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規定公司與員工簽訂第二次勞動合同的時候就應當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了,估計你現在已經與公司簽訂若干次勞動合同了吧(是否肯定超過二次或包括二次了),如果情況是這樣的,你就可以明確向公司推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要求,如果公司拒絕,你則可以通過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解決,要求勞動仲裁裁決公司與你確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樓:寒霜漫天
這還真不太清楚,打**去勞動部門諮詢一下,114查號碼
3樓:匿名使用者
好像比較麻煩呀,你這個比較麻煩
公司肯你吧
都10多年了,可惜了呀
4樓:旺仔林
暗中先把證據收集起來啊
證據很重要的而且一定要有效的
然後直接把他們告了
然後再跳槽
工廠要搬遷,離家遠不想去新工廠,我是否可以得到錢,如果可以,是怎麼計算的,我工齡十年了。
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第三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
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工廠搬遷,勞動地點的改變,致使原來的勞動合同無法執行。
勞動者應該和單位協商一致,或者由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提問者不要寫辭職報告。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三項,第47條,
你工作了10年,單位按你的工齡每滿一年,補償你一個月的工資。
如果單位不同意,你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我們公司搬遷了,公司名及法人資格也更換了,現在我們不想去新公司上班,公司如何賠償我們。
6樓:簡簡單單
1、公司搬遷了,公司名及法人資格也更換了,現在我們不想去新公司上班,如果公司搬遷之後的地點,仍在原行政區內的,按現行規定用人單位不用支付補償的,如果搬到原行政區外的,用人單位應提出解除合同的,並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另外,公司名及法人資格的改變,不會影響原勞動合同的履行的。
2、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7樓:仇甄
對於第一個問題,補償是1年給1個月的。
對於第二個問題,該種情形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
具體分析如下:
1.你這種情況應該屬於《勞動法》第四十條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該條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8樓:朱木軍律師
回答如果對方不提出辭退要求的話,您不想去就只能辭職了,自己辭職的話是沒有賠償金的
不可以。只有在勞動者不能勝任原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以及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工作無法進行,勞動者又不接受新的工作的,用工方才能解除,否則違法。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辭職人員須在辭職前一個月辦理辭職申請2、本人送「辭職申請書」至單位審批3、審批同意後,人事部會通知本人,本人到人事部辦理離職手續4、將手頭上的工作交到人事部簽收 5、關於社會保障自己可以到人才中心或者勞動就業中心**交保險費,基數可以自己定6、黨關係可以放在原工作單位,待找到新工作就可以轉到新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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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樓:毓政苑
公司搬遷如果導致你的工作地點變更,你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關係,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0樓:東方底情
公司合併分立是公司正常的經營決策,合法有效,不應成為員工提出經濟補償的理由。
11樓:支星淵
如果你主動不敢,公司不會賠償你的,除非你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有協議
公司要異地搬遷,因本人不願意去,公司逼我簽訂,本地換工作,這樣合理嘛,我該怎麼辦?
12樓:蓋普希金
公司搬遷,員工不想去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規定工作地點系勞動合同必備條款之一,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當對具體的工作地點作出約定。工作地點變更,意味著勞動合同變更,勞動者可以不同意。
勞動合同的變更是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對原合同的部分內容進行修改,變更後的合同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變更了的內容按照變更後的執行,其它沒有變更的內容按照原合同執行。合同只要不籤或沒有勞動局的公證都不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本條中的「客觀情況」指:發生不可抗力或出現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如企業遷移、被兼併、企業資產轉移等。
本來在a公司工作簽訂了三年的勞動合同,後來a公司搬遷公司名字及法人代表和地址都有變更變成了b公司,
13樓:
你的合法權益在a公司變更的時候就已經受到侵害了。之後b公司沒有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也是違法的。
既然公司有變更,那之前a公司就應該解除勞動合同並支付經濟補償金(就是所謂的賠償)。
加上b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要支付雙倍工資賠償。
如果b公司要解除勞務關係,那還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 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4樓:
可以要求賠償。
公司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地址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在公司工作二十年,公司要搬遷廣州,我合同是無期,我不去有補償嗎?
1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公司解除你的勞動合同才會有經濟補償的標準是工齡一年給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我在公司工作了2年月沒合同,我在公司工作了2年7個月 沒合同
可以的,如需律師幫助,歡迎聯絡。是6個月的賠償金 縱橫法律網 廣東濱都律師事務所 鄺吉律師 你好,滿一年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視為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單位如無法定事由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標準是工作每滿一年支付兩個月的工資,工作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支付按一年計算支付兩個的工資...
公司登出手續已辦完了我在公司工作了15年沒有給補償現在已登出多月了我還能得到補償嗎
可以的,向勞動局提出申請 向勞動保障局申請仲裁 我們公司登出後我還在裡面上班現在把我辭退了,我能拿到賠償金嗎 公司登出,實體已經不再存在,你清楚是在為誰服務嗎?公司登出,應向你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既不存在辭退一說,也不可能給予賠償。可以找請你在裡面上班的那個人,由他向你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您好,只要...
我在公司工作了將近五年,公司裁退我要如何對我進行補償
1 從2008年1月1日開始計算,工作滿一年,補償一個月的工資,工作滿半年,補償半個月的工資 2 可以得失業金 無故辭退你,補你5個月的工資。簽了正規合同,無故辭退,應該是賠償n 1,沒到五年應該是按照四年計算。而且公司要提前告知,你還是去查查勞動法吧 一 如果你沒有違反公司的合法合理規定,只是由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