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無為起訴離婚前規則起訴離婚想要什麼東西,還有多少費用

時間 2022-02-22 21:55:05

1樓:淮南程律師

夫妻雙方如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l、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1寸單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

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只能通過法院訴訟解決了;離婚案件起訴時,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訴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住址;

2、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3、證據和證據**、證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訴訟離婚程式也隨即開始;開始訴訟程式,到做出判決前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即準備、調解、**審理三個階段。

相關資料請參見http://www.hnlscww.com

2樓:

您好!在安徽無為起訴離婚,只要帶好起訴書,本人身份證,人民法院受理就可以擇日**審理。訴訟費最低50元,最高300元。

如果有財產糾紛,超過20萬元的另外收費;不超過20萬元的免費。謝謝閱讀!

起訴離婚一定要到對方戶口所在地嗎

3樓:豫眼屏媒

一般情況下,需到對方戶口所在地或常住地法院起訴離婚。

1、《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十二條 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4樓:楊志律師

回答按規定起訴離婚男女雙方必須去各自戶籍地法院起訴,異地不予辦理,所以必須去戶籍地法院。

起訴離婚,必須到對方戶籍所在地的基層法院去辦理。

提問那有沒有誰先起訴對誰不利的問題

回答這種是不會有影響

提問現在是我們已經感情不和,他也不給我錢。這樣的話我起訴他會對我不利嗎

回答不會的

如果協議離婚不成可以訴訟程式

不會對起訴方有任何影響

夫妻共同財產還是會平均分割

提問孩子從生下來一直是我帶著,就最近我回來孩子和他生活了四五個月,孩子判給我的可能性大嗎

我們現在只有一個車,是結婚後買的。房子沒有,但是結婚我要了20萬的房錢。

回答孩子現在多大

然後對於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也是可予准許的

提問剛過3周

回答那是會判給女方撫養的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如果您雙方的財產都是婚後購入的話,這個沒有什麼疑問,確實屬於共同財產的,也就是如果離婚的話,夫妻雙方是一人一半的

提問他基本上3年沒有給過我錢,房錢我也花的差不多,會怎麼判。他轉業回來的錢也沒有給我一分

回答夫妻共同財產的話是會平均分割的

根據2023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的規定,以下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明確表示為夫妻共同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更多24條

5樓:liaoning卓政

不一定有在原告住所地的情形。

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訴離婚,由原告住所地管轄。

6樓:超級無敵豬八戒

可以在結婚註冊地,戶口所在地,或者對方常住地,這幾個地方都是可以的。不過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一般法院都會推薦你去對方目前的居住地法院起訴。

7樓:迮今雨南笛

對方同意調解離婚的在國內哪個地區都可以,對方不能調解離婚的到要對方常住地(一年以上)法院訴訟,常住地不確定的可以到戶口所在地法院訴訟。

8樓:孛飛飆冠愷

起訴離婚是可以在對方戶籍所在地的法院立案,也可以在居住地立案,但必須去所在小區的辦事處或居委會開具在此居住一年以上的證明。

9樓:李仁春律師

專業婚姻律師為您解答: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在結婚註冊地即戶口所在地,或者對方常住地(一年以上),這幾個地方都是可以的。但實踐之中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一般法院都會推薦你去對方目前的居住地法院起訴,即使在住所地起訴,法院也會移送到住所地。

但在住所地,有的法院需要臨時居住證

10樓:法春華郗葳

一般民事案件,(如離婚、債務糾紛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住所地,即公民的戶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營業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指公民離開住所地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當事人的戶籍遷出後尚未落戶,有經常居住地的,由該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戶籍遷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超過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11樓:匿名使用者

起訴離婚應在被告所在地,這裡的被告所在地為被告戶口所在地,如果被告離開戶口所在地以被告離開戶口所在地連續居住一年的地方為被告所在地。也就是說,起訴離婚,不一定在戶口所在地,也可以在被告經常居住地,即離開住所連續居住一年的地方。(以上是一般離婚訴訟管轄規則,不包括諸如被告坐牢、在國外、失蹤等情況)以上看法希望對您有幫助,謝謝採納

也就是說如果禰們在現在在湖南連續居住了一年以上或者雙方均有湖南戶口或者暫住證,是可以在湖南的。

12樓:水瓶華仔仔

她現在居住在哪?在哪工作?

是不是要分居兩年才可以起訴離婚,我想起訴離婚,一定要分居兩年才行嗎

smile阿喆 您好,起訴離婚是隨時可以的。但是如果用分居理由證明感情破裂就需要相應的證據了。根據 婚姻法 規定 夫妻因感情不合分居滿2年,經法院調解無效的,法院應判決離婚。通常情況下分居是需要起訴離婚一方證明的,如下 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 居委會 或物業 居住證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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