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2樓:看雲的落葉
應該不合法,沒有培訓期一說,只要在進入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就開始計算時間。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工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且不得低於當地最低標準工資)
3樓:貴陽傑律師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你們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 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檔案記錄。
其次,確認勞動關係後,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
第三,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作為代通金。
第四,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五,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經濟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第六,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祝福!
4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沒有培訓期這一規定
試用期工資也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試用期還沒過公司能否延長試用期?
5樓:我手我口
下面引用的法律條款是新《勞動法》。
(1)試用期是不可以延長的。公司延長試用期沒有法律依據。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2)工資是不可以剋扣的。公司扣500元工資是法律禁止的。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3)公司剋扣工資,員工是可以離開的。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剋扣500元公司]
....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延長試用期]
...(4)培訓成本是不需要支付的。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注意,上面所說的是「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才需要賠償違約金。你朋友沒有參加公司的一次培訓,談不上法律意義的「違反服務期約定」。而公司剋扣500元工資,違約在先,你朋友可以依據第三十八條,主動解除合同,無須承擔違約金。
(5)安家費是不需要賠償的。
安家費不是培訓成本,只能算作是公司福利。雖然公司合同上籤有明確協議,作為福利的安家費豈能收回,因此於法無據,屬無效條款。何況公司延長試用期、剋扣工資,違法在先。
6樓:匿名使用者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公司延長試用期不合法:
(1)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如果再延長試用期6個月,即達9個月,超過六個月。
(2)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延長試用期,相當於第二次約定。
2、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扣除500元后,如果工資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那麼公司不合法。
3、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因沒參加培訓,不用賠償培訓費。
4、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使勞動合同無效的((a)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b)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c)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5、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7樓:匿名使用者
1.老闆無權延長試用期.
2.公司的要求的賠償費用.是合理的.
以上,都是新勞動法,原文規定的.
8樓:俎韶敏
最好去社保局諮詢下,實在不行的話,就去勞動仲裁機構
9樓:匿名使用者
本人樓主
補充下啊
問題無法補充就申請了哥小號
剛好是3年,不是3年2天,我覺得6個月的使用期就有問題。試用期限一共可以是多久?
公司的規定上有礦工扣除浮動獎金100%,說明下浮動獎金是拿工資裡的錢當浮動獎金,說一天不參加培訓也酸礦工!但口500也不小啊,說口就扣,太離譜了。
之前也參加過公司的各種培訓,培訓費用該怎麼計算?
10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是3年零2天吧,要是三年,那試用只有3個月,而不是6個月,試用是不能延長的,不過,要是他合同上寫清楚了,要是你違約,要延長或者賠償等問題的話,那就是你的問題了,公司有權追加你的責任,你同學成年了,能承擔責任了,要對自己的責任負責
我們可以道義說公司不好,可是法律上它是沒錯的,你同學必須履行他的職責可是如果是他人為的新增的,那他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不過要是你籤合同的時候有,可是你沒注意,而且他也沒有特意的提示而就這樣過去了,那就屬於民事糾紛了,要雙方協調解決一般是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不合法的,不能延長試用期的
12樓:金鑫律師
延長試用期是有法律依據的。解除方式:
1、現在還在試用期勞動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解除合同,但確實收取了安家費和參加了用人單位支付費用的培訓,則退還安家費和承擔培訓費。
2、以用人單位罰款的規定違反法律、法規,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為由,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由此,培訓費是不用支付了,但安家費應按合同約定,如無約定,我個人認為因其單位過錯而解除合同無需償還。
13樓:匿名使用者
1.剛好是3年,不是3年2天,我覺得6個月的使用期就有問題。試用期限一共可以是多久?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2.之前也參加過公司的各種培訓,培訓費用該怎麼計算?
---如果是崗前培訓就不用賠償的,像什麼消防知識,廠規什麼的都算崗前培訓。要支付違約金的培訓只有專業的培訓,培訓費用是培訓期間發生的所有費用包括公司為你出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於該勞動者的其它直接費用
14樓:匿名使用者
一、公司行為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藉口剋扣員工工資。未參加培訓不屬員工違法法律規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扣除工資)工資應足額發放。法律條文樓上都有了
二、解決辦法:
1 可與公司協商,(做錄音)要求支付扣除工資,並且取消延長試用期的規定;
2 協商不成的,可申請仲裁,仲裁請求:要求公司按合同給定履行,支付扣除工資並取消延長試用期的規定。
3 如果不想繼續工作了(估計也沒法工作下去了),那麼還可要求支付半個月的補償。
三、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19、30、46、47、85、87條。
試用期合同規定工作不滿一個月,第一週沒有工資,這樣的合同合法嗎?
15樓:我是忘憂野草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 【試用期工資】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綜上所述,如此簽訂的勞動合同該約定部分是不合法的,但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16樓:戴馨榮路煙
嚴重不合法,已經違反了勞動法的相關規定,你可以要求公司補發全額工作期間的工資的!
試用期未滿月離職有工資嗎,試用期未滿一個月離職有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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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內工資標準 1.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工資的80 2.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 3.以上兩項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平均工資標準。4.加班工資不得計入試用期工資,應另行計算。試用期要發工資的。但是可以不買五險。試用期一般三個月,最長不到超過六個月。如果不發工資,可以向勞動局提請申訴。付費內容限...
試用期工資怎麼算,試用期工資怎麼算
我給你算。一 9月份工資 整月工資 21.75 3 21.75 外加加班按實際計算 其中21.75是月平均工作日,1至5日有3個工作日,2個休息日,故減3天。二 待通知金 1個月整月工資。用人單位沒有提前30天通知你與你解除勞動關係 三 未簽訂勞動合同,補償一個月工資。待通知月雙倍工資 四 解除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