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蓋的是合同章,不是公章可以嗎

時間 2023-05-09 17:00:02

1樓:華律網

勞動合同作為一份合法檔案,締結著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有效的法律合約,它不僅能夠使得這種關係合法,也會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以及對僱主的一些問題帶來好的解決方法,消除一些用工顧慮。對於勞動合同很多人不清楚蓋章是怎樣的,比如勞動合同可以蓋合同章嗎?勞動者是和用人單位簽訂合同,一般應加蓋公司公章,人事部門是專門主管人事合同的簽訂履行的,因此加蓋人事章也應該認定為是有效的。

法律規定是簽字、蓋章,有其一就可以,如果是簽字應是法定代表人的簽字,經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其他人簽字也有效。勞動合同蓋用人單位公章和合同專用章具有一樣的法律效力,通常規模大的用人單位有合同專用章,規模小的用人單位沒有專門設定合同專用章。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簽訂後,簽字蓋章後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2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一般是合同專用章和公司章、財務章,很少有采購專用章,那得看看有沒有備案,如果有備案就沒什麼問題。如沒有的話,會比較麻煩點,但是還是可以從其他證據去證明的,如合的履行等,平時的往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十二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四十四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3樓:網友

勞動合同一般蓋公章或勞動合同專用章,蓋合同專用章的很少。但蓋合同專用章的勞動合同也是有效的,只是感到商業氣氛濃了點。

勞動合同是蓋公章還是合同章

4樓:徐林海

法律分析:都需要。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正式合同,其簽訂生效標誌著雙方勞動關係的正式確立,需要勞動者本人的簽字確認,以及用人單位的公章確認。

勞動合同專用章、人事專用章或人事部印章屬於內部章,需經過用人單位授權後,在勞動合同書上加蓋這些印章才有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一定要蓋公章嗎

5樓:李旻

法律分析:一定要敲公章,簽定勞動合同一定要敲公章或者合同章方可有效,勞動合同敲合同章和公章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籤勞動合同公司蓋公章和蓋合同章一樣嗎

華律網 勞動合同作為一份合法檔案,締結著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有效的法律合約,它不僅能夠使得這種關係合法,也會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以及對僱主的一些問題帶來好的解決方法,消除一些用工顧慮。對於勞動合同很多人不清楚蓋章是怎樣的,比如勞動合同可以蓋合同章嗎?勞動者是和用人單位簽訂合同,一般應加蓋公司公章,人事部...

勞動合同 只有簽字沒蓋公章是否生效

百姓的法律顧問 勞動合同簽字後,有法律效力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 用人單位的名稱 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

勞動合同續簽的年限,《勞動合同法》合同續簽次數及期限

你好 1 合同就是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如果簽訂勞動合同的雙方對約定的勞動期限都沒有異議的話,是可以這樣簽訂的。2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