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遠端法律諮詢
對你找不會有什麼影響的,既然協商解除了,公司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支付你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樓:轉角的驚喜
這是辭退你,公司必須要有辭退金給你。按你在該公司的工作時間來補償。工作一年補乙個月的工資,不足半年補半月工資,工作半年不足一年補乙個月工資。
必須是在試用期之後,但試用期計算工齡。
3樓:網友
是協商解除 不是開除 這是不一樣的。
公司要與我提前解除勞動關係,按(工齡+1)個付工資賠償合理嗎?
4樓:網友
廣東胡律師。
你們公司的賠償合理,完全按勞動法在走。
現在工作二年多了公司還未為我們購買保險--你們可以主張補齊社保,如果不補你們可去勞動局投訴。
5樓:網友
n+1可以 但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要按雙倍工資賠償 社保應該給補齊。
6樓:民間喲
在獲得賠償的同時,應該要求公司對社會保險費進行補繳,補償有一年工齡算乙個月工資。
難道被公司被迫解除勞動關係,在離職原因上寫了個人原因就不能要求經濟補償了嗎?公司主動與我解除勞動關
7樓:等你在望川
簽字不能寫個人願意。。。
我以公司拖欠公司未有解除勞動關係,是否乙個月告知公司?如果是的話那不等同於辭職。
8樓:監理師
是的。雖然公司違法在先,但你要解除合同,必須走正常的辭職手續,這樣辭職以後,你可以要求公司補齊拖欠你的工資。
如果公司不補齊逼得工資,你可以要求單位給你一定的賠償,工齡賠償,工作1年賠償2個月的工資;拖欠工資一次性補齊,並增加一定的罰金。未繳納社保也要求補繳或經濟補償。
請參看有關條款: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八十六條 勞動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9樓:小小可卡龜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拖欠工資是屬於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但是需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告知。
10樓:牛貓僕
「拖欠工資為由」?從理論上講不需要提前告知,勞動法第四十幾條(懶得查)有規定,凡有不給員工交社保、不籤勞動合同、不付工資等情況,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係,還有權利要求公司給予離職補償。看來你不止是因為工資的事,在公司已經鬱悶很久了吧?
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後,還能要求公司給我經濟補償麼?謝謝了,大神幫忙啊
11樓:胡喜兒府痴
10#現在問題是,公司讓我簽字。
就是寫個書面字據,內容是與公司解除了勞動關係,我的意思是要是我簽字了,之後。
我還能要求賠償麼??
12樓:欽冬靈興歆
你主bai
動辭職至少會得到一年補發du一月的工zhi資的經濟補償。dao
你提出辭職,只要公司同意,就內符合下邊容第二十四條內容,就可以得到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13樓:源修竹繁明
非要搞這麼複雜做什麼!
從法律角度講,你只要和公司解除合同。公司就不會為你承版擔任何保險。
有2種情權。
況要注意。一是你被公司開除,合同很清楚。做了違反公司紀律的事,且合同自動解除二是合同到期,這樣你可以把保險移交到下一家你即將工作的公司!
請問我自願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沒有提前30天打辭職,而是提前5天打得,公司扣工資合法嗎?
14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不合法 協商不成 到 公司 所在地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85條。
15樓:網友
能夠證明是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有權獲得實際工作時間的工資!
16樓:網友
這個還是去當地勞動部門去申請勞動仲裁吧。
17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縱橫法律網-河南英倫律師事務所-張維民律師。
我在乙個公司上班,正常走離職,是公司老總同意我走的,工資竟然扣了我半個月的工資我是外地的應該怎麼辦
18樓:網友
解除勞動關係時,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付清勞動者的工資。未及時支付的,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沒簽合同,沒繳納社保我是不是隨時可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辦離職手續時公司要扣我工資。我是先接
19樓:蒼洱白子
如果公司沒有與你籤合同,而且辭職被公司扣工資的,那麼反映到仲裁委員會處理,申請雙倍的工資賠償,不行,就上訴法院解決。
20樓:如夢水雲間
可以先接受公司罰款,一定要讓公司開具罰款單,後仲裁。
我是進公司到公司要與我解除勞動關係 已簽了無限期合同
要看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或者依據是什麼。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應當按照你滿12年不滿12.5年的工齡支付你12.5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因你有過錯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
公司無條件跟我解除勞動合同,我應該怎麼跟HR談賠償問題
韓飛律師 如果勞動者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9條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有合法的理由解除勞動關係,那麼工作1年應該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如果勞動者存在 勞動合同法 39條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不支付支付勞動者補償或賠償 如果用人單位屬於違法解除雙方勞動關係,那麼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標準為工作1年支...
公司無條件跟我解除勞動合同,我應該怎麼跟HR談賠償問題
韓飛律師 如果勞動者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9條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有合法的理由解除勞動關係,那麼工作1年應該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如果勞動者存在 勞動合同法 39條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不支付支付勞動者補償或賠償 如果用人單位屬於違法解除雙方勞動關係,那麼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標準為工作1年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