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如果你進入公司後沒有簽訂過兩次勞動合同,那麼合同到期後,公司可以不再與你續簽,但屬於《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款的情況,應向你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3個月工資)。
經濟補償的計算基數,以勞動合同解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準,而不是今年的基本工資。
相關手續公司應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的規定辦理。
2樓:鐵肩律師
1、《離職證明》
2、補償金按你的實際公司收入補償,每工作滿一年按一個月計算,不足一年而滿6個月的,按一年算,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年算。
3樓:
補償金不合理,應該是你10年7月至11年6月期間工資收入之和的十二分之一作為補償金的基數。
另外不知你08年幾月到公司工作,法律規定滿1年補償1個月,超過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你可以計算下一共應該補償下幾個月,然後乘以你的補償金基數就可以了。
另外要給你開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勞動合同,社保證明,公積金證明。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跟我續簽了,我該怎麼辦? 需要辦理什麼手續?有沒補償? 5
4樓:小滿大哥
只需要辦理勞動合同終止就行了,公司提出與你終止勞動合同的,你可以拿到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
5樓:陽春三月出門去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只能是勞動合同的到期終止,你就按正常的離職手續辦理就可以了。每家公司的辦理方式都不太一樣,你可以向你公司的人力資源部去諮詢。
按新的《勞動合同法》中的規定,公司應支付你n個月的補償金,其中n為你在公司服務的年限,半年以下的按0.5個月算,半年以上的按1個月算。如果公司沒有提前通知(至少提前3天),那公司就還應支付1個月的工資代通知期。
你的情況是和派遣公司籤的話,這樣的情況又不一樣,要看你和最後一家派遣公司籤合同的時間長短。當然,你可以要求公司將你之前在公司的服務年限視同為同一公司的服務年限,不過這要看你之前換中介公司時,公司有沒有向你們承諾過這些內容。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公司需要給我什麼單據?
6樓:微風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公司需要給勞動者提供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非本人意願不續簽的,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勞動者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勞動合同期滿,不續簽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部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每服務一年需要支付一個月工資)。
2.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續簽,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每服務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
3.勞動者不續簽,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補償金,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7樓:
公司應當給你一份公司蓋章的不續簽勞動合同通知書。這將證明是單位不續簽合同,單位應當按照你在該單位2008.1.
1後的工齡支付你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辦理好離職手續後,公司應當給你開具一份公司蓋章的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在你入職新單位時需要交給新單位。
8樓:渝娃莫鍾明
你能繼續說一下情況嗎?你是否還在繼續工作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經濟補償金怎麼給?
9樓:匯法網
勞動合同到期之後公司不續簽的,經濟補償就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不過,勞動者月工資高於公司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而且,注意的是,這裡所指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當然,實際中也有些公司會不肯給經濟補償的,這將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遇到這種公司的勞動者可以及時去申請勞動仲裁,具體按照下面步驟來:
1、需要準備好如下材料:
(1)寫好勞動爭議申訴書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詢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料一份,費用60元;
(3)勞動者本人的身份證影印件一份;
(4)影印證據資料一式三份,如勞動合同或協議、工資單、工牌、上班打卡記錄、同事的證人證言等。
2、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一般都是向所在區、縣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0樓:懶貓沙畫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合同到期,公司不跟我續簽,公司在合同期內提前一個月通知我的,應該是有經濟補償金的,公司不給怎麼辦?
11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1、合同到期,如果你不符合可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公司有權不再與你續簽,且無需提前通知。
2、由於是公司不再續簽合同的,屬於《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款規定的情況,應按照你已提供服務的年限,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一年1個月工資)。
3、公司不給是違法的,侵害了你的合法權益。
4、可以通過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的方式予以解決。
5、你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以及公司的終止合同證明,足矣。
12樓:擱淺的草莓
勞動合同書,工資支付證明(證明終止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終止勞動合同證明要能證明是合同期滿公司提出不續簽。基本就可以了
13樓:晴天飄雪之揚州
工資單,廠證等資料。一般情況是要求公司舉證的。從2023年開始,一年一個月的補償金。
1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您是合同到期,無需給您經濟補償的
勞動法規定公司不與員工續約要給予多少補償金?
15樓:不起眼的小過客
合同到期了,雙方都不用承擔違約責任,所以公司不需要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 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
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16樓:匿名使用者
大體上是對的。主要依據2023年最新《勞動法》:
1,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2,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3,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怎樣補償?
首先,要給您解答的是關於與您簽訂合同的鼓樓人力資源第三方,和你實際上班為市政機關的問題,前者從實踐中屬於用人單位,後者屬於用工單位,那麼為什麼這麼繁瑣,因為後者的有些崗位需要外僱人員,所謂 正式人員 不願乾的一些工作,但是如果用工單位直接僱傭你們,那麼久需要將你們的薪金和福利與 正式人員 拉齊。這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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