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好學者百科
商鋪40年產權到期後,可以選擇繼續繳納土地出讓金,就能夠重新取得該商鋪的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期滿後可以申請續期,需要續期的只要按照國有土地出讓的方式,簽訂合同繳納出讓金即可。不續期則該土地使用權,以及土地上的建築物附著物都歸國家無償取得,使用者需要交還土地使用證。
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取得。土地使用者需要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且依照規定辦理登出登記手續。
2樓:東莞鄭萌律師
1、商鋪土地使用年限40年到期後如果繼續使用可以申請續期,只要土地使用者依據法律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了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房產外,**部門應當予以批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准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准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二、4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是否能續期。
4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辦理續期,需要視情況而定:
1、如果是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會自動續期;
2、如果是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需要到指定機關辦理續期手續,並交納一定的手續費。使用年限為40年的為非住宅建設用地,期限屆滿需要辦理續期手續。
商業用地40年到期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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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地產產權40年,40年後怎麼辦
小王閒談娛樂 如果國家沒有其他的規劃,房屋業主再重新繳土地出讓金,相當於續租。土地到期後,業主聯名提出再交一份土地出讓金和國家達成新的協議,就可以安心繼續住下去。這種處理方式其實可以參考農村的聯產土地承包責任制。國家連同土地和房子一起收回 這個方案可能性很小 土地屬於無償收回,而房子是屬於個人的,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