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工資6500元,合同上只寫了2200元,會有什麼影響?

時間 2025-02-03 06:00:26

1樓:雲海連曉霧

公司違反勞動合同法,如果乙個月只給你開2200元,你拿著這勞動合同去告他就沒用!而且你的社保和公積金都按照2200標準繳納,公司辭退你也會按2200元給你補償,如果你幹不滿乙個月或者幹了一輩子,都是2200的標準,是不是坑你?你自己說吧!

這種公司,你指出他違法,不要跟他籤合同!總是有這樣的公司坑害勞動者。

2樓:仁翰墨

實際工資是6500,合同上只寫了2200,會有什麼影響?因為你乾的好,實際工資就能高一些這樣對個人沒有什麼影響。

3樓:ok我來看看哦

一般來說沒有關係,但是如果以後單位少放你工資,你的合同就沒話說。

4樓:yokocandy雙子

那你的五險一金會比較低,會按照合同上寫的比例扣除。

5樓:雍赩

實際工資六千五,合同上只寫了兩千二,這個你覺得不知有沒有影響?如果你怕影響,你可以要求勞資部門給你改過來。

6樓:王玉芝

實際工資6500元合同上只寫了2200萬元會有聲音響,你丐得閒就卸多少錢,你這不屬於糊弄人嗎?

7樓:帳號已登出

工資是6500元,合同上只寫了2200,我覺得應該來說不會有什麼影響的,這個沒事的了。

8樓:亢雅旋

實際工資6500元,合同上只寫了2200元,會有什麼影響呢?當然會有影響了,這數字相差太遠了。

9樓:網友

實際工資是6500元,合同上只寫了2200元,肯定是有影響的。

實際工資6000合同只寫

10樓:李海明

法律分析襪旅: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可以和用人單位協商,重新訂立勞動合同。工資作為勞動報酬是勞動合同中的必備條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殲好洞是勞氏枯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我拿4500的工資,但是合同卻籤的2300,是這邊的最低工資,為什麼呀?

11樓:網友

很多單位都是合同中山迅約定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實際工資要多一些。如果有加班費。

等情況,用人逗坦此單位可以按照合同中約信手定的工資作為基數計算。

12樓:交大學姐

因為如果籤的工資比較少的話,那麼以後可能發的工資也不會多,而且交的社保也比較低。

我的基本工資是一萬,但籤勞動合同時上面卻寫著六千,對我有什麼不利嗎?

13樓:胖胖會嘮嗑

我的基本工資是一萬,但籤勞動合同時上面卻寫著六千,對我有什麼不利嗎?一般單位搞出來職工的實際薪酬和勞作合同上的薪酬不一致,首要出於以下幾種意圖:

1、關於薪資高的職工,單位想少交點個人所得稅<>

這種情況在私人企業比較常見,公司老闆不想多開銷,怎麼職工談的稅後60萬年薪,每月5萬,如果完全交納個稅,稅前開銷要80多萬,這20幾萬就要公司悉數負擔。若拿出一部分交稅,剩餘部分由公司老總私人轉賬的方式實現,就省下至少10幾萬的稅金。

2、單位為了節約本錢考慮,在合同中約好的薪酬低於實際開銷給職工的薪酬,為了下降職工購買五險一金的繳費基數。

處於節約本錢,少交5險1金的開銷,在合同中約好職工薪酬低於實際職工領的薪酬,比如問題中說的10000薪酬,勞作合同上只要6000,那公司依照6000的繳費基數交納5險1金,這和依照10000的繳費基數距離蠻大。以16%的養老基數為例:10000*16%=1600元,6000*16%=960元,只是這一項公司就節約640元,你自己能夠算這一筆賬,公司多少職工,一年至少節省多少錢。

3、單位為了平衡內部職工,不把高薪引入的人的薪酬悉數做到薪酬表中。

出於平衡內部職工的利益,如同樣是高管,新來的拿100萬,原來的只要40萬,把新來的40-50萬做在薪酬表裡,其他由老闆自己私人處理,明面上看非常合理,即使老職工知道後新來的高管薪酬,心思也是平衡的。

勞作合同和實際薪酬有距離時,關於職工的影響,首要是職工和單位在產生勞作合同糾紛時,勞作合同作為職工證明收入的唯一來歷,其實這一點大可不必擔心,究竟除了勞作合同約好的薪資有銀行流水,別的一部分薪酬照樣有銀行流水,只要你自己平常留意一點就好,別的還有公司少交稅的記錄,估量單位也擔心和職工產生合同糾紛,職工舉報後,單位照樣收到處罰。

總結單位把合同上的職工薪酬約好低於實際薪酬,首要為了節約本錢,至於其他加班薪酬、收入證明等,都沒有影響,但咱們需要保留收集單位給咱們發放薪資的悉數依據,防止產生意外工作。關於我來說,影響不大。

14樓:愛情來了擋不住

那你的社保和公積金可能就是按照6000來繳納的,在你離職的時候可能離職的補償金計算的會少很多,你的個人所得稅會少交很多,其實這樣是非常不好的,如果將來發生一些勞動爭議的時候,這樣對你是非常不利的,所以你應該向勞動局舉報,公司這樣的做法是已經違法了,雖然表面看起來你少交了個人所得稅,但是實際上是你自己吃虧了。

