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月簽了合同未轉正現在想辭職,實習三個月,簽了合同未轉正,現在想辭職

時間 2021-05-07 20:01:24

1樓:

合同約定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法沒有要求籤訂實習合同。

既然簽訂了合同,就應該履行合同。公司違反合同約定,要求實習期間辭職要提前一個月提出。不僅沒有法律依據,更違反了合同的約定。

如果你提出辭職並過了三天後還不批准你辭職,你可以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一定會獲得支援的。

2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滿足 勞動合同法上就是這麼規定的 公司再怎麼著也不能和法律違背啊 只管去辭職就是了 不會有糾紛的

3樓:李小興律師

提前三天就可以了,這是法律規定的,公司的規定不能跟法律衝突,所以你就放心。如果不給你工資,或者扣你的工資,你直接去勞動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4樓:匿名使用者

先看看你的實習合同,合同是上應該有明確規定。

實習三個月簽了合同。現在又過四個月還未續簽訂,我想辭職,可以告公司嗎?

5樓:糖麥片糊糊

1、首先,你簽訂的是多久期限的合同?三月後還要續簽?

2、勞動關係存在四個月,沒簽合同,要求單位支付四個月的雙倍工資

3、單位不籤合同,單位過錯;你不僅可以直接走人,還可要求賠償金

6樓:匿名使用者

那你要看看當時籤的合同有沒有註明在實習三個月後如果沒有辭退即轉為正式合約員工的這個條款了。

7樓:維權律師

這個實來習是針對在校學生

自而言的,如果畢業以後bai用人單位就不能du以實習生的名義為由不籤勞動zhi合同了,所以我dao任為用人單位在以實習生的名義招工,所以你籤的實習三個月的合同是違法的,再說是按試用期論處的話,合同只是約定用期的也是違法的,那就相當於7個月都沒簽勞動合同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

因為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前置程式,所以你不能告公司,只能申請勞動仲裁,當然你也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8樓:匿名使用者

我從大三就來著實習了。已經快一年了。現在已經畢業了,公司還沒有給籤如果想辭職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辭職報告。另外你可能產生了一個

實習期三個月,上班第一天就簽訂了合同,我想辭職的話可以的嗎 20

9樓:du知道君

試用期的約定不合理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你和這個單位簽訂了一年的勞動合同,你的試用期卻是三個月,這個是不合法的。 你可以要求勞動仲裁,建議你和當地勞動部門聯絡一下。

公司押工資本來就不合法,你不用怕他們不給,如果不給帶著你的勞動合同去勞動部門投訴去。 勞動合同應該一式兩份,一份單位保管,一份你個人保管,單位不給你那一份就是怕以後發生勞動糾紛,這樣對公司有利。 如果到時候你辭職單位不給你那一個月的工資,你唯一的辦法就是去勞動部門投訴了,要求單位給你那一個月的工資,還有就是試用期不合理的賠償,不過你需要提供證據,沒有勞動合同也沒事,到時候你的同事能證明不?

如果你實在沒有其他書面的證明材料,你用錄音也行,你找單位領導理論的時候錄音,到時候這個就當證據了。

您好,我是一名實習生,在簽了三個月合同卻未做滿三個月下,我想提前走,是不是隻要提前三天說辭職就行了

10樓:言午

提前離職,

你有合同,

可以按合同規定來辦!

如果合同沒有規定,

一般是提前三天或者七天,

遞交辭職報告!

批准後,到時間就可以離職了!

一般離職時結清所有的工資!

我是實習生實習了三個月,我想走,木有籤勞動合同,但是公司不讓我走

11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正常流程辦理離職手續,他沒有權利不讓你走

12樓:匿名使用者

是不是壓你工資了啊,那你沒辦法,只能不要那點工資,把損失降到最小

13樓:勞動保障小靈通

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員工入職當月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從第二個月起,按照雙倍工資計算,累計不超過1年

並且,公司不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你是有權解除勞動關係的

如果公司有扣罰工資等現象,可以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進行投訴

還沒畢業找的實習工作做了半月,簽了勞動合同,沒轉正,6月10號口頭向主管提出辭職申請

勞動者辭職,最好通過以書面的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用人單位,這樣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一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 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 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 ...

和公司簽了合同,不想提前月,直接走如何

呂艾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5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時,出具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保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90條規定,勞...

簽了合同沒上保險

1 要求公司補交自你進入公司以來的社保。2 你以 公司不繳納社會保險 為由,提出離職,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並可以得到經濟補償。補償標準按你在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3 首先和公司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申請勞動仲裁,提供必要證據材料,如勞動合同 工資條 考勤記錄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