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試用期,公司領導說我是轉正了的,不讓走

時間 2022-03-18 18:35:05

1樓:

看來,公司不想讓你走又不想給你轉正。居然沒轉正,就屬於試用期,按試用期用人規則(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公司沒有辦理你的轉正手續,看合同上的試用期,沒過就是提前三天,記得要有書面通知申請辭職的證據。

3樓:匿名使用者

領導可能認為你的能力適合他的公司需求,但又不想多付給你工資,你可以再和他談談。

4樓:燕焮欣

明顯不對,錢拿到手直接走人就行。

5樓:匿名使用者

在公司所謂的轉正就是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簽訂勞務合同僅是試用合同,公司已經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按照該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沒有簽訂正式的勞務合同,在三個月內你可以隨時提前3天告知公司走人,並且可以按照該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索賠。

再一個是否簽訂了試用合同,有無約束試用期,如果有約束了2個月的條款,就得提前30天,但公司未與你簽訂合同屬於違法,你可以和公司無條件解除合同且按第八十二條索賠。如果沒有約束可以視為法律規定的(該法第第十九條 )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你隨時提前3天告知走人,索賠。

公司試用期滿,但是領導說不給轉正怎麼辦?

6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如果你說的情況完整、真實,你們單位做法不妥;你現在要做的是兩件事,如果你覺得公司值得你待,就把這一切都忘了,當著什麼事都沒有發生一樣繼續好好幹;如果不想待了,就趕緊找下家,同時注意保留收集你上面說的事情的證據;倒不是想怎麼著公司,而是如果你要離職單位為難你時,你可以籍此主張自己的權益。

7樓:匿名使用者

一幫情況有兩種可能:

1.試用期延期;2.辭退或者等你自己辭職;

你最好問明原因,因為試用期和轉正在待遇方面有很大區別

8樓:莫建家

去問清楚啊?或者是去勞動局告他

領導說了可以讓你轉正,但是工資不跟你談,說要看這一個月的表現 160

9樓:楓葉今秋紅

不用慌,只要是在3個月之內,不犯嚴重錯誤、不出大的事故,沒有明顯惡劣的工作態度,轉正是穩穩的。

依據:這是一家新開的公司,正處在招兵買馬的拉隊伍時期,就公司層面而言,尚未建立起完善的體制和運轉制度,各項管理也是從無到有的正在摸索和體驗,況且,即便是公司的管理層也都是缺乏很專業的管理經驗,各項業務也正處在起步期,暫時還不會有精細的業績考核。

因此,眼下這個階段,管理者的想法就是全面的把攤子鋪開、把人員配置齊、讓各部門運轉起來、讓業務儘快的正常開展起來。公司運轉是第一步的,公司管理是第二步的。

正是在這種前提之下,試用期人員原則上都會轉正留用,除非是上面提到的太差的、有問題的人員,待公司運轉基本步入正軌之後,才會陸續地對員工隊伍進行調整。

10樓:沐霖情感理療閣

領導的意思是讓你繼續堅持到第三個月再轉正,薪資待遇到那時再詳談,所以我認為在這個時候應該加倍努力工作,爭取轉正後獲得更高的薪水。

11樓:戚廣利

從你介紹的情況來分析,你可以轉正,對你的工作不夠理想,但是不能給你明確的工資。這個問題你應當清楚,你被招聘過來,你的工作崗位,及其工資都是談好的。如果你沒有和公司談好就是你的失誤。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屬很正常的回答,你應安心試工且認真工作三個月。此三個月必須堅持,若換新單位也有此試工期。三個月後雙方都有權決定留或離,合情合理。

13樓:於

但是試用期還沒過……新公司拿不出員工的工資也是有可能的

14樓:使何吵覆

一般按常理來說 試用期的工資 是轉正後的80% 一開始應該就是談好的。。。 如果別人漲的500 你要漲1000的話 就看你的工作能力了。。

15樓:霜刃之歌

原來你工作,是為了找個地方待著!回家跟父母過吧,還能管飯。。。。

16樓:果果五個

看看是什麼公司。如果小公司。果斷走人。大公司,可以觀察一下。

試用期結束,領導說要我延期轉正,我沒意見…不過後來和領導鬧不愉快,我就說我年後會主動辭職,可是領導

17樓:水6元

在你沒有過錯在先的行為時,用人單位的領導違法辭退你的,就應該給你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但是,如果白紙黑字證明你是自己主動辭職的話,你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12333是全國統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諮詢、舉報、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87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8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但是為這打官司沒賠償的

我試用期快過了,同事都說老闆不想讓我轉正,但又拖著我不給我調休,我想走,應該怎麼做,和經理說嗎?

