下公司的規章制度,之後再對症下藥

有需要可以加好友

7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希望得到賠償,

勞動法有規定的,因為你是給別人帶東西被抓住的,說嚴重的話,就是構成盜竊,已經觸犯到法律了,

所以你還是別想賠償的事了。

8樓:匿名使用者

我可以通過勞動仲裁拿到賠償金燈?

一年以內總遲到14次是否算嚴重違紀,是否可以辭退和無條件解除合同,還有以扣分制來扣工資合理麼?

9樓:兆信防偽技術****

上班遲到肯定是每個公司都禁止的行為,但如果只是禁止,卻沒有列入解除條款,恐怕公司很難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雖然《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因為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後果是多種的,例如警告、處分、記過、記大過、解除合同,所以違反禁止規定並不必然等同於解除行為。

如果扣分制你是知情的。並且沒有異議。並且沒有違反勞動法。主要是扣除後你的工資也不能低於當地最低標準。那就是合理的。

企業可否要求員工簽定協議,如嚴重違紀,可辭退並扣除當月工資?

10樓:彌永昌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簽訂合同。

如果合同中的某些條款違法則導致該條款無效,但是該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企業可要求員工簽定協議,如嚴重違紀,可辭退。這樣的條款是符合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但是扣除當月工資的條款是無效的。

11樓:於柱律師

開除可以,扣工資不行

公司員工出現嚴重經濟違紀行為,員工不回來辦理離職手續。公司工資中如何扣款?

12樓:綜合管理小助手

先要給這位員工發書面告知書,無論他看不看,要送到他手中,然後按照一定比例扣款,不能全扣,一般不超過工資的百分之五十

13樓:環敏慧

按國家規定這是屬於曠工行為,一般曠工一天扣三天的工資,連續曠工三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並且不賠償損失

廠裡以嚴重違紀辭退,我能領取失業保險和所做的工資嗎?

14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因為嚴重違紀被辭退,用人單位應結清工資,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工資是用人回單位依照答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以各種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報酬。根據原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合同解除時,一次性結清工資。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職工因為違紀被辭退的,是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之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進行失業和求職登記,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社會保險費》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15樓:麥迪麥無敵

即使是違紀抄開除了你襲,你之前所作的工bai作還是給公司帶來了效du益,這部分的工資報

zhi酬還是可以要求公

dao司支付的,如果公司不支付,你可以向勞動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至於失業保險,按照規定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就可以領取,被開除也是可以的,但是領取的時候可能要你提供相應的材料,如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一類的。

企業因員工違紀可以辭退並扣發當月工資嗎

如果公司有條款明確規定的話,公司是可以這樣做的如果公司拿不出這樣的證據的話,是不可以的 辭退的話,要補發一到兩個月的工資 不過你有過失在先,這樣的事申請仲裁也不太好辦 韓飛律師 企業因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解除勞動合同的,除非勞動者的行為給用人單位造成了直接的經濟損失,否則企業無權剋扣勞動者工資,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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