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對方怎麼看了,這類東西不可能有明文規定,都是看領導的想法,覺得你欺騙也有道理,覺得無所謂也有道理,沒法說的
2樓:匿名使用者
沒問題的,報名表上沒有強制你填寫!而且你是公開招聘考試進去,沒得問題的。再說了你能補起原單位的同意報考的證明。
對政審不存在影響。。。就算別人說你,你就說忘記填了。咬定是忘記填了。
我也是事業單位人員,我跳了幾個事業單位了,都是公開招聘考上的。都沒問題的。只要不是公務員,不存在。
而且你還在試用期的嘛。
3樓:靜靜的煩
現在的各種事業單位也越來越注重誠信,我覺得現在最好的辦法就是和新領導說明實際情況來協商,因為原單位既然也是事業單位,那麼必然你的相關人事資訊可不就僅僅存在於公司,必然上報了上級的主管單位或者更高階別的管理單位,要想要新單位完全不知情,比較困難,所謂的政審,和這個關係到不大,希望新單位不是很在意這個情況就好辦了
4樓:魯冰花
一般情況下,你是事業單位的在編人員,不得考另外的事業單位,雖然還是在試用期。如果你考上了,那麼單位不一定願意放人,也就是說你可能得自動離職才能到另外的單位,這對你以後的就業勢必造成影響。你的檔案也不一定能及時的拿到,這樣會造成你兩頭空。
建議你先跟自己的單位進行溝通,如果不行,還是等待選調考試的機會,或者考公務員,不然會對你的職業生涯造成很大的影響。
5樓:以過為人
按道理應該沒什麼大問題,不過一定要去打點一下相關的環節,不管是小嘍嘍或者領導,不然別人要舉報你都可以
6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沒有問題,因為你的檔案什麼都不在上一個單位
7樓:小魚
請問,你的問題解決了嗎?我的問題跟你一樣,想諮詢一下你。
8樓:may聶
樓主,你誠實跟招考說了,最後咋樣?我現在也是一樣的問題,跪求解答
諮詢一下報考事業單位,面試通過之後政審的問題 100
9樓:中公教育
事業單位的政審流程如下:
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與政審物件聯絡,詢問政審物件是否願來工作,如本人提出放棄,則不必政審,但應要求其寫出書面放棄的簽名承諾書,並影印身份證等材料。
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調閱政審物件的檔案。(分商調和現場調閱兩類。如商調,考生為正式在職在編人員到市人社局事業科開具商調函;如考生非正式在職在編人員,則到市人才服務中心綜合部開局商調函,用人單位到市人才服務中心閱檔,開商調函由考生自己辦理;如現場調閱,則由用人單位與考生聯絡,由考生提供檔案存放地相關證明(合同)材料,用人單位帶介紹信前往現場調閱考生檔案),主要是核對考生的畢業學籍情況、年齡、以及是否有不良記錄的表現,核實是否與崗位要求的條件相符。
檔案材料應齊全,考生應提前告之原管檔單位將應歸檔的材料及時放入個人檔案。
政審時,政審物件需出具以下的材料(用人單位應向有關部門出具瞭解xx考生xx情況的函件)(附件)。1、政審物件無違法亂紀,參與邪教等違反黨的路線方針的證明(由戶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派出所部門出具)。2、政審物件無違反計劃生育的證明(由鄉鎮以上的計生部門出具)。
3、參加工作有單位的政審物件應出具工作單位的現實表現材料,有無違紀情況。
考核政審意見,由用人單位在考核政審表上簽字蓋章,市直由主管部門,縣(區)由人社局蓋章後再統一上交市人社局事業科。
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視為考察(政審)不合格:
(一) 不具備報考資格條件的。
(二) 散佈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的。
(三) 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的。
(四) 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五) 隱瞞個人重要資訊,弄虛作假,誤導或欺騙組織、領導和公眾的。
(六) **、行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七) 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的。
(八) 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
(九) 洩露國家祕密或者工作祕密的。
(十) 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十一)參與或者支援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十二)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十三)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曾受過勞動教養的。
(十四)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十五)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十六)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十七)自2023年4月21日以來,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
(十八)自2023年4月21日以來,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辭退的。
(十九)自2023年4月21日以來,擔任領導職位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責令辭職的。
(二十)自2023年4月21日以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的。
(二十二) 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二十三) 有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罪等情形,報考政法機關的;有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正被立案審查,有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等情形,報考相關政法機關的。
