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後我們的房子怎麼辦,房屋產權年限滿70年後 我們房屋怎麼辦

時間 2022-03-01 12:00:04

1樓:home大娟

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至於再次申請的期限,不應該超過30年。

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對業主進行補償。

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通過調查瞭解第一種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認可,也有一部分人認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會拆遷。

按照新頒佈的《物權法》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予以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合同,並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准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關於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

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型別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用地,商用建築用地,工業用建築用地。

按建築用型別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

房屋所有權屬於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是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保護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條,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其年限是永久的。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在於: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

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明確:產權是沒有年限的,有年限的是土地使用權,你可以看看你的兩證,一個是房屋所有權證,一個是土地使用權證。如果土地到期後是自動延續的,但要根據當時的政策決定是否需要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您的資產完全可以留給後代的。現在大部分房產都說降價,其實普遍還是在降價中升值的,所以你不必擔心會貶值,不過話說回來,房子也是一種商品,使用時間長了,自然會損耗和出現些問題,例如裂縫、漏水等問題,那是自身的本質缺陷而引起的貶值,和產權時間沒什麼關係。二手房就是由於使用了一段時間才再**的房子,自然自身缺陷會多些,但如果在時限內,仍然是可以使用的,只是相對一手房,價值會低些。

另外,**的一些政策、舉措會影響商品房的價值,如拆遷改造、徵地等,可以想象那種情況會使商品房的價值攀升不少。所以您還是不必擔心房子以後會怎樣,把心情放在享受快樂的生活不是更好嗎?

3樓:匿名使用者

唉,到時候,連老家農村的人都得租房子住了。。。。。

4樓:控脂教瘦

其實這個問題很多人沒搞清楚,首先產權是沒有年限的,有年限的是土地使用權,你可以看看你的兩證,一個是房屋所有權證,一個是土地使用權證。

如果土地到期後是自動延續的,但要根據當時的政策決定是否需要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問題來了,當時是什麼政策誰知道???我們的祖國建國都才63年,這63年的變化何其大啊,70年之後,誰想的到呢?

5樓:湛藍地

如果房屋使用權性質是居住,按照法律規定自動續期,這個國家有規定的如果房屋使用權性質不是居住,就要看當初土地轉讓合同是怎樣約定的,有三種可能:

1.可以續期,需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不可續期,土地使用權收回,對土地上建築物、構築物予以補償;

3.不可續期,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看你當時籤的房產合同怎麼寫

土地是國家 公民只有使用權 到期就要交錢的 一般住房不用70年就會拆建 可以的新房 商品房 40-50年都會有收益的 掙的錢足夠一套新房 國家的思路是這樣的 商品房看重的經濟價值 並且商品房更新週期更短 不到40年就重建了 還是會有相應補貼 這個要看國家政策

房屋產權年限滿70年後 我們房屋怎麼辦

6樓:華律網

房屋產權是一種物權,根據物權法規定,這是一種永恆的權利,並不存在過期之說。我們平常所謂的70年產權並不是指房子,而是指房子所佔用的土地,根據我國土地法規定,城市土地歸國家所有,因此,我們城市裡的房子所佔用的土地都是屬於國家的,只是國家通過招拍掛的形式將土地的使用權轉移給了開發商,開發商則需要向國家交一筆土地出讓金,而居民用地的最長使用年限為70年,70年產權便是從這裡來的。剛才我們說了,房子的產權是物權,是永久的權利,而土地則是使用權,只有70年的權利,那問題就來了,70年之後怎麼辦?

關於這個問題目前國家尚沒有作出明確的法令,有種說法是到期後補交土地出讓金繼續使用,但沒有具體補交辦法以及規定。最早一批土地大概要到2023年左右才到期我們還有很長的時間來考慮這個問題,因此大家不必過於擔心。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歸屬】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7樓:愛情戰鬥機

到期瞭如果房子還在的話,房子依舊是你的,只是要補交土地稅。

房產產權期限是指房子所佔的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房子所有權本身。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為國家所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和交易使用權。住宅的使用許可權是70年,從該地取得日算起。

購房者只要有合法的產權證,房子就是私人財產,不屬於國家。只要房子還在,個人就擁有該房子的所有權。

《城市房地產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應當至遲與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眾利益收回該土地,應當予以批准。

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8樓:貓籽座

1、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如果是到期後,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動續期。

2、我國《物權法》第149條對房屋產權到期後的情況有規定:

①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的時間屆滿的,可以自動續期。

②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不動產,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3、《城市房地產管理》中的第21條也有規定:

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後,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可以在期限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眾利益收回該土地的外,其他續期申請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4、房屋在70年產權到期後,有兩種情況:

①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這種情況的話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來向當地的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補交土地出讓金,當然這個**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②如果是根據規劃需要,國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那麼業主也可以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擴充套件資料

