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1.勞動合同到期單位未終止合同也未續簽合同而勞動者繼續工作的,視為原勞動合同的續延,即原勞動合同仍然有效,繼續履行。
2.合同中規定的辭職需提前90天書面通知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屬於無效條款,不用執行。勞動合同法規定只要提前30天就可以了。
3.單位未繳納社保違反勞動合同法,你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保,並且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提出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4.加班不補休假也不支付加班費的違反勞動法。
要維權只能申請勞動仲裁或者法院起訴。勞動仲裁是免費的,但是因為要按照法定程式操作,週期比較長,短則一個月,長則三個月。法院起訴也有一定週期,請律師費用也要幾千。
雖然說你已提交辭職書一個月,但是單位不承認的話就比較麻煩。比較可行的是通過郵局快遞辭職書給單位人事部或老闆,快遞單上註明「辭職書」,上面有日期,可以證明你的遞交日期,郵遞員會讓你單位的有關人員簽收,所以郵局有證明你單位收到辭職書的證據。反正你要想馬上結工資走人恐怕很難,除非單位合作。
要維權肯定要等時間。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樓:嶽珉保邈
只要你有證據證明提前一個月提交了書面辭職信的。現在就可以離開了。如果公司不給辦理離職手續的。
最簡單的方法是**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補交社保,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還應支付經濟補償
關鍵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樓:職言說
想找到下家之後再辭職,可原單位要一個月後才放人,該怎麼辦?
4樓:完顏琇瑩城毅
告他!明文規定,提交辭職申請後一個月,管你同不同意,完全可以無視,拍屁股走人
5樓:卓然一夢
那你不要問了
為你個人的利益能夠保障
你去當地的勞動局諮詢 他們應該給你一個權威的回答的何況蘇州地區 對勞動保護比較重視的 應該你可以得到一個滿意的回答的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就嚇唬他,說找勞動局,我想就可以解決了。因為你要辭工,他沒有理由不批!
7樓:匿名使用者
絕對勝算;
找勞動仲裁,不需要錢。
辭職一個月後公司不放人,怎麼辦?急
8樓:
只要你有證據證明提前一個月提交了書面辭職信的。現在就可以離開了。如果公司不給辦理離職手續的。
最簡單的方法是**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補交社保,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還應支付經濟補償
關鍵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9樓:匿名使用者
告他!明文規定,提交辭職申請後一個月,管你同不同意,完全可以無視,拍屁股走人
10樓:
沒簽合同你就不是正式員工,根本不存在離職的說法,隨時都可以走。但是公司是不是扣了你一個月工資?其實這是犯法的,又沒有合同,又扣工資的話,簡直就是流氓。
強硬一點,擺出姿態,出來混,不要和學校一樣乖乖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信遞交上去一個月,但是公司主任沒批怎樣辦?
12樓:匿名使用者
沒簽合同想什麼時候走都行 ,不支付工資的話去當地的勞動局
《勞動合同法》對雙倍工資的規定: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或者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而未支付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
提出離職公司不放人怎麼辦?
13樓:lnx的守望
一、1.有辭職申請書就夠了,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只要提前書面申請,就可以辦理離職手續。。法律規定上,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單位辭職,到期就可以離職。
辭職是通知單位,不是要批准。如果單位不辦理離職手續,造成損失,可以要求單位賠償
2.最好是和單位協商,把道理講清楚,找人交接完,如果沒辦法協商一致,有損失去人社局申請仲裁。
二、《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拓展資料
離職,是指職工離開原職務和原工作單位的勞動法律制度。有兩種情況,一種是離職休養,離職入校學習進修,停薪留職,這種離職不終止勞動法律關係;另一種是職工本人要求辭職被單位批准離職,被單位辭退離職、自動離職等,這種離職終止勞動法律關係。離職職工根據不同情況享受不同的待遇。
員工離職分為兩種:
(1)員工主動離職,即員工單方面向企業提出離職申請;
(2)企業因為員工不勝任崗位、試用不合格或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由企業方提出終止雙方勞動關係。
14樓:豆哥說
公司不放人的根本原因,是在實際的工作中需要你。你的能力強,專業技術過硬,放你走是公司的損失。這時候你可以提要求,漲工資。
工資加到多少,你願意繼續留下來工作。如果彼此談得攏,可以繼續留在公司上班。
15樓:
勞動者辭職,用人單位不批准的,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的形式給用人單位郵寄一份辭職書,保留好快遞詳情單以及影印一份辭職書,辭職到期以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工資以及為其辦理離職手續。
1、從我們提出辭職之日開始計算。滿足30天就可以自動離職了。這個公司不論放不放人都沒用。
2、我們可以**投訴勞動執法監察大隊,當然也可以直接區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3、如果我們有很緊急額事情。需要在短時間內離職。可以申請急辭。這個一般公司都會允許的。
4、主動找比較高階的領導說明情況。畢竟官大一級壓死人。而且高一級的領導並不瞭解你。
5、即使我們提交了辭職也要做好分內的事情,1是不給別人留下藉口。2不給那些居心悱惻的人留下話柄。
16樓:韓飛律師
辭職後,公司不放人,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的形式給公司郵寄一份辭職書,保留好快遞詳情單以及影印有一份辭職書,辭職到期以後,要求用人單位結清工資以及為其辦理離職手續,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辭職後的工資,勞動者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辭職月後公司不放人,怎麼辦?急,辭職一個月後公司不放人,怎麼辦?急
只要你有證據證明提前一個月提交了書面辭職信的。現在就可以離開了。如果公司不給辦理離職手續的。最簡單的方法是 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 最多11個月 補交社保,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還應支付經濟補償 關鍵...
辭職公司不放人怎麼辦,提出離職公司不放人怎麼辦?
女硬漢大本營 我們每個人都會從事工作,以此來獲得薪水或者地位。但是當我們遇到一些事情需要離職的時候。單位可能會以各種理由來不放我們走那麼我們該怎麼辦呢?方法 步驟 從我們提出辭職之日開始計算。滿足30天就可以自動離職了。這個公司不論放不放人都沒用。我們可以 投訴勞動執法監察大隊,當然也可以直接區當地...
提出離職公司不放人怎麼辦,辭職一個月後公司不放人,怎麼辦?急
lnx的守望 一 1.有辭職申請書就夠了,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只要提前書面申請,就可以辦理離職手續。法律規定上,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單位辭職,到期就可以離職。辭職是通知單位,不是要批准。如果單位不辦理離職手續,造成損失,可以要求單位賠償 2.最好是和單位協商,把道理講清楚,找人交接完,如果沒辦法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