(二十四)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以及其他不宜擔任公務員職務(公職)的情形。
考上事業單位,調檔流程是什麼呢? 30
10樓:河傳楊穎
1、到接收地人才服務中心開具《人事關係及檔案接受函》,並加蓋公章;
2、到調出地人才服務中心綜合事務辦公室,憑《接受函》填寫一式兩份《商調人員情況登記表》;
3、到調出地人才服務中心人事檔案辦公室,憑《接受函》查閱人事關係計算機資料,確認在案後繳納所欠的人事**費用,以20元/月累計;交清後在兩份《登記表》主管部門意見欄加蓋公章;
4、人事檔案辦公室隨即將你的檔案袋調送到綜合事務辦公室;
5、到原就職單位,在兩份《登記表》調出單位意見欄加蓋公章;
6、憑《接受函》和兩份《登記表》到綜合事務辦公室開具介紹信;此時工作人員會問你自帶還是郵寄,如果自帶,則會將檔案袋連同介紹信用封條封好,並在封條處加蓋十幾個公章,辦公室同時保留一份《登記表》,另一份由自己保留。
7、到現就職單位在《登記表》上加蓋調入部門意見欄公章;
8、將密封好的檔案袋妥善地移送到接受地人才服務中心,並在《登記表》上加蓋調入地主管部門意見欄公章。
檔案的作用如下:
檔案是直接形成的歷史紀錄。「直接形成」說明檔案繼承了檔案的原始性,「歷史紀錄」說明檔案在繼承檔案原始性的同時,也繼承了檔案的記錄性,是再現歷史真實面貌的原始文獻。
正因為檔案繼承了檔案原始記錄性,具有歷史再現性,所以檔案才具有憑證價值的重要屬性,並以此區別於圖書情報資料和文物。
中國檔案學界從20世紀50年代起,就一直在不斷的**檔案的定義,直到2023年9月5日公佈、2023年1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誕生,才對檔案的定義有了一個比較一致的認識基礎。
11樓:
1、各系上報錄取名單,最後由錄取學校招生辦先發出調檔函,發往在報名時所填寫的「檔案所在地」上面的地址,若寫的是個人,那就是個人收到後自行辦理,然後寄回錄取學校。
2、如果是寫某單位人事處收,那就直接發到人事處,需要再去人事處協助調檔,按照人事處的要求補全各種手續。
3、若檔案寄存在某人才交流中心,那得去那自行辦理或協助辦理。
4、檔案調回後,學校就會根據原單位的各種材料進行政審,一般不會有問題。最後發出通知書。
5、調檔有時間限制,因為學校要收到檔案後才會發出通知書,所以,一定要保證在調檔期限內把自己的檔案全部搞定。不可超出,否則無效。
6、在職人員估計程式較為複雜,事業單位可分為「離現職」與「離公職」兩種。前者可保留工齡,今後若再在事業單位就業可繼續算工齡。
擴充套件資料:
檔案特性
全面性人事檔案收存員工的履歷、自傳、鑑定(考評)、政治歷史、入黨入團、獎勵、處分、任免、工資等方面的有關檔案材料,因此,它能記錄員工個人成長、思想發展的歷史,能展現員工家庭情況、專業情況、個人自然情況等各個方面的內容,總之,人事檔案是員工個人資訊的儲存庫,它概括地反映員工個人全貌。
現實性由於員工仍在工作,其人事檔案則成為人事(勞動)部門正確使用人才、合理解決工資等問題的一個重要依據。直接為現實工作服務是人事檔案區別於其他檔案的重要標誌。
真實性這是人事檔案現實性的基礎和前提。人事檔案必須做到整體內容完整齊全,個體材料客觀真實,才能為用人部門提供優質服務。
動態性人事檔案立卷後,其內容不是一成不變的,隨著當事人人生道路的延伸將不斷形成一些反映新資訊的檔案材料。因此,人事檔案必須注意做好新材料的收集補充,力求縮短檔案與員工實際情況的「時間差」,這就要求人事檔案必須打孔裝訂,以便隨時補充新材料。
流動性人事檔案的管理與員工的人事管理相統一,才便於發揮人事檔案的作用,如果人、檔脫節,保管人事檔案而不知當事人已調往何處,即「有檔無人」,這樣的無頭檔案,保管得再好也無意義。因此,在工作中必須堅持「檔隨人走」,在員工調走後的一週以內,必須將其人事檔案轉往新的管理部門。
機密性人事檔案的內容涉及個人功過等諸多方面情況,有的從側面反映了一些重大歷史事件,有的是個人向組織彙報而不能向他人(包括家庭成員)言及的內心隱祕等等,
因此,人事檔案屬於黨和國家的機密,任何人不得洩露和私自儲存人事檔案材料,不能向社會無條件地提供服務。即使是處於檔案管理機構的個人也不能查閱自己的人事檔案。
12樓:薔青亦
幹部調動通知就是調令,拿著它就可辦調動手續,然後按時到新單位報到。商調離、調檔通知是商量的意思,有徵求意見的意思。
關於在事業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的問題。(懂行的請進)
13樓:匿名使用者
注意是說「原則上」應工作8年,沒滿8年想走就看你的關係了哦,說白了中國史人情關係的社會
事業單位試用期不合格,事業單位試用期不合格怎麼辦?
試用期不合格可以解除聘用關係。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六條規定,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 履行 變更 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 行政法規或者 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未作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按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的規定,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於3年,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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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問的其實是接觸勞動合同的問題。我國 勞動法 第31條規定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部辦公廳 關於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覆函 勞辦發 1995 324號 規定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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