15樓:黎昕科普知識小屋

如果你以後離職的話,賠償金是按照勞動合同上的進行賠償,所以可能會損害你的利益,對你不利。

16樓:家博寶貝啊

如果發生勞動糾紛,去勞動局仲裁仲裁人員只會看合同上的工資數目,這樣不能夠很好的保證自己的工資,很容易造成自己的財產損失。

17樓:王志剛剛剛

沒有任何的影響。公司這樣做肯定是有公司的想法,所以沒有必要擔心這個事情,也不會有任何的影響。

18樓:行樂先生

沒有什麼不利,這樣做叫做合理避稅對你來說並沒有什麼不利,對你是有好處的。

19樓:春季的風啊

非常的不利,等真正開工資的時候,他就會給你6000,不是給你1萬,他就會跟你說,合同上寫的是6000。

合同工資3500實際15000合同有效嗎

20樓:創作者

合同工資三千五百元實際一萬五千元合同有效。

實際工資工資與勞動合同規定的工資不同不屬於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合同無效的情形。實旦攜際工資工資與勞動合同規定的工資不同,不影響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模滲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喊巖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七條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實際工資6500,公司為了少繳納社保,合同籤2200,怎麼辦?

21樓:胥旺所寒

首先,確定。

何為。社保繳費基數。

的問題:繳費基數首先是看你所在城市上一年的平均工資。比如,現在是2010年,那麼你先要看一下你所在城市2009年平均工資是多少,假定是1000元。

社保的基數最低不能低於平均工資的40%,最高不能高於最高工資的300%。如果平均工資是1000元的話,那麼你的繳費基數最低不能低於400元,最高不能高於3000元。

其次看你的工資,現在是2010年,所以要看你自己2009年的平均工資是多少,就是從1-12月所有你的稅前收入相加除以12,(是所有收入,包括。

基本工資。獎金之類的等等),所得到的數字就是你2009年的平均工資。如果你得到的數字比400低,那麼你的繳費基數就是400。

如果你得到的數字比3000高凱衡橡,那麼攔鍵你的繳費基數就是3000。高於400,低於3000的,那麼算出是多少就是你的繳費基數。

這麼說來,單位與你約定按照2200基數辦理社保手續,不符合規定,即使你簽署了該合同,也可以要求按照你的實發工資(不超過當地平均工資的300%)據實補繳。

其次,關於。

競業禁止。條款,若你的崗位屬於單位需要。

約定競業禁止。

的範疇的,單位可以與你約定該條款,但該條款的執行以單位是否支付競業禁止補償為條件,若沒有約定補償並於離職後實際支付,則無需承擔競業禁止義務。

也就是說,「只有我違約要賠償公司多錢,而沒有寫公司的禁業。

限制補償金」,約定無效。

問題補充:我在上海,盯旁上海2009的平均工資是3566元,2010年。

上海社保。的繳費基數為2140-10698元。

而且單位合同上的工資就寫的2200。

你可要求據實補繳,你的工資明顯沒有超過10698,由於該。

社保基數。關係到權益保障,可據理力爭。

22樓:虢尚經詩柳

1\要看你另外4000是哪缺跡種法式拿的了,一般公司對於像你這種4000都是以現金形式發放的,不會有這麼傻打到你工資卡上的(會留下證據),或者拿現金以私人名義到銀行匯給你,除非你有明確的證據證明這4000是你工資鬧鉛的一部伏彎並分,仲裁才會贏。

2\至於保密協議肯定無效的。

工資5000合同卻寫2500合理嗎

23樓:李娜

法律分析:不合理,如果出現了糾紛你怎麼證明,合同是最關鍵的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伍薯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茄旅由用人單位腔納者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合同上寫2200工資實際

24樓:律漸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單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你應收集存在勞動關在系的證據,到當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還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及補繳社會保險勞動保險金。

單位違規辭退的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閉虧行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空喊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轎譁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的工資和實際工資不符怎麼辦

法律分析 對於問題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 1 您好!你諮詢的是勞動合同糾紛 2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按時 足額地向勞動者支付工資,您單位所發的實際工資與合同工資不符合,屬於無故剋扣工資的違法行為。行動建議 1 與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不成,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調解不...

合同內規定的基本工資與實際工資條不符

六和尚 參加工傷保險的按參加工傷保險時提交的合同數算 參加工傷保險,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實際工資的,按仲裁裁決數算 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申請勞動仲裁,裁決按實際工資算。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27條規定,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規定工資包括 工資 績效 獎金 補貼 加班加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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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是超帥 應付總額 實發工資 個人所得稅 保險 工資總額當中有一些扣費 如 缺勤 病假之類,不能列入工資總額。工資總額是應付工資貸方發生額,未扣除任何代扣款項前的工資數目。 斜橋居士 1 應付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應該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報酬 含工資 津貼 獎金等 2 實際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在應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