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好學者百科
公司不給辦離職,勞動者可以進行勞動仲裁,也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樓:清湯芥麥面
公司不讓辭職處理方式詳情如下:
1、辭職不需要公司批准,只需要通知公司即可。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或不辦理離職手續,可以找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2、公司強行扣留員工,手續已辦理,是絕對不合理的。部門經理或者更高一級的主管,說明情況,如果公司還是這樣強行扣留員工不讓其正常離職,勞動者應該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用人單位不讓辭職怎麼辦,公司不讓辭職怎麼辦?
謹慎 解除勞動合同是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和第三十八條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權利,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單位,並證明你書面通知到了並保留證據。否則單位會說你沒有交過辭職報告是自動離職,不給你辦理離職手續。1 辭職信給領導簽字,寫什麼都行,即便寫不同意辭職也可以。簽字後自己保留一份。2 ...
公司不讓辭職威脅走了不發工資怎麼辦
韓飛律師 那你就應當按正常的辭職程式辭職,這樣公司就不會扣除你的工資 一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 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 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 依據 勞動合同...
單位上班,不讓辭職不讓請假,怎麼辦
找當地勞動部門和公司領導協商 如果生病了就必須給你批假不。如圖 我已經提交辭職申請了,公司說按照法律我必須再工作一個月才給辦理,在這一個月內公司不允許我請假怎麼辦 這種情況很簡單的,打 到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去,尋求幫組就行了,公司一分錢也不敢扣你的,扣就告他,嚇死他。反正辭職了,撕破臉也無所謂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