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張明君律師
主要難在三個方面:勞動關係的認定、工傷賠償的主體確定、民工法制觀念淡薄。
第一,證明自身與工作單位的勞動關係是進行工傷認定的首要條件,若是連勞動關係都無法證明,工傷認定將無法進行。但是現實生活中很多用人單位用人不規範,勞動者又沒有相關的意識保留證據,導致勞動關係認定十分困難。
第二,工傷賠償主體的確定也是非法用工市場工傷認定的一大難題。按照現行《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首先具備用人資質,即必須是用人單位而非個人。但現實中,大量沒有營業執照而以用人單位名義招用農民工的非法用工主體大量存在。
第三,民工法制觀念淡薄,為工傷認定帶來了諸多不利。由於自身法制觀念淡薄,許多民工在發生工傷事故後,或與用人單位私了;或一拖再拖,延誤了工傷認定的時機;或為了保住工作,選擇忍氣吞聲。結果是便宜了包工頭,害苦了自己。
此外,目前***頒佈的《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認定與不認定工傷的情形太過原則、太過籠統,而發生工傷的情形卻是千差萬別的,這使得工傷認定比較困難。如條例的第十四條規定:「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受到工作傷害,應認定為工傷。
但事實上,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工作原因都是非常複雜的。國家的條例沒有能夠將工傷的內涵和外延完全概括,對屬於、不屬於工傷的情形沒有明顯列舉出來,這一方面增加了勞動部門的工傷認定工作的難度,另一方面也使得勞動部門的自由裁量權太大,有時甚至無法控制。
2樓:合川龍律師
普遍認為工傷認定困難一般有以下幾個原因:1,勞動關係難以確定,如有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並沒簽定書面勞動合同,之間可能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工傷認定過程中用人單位如果否認勞動關係則勞動者應該提供相應證據證實其勞動關係,而認定工傷的基礎條件就是必須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2,三工標準的確認,及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工作內容的確定。
工傷必須是在三種情況下受的傷才能認定為工傷,當然也有例外(參照工傷標準賠償,如上下班途中受傷)。3,所受傷害與工作的關聯性認定,(如因自身疾病引起的不能認定為工傷)
工傷認定難不難
3樓:徐煒
法律分析:不難,職工個人或家屬都可向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瞭解一下工傷認定了才能做工傷鑑定嗎
4樓:王長玉
工傷鑑定下來還需要做勞動能力等級鑑定。
1、被鑑定人身份證影印件。
2、工傷和疾病的發生及**經過:
1)受傷當時的就診療記錄;
2)能體現經過系統**的:原始病歷、出院記錄、手術記錄、病理報告、診斷證明書等。未經系統**的或傷病情未穩定的,不予受理;
3)各種輔助檢查資料:如x光片、ct片及報告;
4)同時提供根據鑑定需要選擇有診斷意義的材料影印件;
5)列印的有關醫療檔案,須有醫生簽名或醫院蓋章;
3、鑑定申請應由用人單位負責辦理如單位委託職工本人來申報者,必須持單位介紹信,並且在「回單」聯絡人一欄中註明「單位聯絡人」及「該職工」的名字。市、區仲栽、法院委託鑑定的,須提供市、區仲栽、法院委託書原件。鑑定結果必須由單位聯絡人憑「鑑定回單」及本人身份證原件領取。
如職工如「回單」遺失或由他人來領,必須持單位介紹信。
4、原則上受理材料後應去指定醫院作必要的輔助檢查(對照身份證);如情況特殊,近期6個月內在醫保定點醫院(42家)做過檢查的,經稽核可作為鑑定依據的,也可採用。
5、關於工傷鑑定:企業參保後發生的工傷應提供工傷認定書影印件「老工傷」即企業參保前發生的工傷,單位須另外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明確需要鑑定的受傷部位(診斷)及鑑定後應承擔的相應責任。職業病鑑定須同時提供省市職業病診斷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6、關於因病鑑定:受理範圍:原則上受理參加工作後發生的疾病,並經正規**一年以上的。
原則上申報的病情應接近國家標準,特殊疾病或離休幹部視情況而定。不符合以上情況而本人或單位仍要求鑑定的,也可個人申請原件(含離休幹部申請護理依賴程度鑑定者):手寫、列印均可,但必須有職工本人或監護人簽名。
精神病:應提供腦科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原件(應註明發病時間和簡要**經過)、就診卡影印件(帶原件核對)。申請鑑定的疾病不得超過兩種,否則另按鑑定收費標準收取鑑定費。
以上就是關於工傷認定了才能做工傷鑑定相關知識。
怎麼認定工傷,如何認定工傷
這5種情況,應認定為工傷 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的相關規定,以下情況可以被認定為工傷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
工傷認定需要哪些材料,報工傷認定時需要什麼材料
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本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 工會組織在1年之內,也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勞動者或者其親屬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填寫 工傷認定申請表 另外,還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 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工傷認定與賠償,工傷認定後社保和公司分別賠償哪部分
可以要求單位賠償,但是已經超過了工傷認定的申請時效,不可以申請工傷認定了。瞞報 工傷保險 爭議 工傷保險條例 規定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 第十七條 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保險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