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怎麼處理,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

時間 2022-02-22 13:35:33

1樓:懶貓沙畫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2樓:王元頁

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或者合同待遇降低職工不續簽,單位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

3樓:懶貓沙畫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如果是因為公司的原因沒有續簽的話可以要求補償的。

5樓:蒼洱白子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合同:

①公司在保證原工資待遇情況下續簽勞動合同,但勞動者拒絕續簽合同的,公司可以不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②公司單方不續簽勞動合同,那麼公司要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支付經濟補償給勞動者。

6樓:馬會鋒無悔

最普遍的介紹:續簽問題特點是什麼:合同到期

舉例說明應用場景:勞動合同法

其它含義:合同到期,自然解除,不續簽,不違法。

舉例說明應用場景:單是,如果已經續簽過兩次勞動合同,不續簽合同。要求賠償雙培工齡工資。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需要怎麼辦理

7樓:北京

根據《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第四十條要求,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將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經協商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

未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的,以勞動者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勞動者1日工資的賠償金。

8樓:華律網

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即將要到期,公司不想續簽了,是否需要提前30日書面通知員工?不通知是否會有法律風險?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需要不需要與員工續簽,要視勞動關係的情況而定:

如果雙方在勞動合同到期時已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中「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除勞動者不同意外,雙方就應當續簽,並且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否則視為違法終止,公司應當根據勞動者的選擇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如果未滿足需要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我們認為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用人單位無需另行提前通知。因為從法律理論上來說,勞動合同期限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合同雙方對於勞動合同何時到期都應是明確知曉的,而根據法律規定如果用人單位要續簽勞動合同的,則需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天通知勞動者並續簽勞動合同,那反過來說單位不續簽的,則無需通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三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9樓:baby無知的螞蟻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存在兩種情況,一種為員工本人不予續簽;另一種為員工有續簽意願,單位不予續簽。

合同到期,員工本人不予續簽。那麼員工和單位的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係解除。辦理流程:

1、單位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合同到期,確定員工是否續簽合同。

2、確定員工不續簽勞動合同,單位需要重新招人,安排員工工作上交接。

3、合同到期時,通知員工辦理離職手續,結清工資。

合同到期,員工意願續簽勞動合同,單位不予續簽勞動合同。那麼單位需要提前通知員工不予續簽勞動合同,並支付員工經濟補償,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勞動關係。辦理髮放:

1、單位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合同到期,並明確單位不予續簽勞動合同。

2、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終止協議,說明法律規定,並計算經濟補償金額。

3、合同到期時,通知員工辦理離職手續,結清工資以及經濟補償。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條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 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 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0樓:

勞動合同到期後公司未續簽該怎麼辦?

11樓:橘子不如橙子

勞動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勞動關係自動解除,如果用人單位不續簽,用人單位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1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到期如果單位提出不續簽終止合同,員工可以要求單位支付勞動合同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並且可以申請辦理失業。

13樓:壹人事平臺

未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的,以勞動者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勞動者1日工資的賠償金。

hr一忙起來,可能會忘記每一位員工的續簽時間,一旦超過,本來可以挽留的同事可能會心生勸退之意,本來不予續簽的同事,就可以用實際工作超過勞動合同簽訂時間來作為理賠證據。為了避免這樣尷尬的情況發生,您可以使用我們的產品,設定每位員工的勞動合同到期提醒,穩穩地把握住日常人事工作事項,細緻無差錯~

14樓:法律快車

勞動合同到期續訂的流程如下:

1、一般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左右,用人單位應書面瞭解勞動者的意向。

2、對有續訂合同意向的員工,用人單位應及時確定是否與其續訂的意向。

3、雙方當事人協商要約和承諾,實際是對原合同條款協商後確定繼續實施還是變更部分內容。

4、協商一致後,雙方簽字或蓋章。實際操作中可以重新籤一份,也可以填寫續簽合同單。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怎麼辦?

15樓:北京

根據《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第四十條要求,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將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經協商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

未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的,以勞動者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勞動者1日工資的賠償金。

16樓:懶懶落花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自2023年1月1日起,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如果該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不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那麼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法律規定合同期限分為三種: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屬這一種;無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沒有具體時間約定,只約定終止合同的條件,無特殊情況,這種期限的合同應存續到勞動者到達退休年齡;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17樓:華律網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該續簽:1、雙方協商一致續訂勞動合同;2、勞動合同期滿,存在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公司不續簽合同,只有在一種情況下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公司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金。在其他情況下,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員工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方式: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支付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8樓:百度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者:教育資料庫

首先,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至於是否續簽需要雙方協商來確定,你們也可以問一下公司的意見,看是否是要與你們續簽。  其次,該法同時規定了,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即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如果符合該情況,用人單位不與你們續簽,那麼你們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

具體標準為: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勞動合同法》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怎樣補償?

首先,要給您解答的是關於與您簽訂合同的鼓樓人力資源第三方,和你實際上班為市政機關的問題,前者從實踐中屬於用人單位,後者屬於用工單位,那麼為什麼這麼繁瑣,因為後者的有些崗位需要外僱人員,所謂 正式人員 不願乾的一些工作,但是如果用工單位直接僱傭你們,那麼久需要將你們的薪金和福利與 正式人員 拉齊。這顯...

勞動合同到期自己不續簽有補償嗎,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應該怎麼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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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不續簽補償金扣稅,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公司給的經濟補償金需扣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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