產權年限

1、土地使用權

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

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型別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用地,商用建築用地,工業用建築用地。按建築用型別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

2、房屋所有權

屬於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是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保護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條 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其年限是永久的。

9樓:匿名使用者

面對「70年後,我們房屋怎麼辦」的質疑和困惑,眾多的業內人士和法律界人士認為,這一問題肯定會隨著經濟的發展,國家保護私有財產產權的法律法規日益明晰而逐步破解。就目前法律政策而言,下文三大設想可以破解目前的房屋產權年限縮水困惑。 - 重籤合同,續繳出讓金 昆慧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吉昆峰認為,土地使用期限屆滿後,國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產權人可以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向國家交納土地出讓金。

但這一做法的最大障礙是:屆時小區業主們作為分散的個體,很可能無法在怎樣繳納和繳納多少土地出讓金方面達成共識。屆時,國家、小區業主集體和業主個人之間如何謀求利益的最大平衡點,成為這一做法能否實施的關鍵。

- 房隨地走,國家補償 由於我國的土地所有權除了集體所有的以外,都是國家享有所有權,所謂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授予土地使用權。期滿以後,國家有權利收回土地,而房屋產權是沒有期限的,這裡就存在著國家土地所有權與個人房屋所有權之間的矛盾。具體的解決之道可以是,國家將土地使用權收回,房隨地走,個人的房屋也被收回,國家給予一定的補償。

但這一設想不得不面對的尷尬問題是:房屋拆遷諸多矛盾浮出水面、《物權法》確定保護公民合法私有財產,城市的發展也肯定不能繼續採取簡單的「國家補償—個人拆遷」的形式。 - 政策持續調整,法規適時完善 業內人士認為,目前國家政策及土地管理條例實施不久,因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問題給購房者造成經濟損失的可能性和現實個案還比較鮮見。

無論是購房者還是整個房地產業,都沒有意識到產權期限潛在的危機。目前左右房地產**的主導因素還是市場為主,不過,國家政策的持續調整和法規適時完善,將進一步推動全社會對房屋產權及其價值的理解,購房者也將更加理性。

10樓:

1、 重籤合同,續繳出讓金

土地使用期限屆滿後,國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產權人可以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向國家交納土地出讓金。但這一做法的最大障礙是:屆時小區業主們作為分散的個體,很可能無法在怎樣繳納和繳納多少土地出讓金方面達成共識。

屆時,國家、小區業主集體和業主個人之間如何謀求利益的最大平衡點,成為這一做法能否實施的關鍵。

2、房隨地走,國家補償

由於我國的土地所有權除了集體所有的以外,都是國家享有所有權,所謂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授予土地使用權。期滿以後,國家有權利收回土地,而房屋產權是沒有期限的,這裡就存在著國家土地所有權與個人房屋所有權之間的矛盾。具體的解決之道可以是,國家將土地使用權收回,房隨地走,個人的房屋也被收回,國家給予一定的補償。

但這一設想不得不面對的尷尬問題是:房屋拆遷諸多矛盾浮出水面、《物權法》確定保護公民合法私有財產,城市的發展也肯定不能繼續採取簡單的「國家補償—個人拆遷」的形式。

3、政策持續調整,法規適時完善

業內人士認為,目前國家政策及土地管理條例實施不久,因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問題給購房者造成經濟損失的可能性和現實個案還比較鮮見。無論是購房者還是整個房地產業,都沒有意識到產權期限潛在的危機。目前左右房地產**的主導因素還是市場為主,不過,國家政策的持續調整和法規適時完善,將進一步推動全社會對房屋產權及其價值的理解,購房者也將更加理性。

為什麼房子產權70年,70年後怎麼辦

房子產權是70年,70年後該怎麼辦?看完就知道了 房產證,產權70年後到期,怎麼辦 房產證的所有權是永久產權,土地使用權為70年,在住宅的70年產權到期後會自動續期。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 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土地使用權為70年,那70年後我們買的房子怎麼辦

懶懶落花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依該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即終止。由於土地使用權是一種有期限的他物權,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的結果並不導致所有權的喪失。因而,使用期屆限滿,土地使用者理應將土地使用權返還給土地所有者,這是土地國家所有權的最終體現,也是土地有償 有期限使用原則...

房屋7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房屋產權70年或40年到期後怎麼辦?

小洋說財商 70年產權是指的土地使用權,而房屋使用權是永久的,到期可以自動續期 忻燁華 即自動續期 不收費 正常交易。截止2020年,國家正在研究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續期的法律安排。在國家法律未出臺之前,國家提出了 兩不一正常 的過渡辦法 一是到期以後不需要申請,自動續期 二是不收取任何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