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不同意房產證上寫我的名字?怎麼辦

時間 2022-08-03 02:35:02

1樓:風冷大叔

那25萬是他父母出的嗎?怎麼說房產證上寫的不是他的房子,連他的名字都沒有。耐心點,房子早晚是他的,也是你的,你非要在這個節點上做這件事,不太合適。

以後勤討好公婆,他們早晚會把房子轉給你們,到時候再說哦。兩個人走一起不容易,別為這事兒鬧崩了。

房子和愛情不搭界,你要非牽扯上去,勸你們分手得了。要不然以後為這事兒打起來早晚也得離婚。

2樓:匿名使用者

親兄弟明算帳,現在不說清,真要到那時候,哭都沒人理你。

不在房產證上寫你的名字,也的給你寫個證明。

畢竟以後還要你還款呢。

3樓:館陶永安應急救援

既然你愛他,何必在意房子呢。呵呵一樣的道理

4樓:邴疇仙翠霜

辦理房產證加名字,需要住房貸款還清,無抵押,有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才可以辦理。

你倆無結婚證,辦理加名,需要你把一部分產權買賣過戶給男方,使得男方成為你這房子共有人,才可以辦理加名字,

有結婚證,辦理加名字,直接辦理,不用買賣過戶,只有幾百元工本手續費,也是需要貸款還清才可以辦理。

你門情況,建議簽署你倆名字購房合同,以後辦理出來房產證,直接就是你倆名字。

婚後男方不願意在房產證上加自己的名字怎麼辦?

5樓:娛樂這個feel倍爽兒

一、婚前貸款買房屬個人

【新婚姻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可將該不動產認定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財產,尚未歸還的部分貸款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債務。

二、父母出資買房屬個人

【新婚姻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應認定該不動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認定該不動產為按照雙方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有證據證明贈與一方的除外。

三、私自賣房配偶可索賠

【新婚姻法規】登記於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將該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該房屋屬於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的,離婚時另一方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四、變更登記前贈房可撤

【新婚姻法規】婚前或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一方在贈與房產的權利轉移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已經辦理公證的除外。

6樓:浮雲笑看神馬

不同意樓上的觀點。

你男友的反應很正常,換了是你也未必不是那種反應。這跟是不是小肚雞腸無關。其實你把加名還是不加名有沒有實質區別搞清楚後,也就不會為這個糾結了:

你說的情況,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的規定——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因此,即使不加名,假如離婚,你也並非對該房產一無所有,依法可以拿回自己應得的那份。

7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按揭房,你需要在婚後承擔還貸義務,且裝修的錢也是由你來付,即使有首付款估計也相差無幾。這種情況下,男方明白無誤的告訴你不同意在房產證上加你的名字,且反應還挺大。這種小肚雞腸的傢伙,不嫁也罷。

8樓:慘惜惜

不嫁,婚後會越來越沒安全感,必須加名字!

9樓:匿名使用者

按揭中的房產除非還完貸款,否則無法加名。

10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不是衡量一個好男人的標準。你應該要多方面去考慮評定一個人,特別是你未來的老公。

他不願意在房產證加你名字。原因不是害怕加你名字後你離他而去就是他小肚雞腸。

女人不該為房子嫁人,女人生存要有自己的資本。對於他這種表現,你要努力賺錢再買一套房子單獨寫你自己的名字並且公證該房產為你單獨所有

11樓:陳金華

要麼繼續生活,要麼離婚。

我和男朋友在談戀愛多年了。最近要買房結婚,可是他為什麼不肯在房產證上寫我的姓名?我該怎麼辦呢?

12樓:匿名使用者

那個房子是誰買的呢?如果你自由一分錢沒出,幹嘛要寫你的名字,你男朋友的心機怪重來,都要結婚了。把你名字寫上又怎樣,你物件肯定留著後手來

13樓:小匯幫你忙

你可以一人出一半啊 要不然肯定不會啊 現實很苦感啊

14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一定要寫你名字??

你要的是房還是人?

跟男友談婚論嫁了 可是在買房的時候 房產證上我想寫我跟男友的名字他不同意

15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認為你倆都對,也都不對!你不對,是因為人家父母出資購買房產當然是怕你以後不和人家兒子好了,寫了你名字會分得房產,你對是因為你想有個保證,萬一男方不要你了,你可以以此牽制對方。凡事要換位思考,如果是你和你母親出資購買房產,你會寫上你那男人的名字在房產證上不?

其實你們的事情很好解決,讓男方父母和你們寫一份協議去公證,就是贈與協議,附加條款,註明你們各自權利義務。房產證寫你倆名字。一旦離異分手,男方父母可以主張債權!

房子產權歸你倆。婚後還貸你倆換,不管是用誰的錢,一家一半權益!包括房產增值部分也是一家一半。

你適當出點錢參與首付和還貸裝修。這樣大家心裡都平衡,權益都有保障!

16樓:我只是一隻餘

這個婚可能結的有點早了

其實我想說的是錢財乃身外之物,想想**來了,你的房子車子票子哪樣不是塵歸塵,土歸土。如果你們連房子車子票子的事情都扯不清楚還結什麼婚嘛,扯清楚了再來說結婚過日子吧

17樓:

如果是他家拿的全款買房子, 不寫你的那是自然 ,如果按揭是你們倆一起的,那就應該寫上你的名字 ,如果他不寫,就不要跟他結婚了,連物質都不捨得給你,怎麼會愛你呢

18樓:吃飽了00撐的

我也覺得您們還沒有到結婚的地步,彼此沒有信任。重點是他自己也不願意加你的名字。還有如果還貸什麼的都是他父母全權代勞那你可以同意房產證只寫你老公的名字。

可是如果結婚後你老公要求自己還貸(首先結婚後您們掙的工資都是婚後財產)可是他卻用夫妻共同財產去還只有他自己名字的房子,您覺得合適嗎。還有實在已經不能挽回結婚了,你可以用您名字的銀行卡去還貸或是您去還貸用老公錢什麼的(目的是為了證明,買房還貸您有出錢。最後就算真的離婚了,銀行也有您還貸的記錄。。。。

但是。。。感情好,就好好過日子的啦~0也不要這樣算計啦~)

19樓:匿名使用者

只能說你們還沒到能結婚那一步!彼此信任都沒有!

婚前買房,男朋友不寫我的名字怎麼辦?

20樓:不懂

關鍵是你出錢了嗎,如果你出錢(不管多少),不寫你的名字是不妥的。如果你沒有出錢,完全沒必要整這個面子,畢竟這是婚前財產。

21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結婚了

重新找一個愛你,肯在房產證寫你名字的男人

22樓:廁所沒紙請自便

你可以去找個房地產開發商,如果他對你的愛是真愛,那麼他就會吧自己所擁有的每一套房子都記在你的名下。然後,他因為破產而跳樓,而你可以幸福的每天換一套房住,直到天荒地老

23樓:淚海潰堤

為什麼要寫你的名字呢?你是和他結婚還是和他的房子結婚?

男友爸媽不同意房產證加上我名字,於是分手了,現在男友來求複合,不想繼續。 20

24樓:瀟瀟浪花

我覺得,這樣的男方家庭,如果你去了,會受很多的苦。

第一、為什麼男方的信用受影響,卻催著你結婚去貸款,是想借用你的信用獲得一定的好處

第二、為什麼不讓房產證寫你的名字,這點,真的是……第三、你跟男友還30年的房貸,這真的有點長第四,我覺得你倆不合適

房產證名字是我的如果我不同意賣房父母有權力賣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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