19樓:來自靜思園有志氣的海象

試用期內,可以直接走人的,當天提出來,下午或者第二天辦手續,然後就可以撤了。

先跟你的直接領導說,他同意之後,會有人力hr找你辦個手續,如果他不同意,那你可以直接去找hr,或者跟hr、直接領導、部門領導…… 發郵件,記得把截圖或者把郵件**到個人郵箱裡,做為證據儲存。

一般情況,直接領導都會同意的,因為他會擔心你這個「負能量」可能影響整個團隊,當然,如果直接領導不同意,hr和上面的領導也會同意的。

理由也不用直說,他當經理什麼奇葩理由沒聽過,你隨便編一個就行。

至於要不要辭職,重點看你期待什麼,不過連給員工轉正都拖拖拉拉的公司,我反正不會去。你目前的情況反正還在試用期,騎驢找馬倒是個建議,那幾天調休你可以拿來面試用。請假的理由隨便編,親戚來了去火車站接人、被室友反鎖在家裡了、巴拉巴拉。

20樓:光芒四射

問問不就行了,不要聽別人說

試用期已到,我辭工了,公司不讓走人該怎麼辦?

21樓:德法

試用期就是當我們在進行一份新的工作的時候,我們在新的工作單位確立是否成為正式職工的一個期限。那麼如果我們想要在試用期之內進行離職的話,但是公司不同意我們應該怎麼辦呢?

22樓:慄範

試用期還沒有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公司是沒有權利留你的,所以你可以拿起法律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公司扣押了你什麼東西,那就涉嫌違法,要學會用勞動法保護自己,必要的話,申請勞動仲裁。

23樓:我知道錯了射手

樓主,你好。我覺得還是要先找你老闆聊一下,把事情說清楚,說走之前會把工作交接好,不會一走了之的。說明情況說自己不適合這份工作,都沒有這個心在這裡工作了,老闆還要付錢給你。

我覺得細心跟老闆說應該是可以的,儘量不要鬧很大的矛盾。如果實在不行的話只能通過勞動法來解決問題了。上面的回答希望能幫助到你,還望採納!

24樓:匿名使用者

好好談一下,你少拿點錢,那樣估計可以談妥,不然得按合同載多一個月,浪費也是蠻可惜的.好好談一下,你少拿點錢,那樣估計可以談妥,不然得按合同載多一個月,浪費也是蠻可惜的.好好談一下,你少拿點錢,那樣估計可以談妥,不然得按合同載多一個月,浪費也是蠻可惜的.

好好談一下,你少拿點錢,那樣估計可以談妥,不然得按合同載多一個月,浪費也是蠻可惜的.好好談一下,你少拿點錢,那樣估計可以談妥,不然得按合同載多一個月,浪費也是蠻可惜的.好好談一下,你少拿點錢,那樣估計可以談妥,不然得按合同載多一個月,浪費也是蠻可惜的.

25樓:管清蓮

試用期直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企業扣押你工資是違法的。

員工辭職企業無權拒絕,並且企業得將工資結清給員工,如果企業扣押員工工資,員工可以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6樓:fg公狼

在試用期結束如果申請書辭職老闆不批的話可以到到勞動局申訴,勞動合同分三種情況:一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個人原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在試用期之內應該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如果一時找不到新的工作 領不到失業金。

二是,依據第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即用人單位不合法,如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等情形,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

27樓:匿名使用者

要問清楚原因,如果不合理就可以去告他們。

28樓:找法網

1、員工有辭職的權利,公司不讓員工辭職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員工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本人試用期轉正,要先郵件通知領導,請問郵件怎麼寫比較好

立港娜娜 直接說明即可,這類問題無需拐彎抹角。按理應該人事通知的。轉 正 申 請 尊敬的領導 我叫 於 年 月 日進入 根據 的需要,目前擔任 部 一職,負責 等相關工作。本人工作認真 細心且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進取心,勤勉不懈,極富工作熱情 性格開朗,樂於與他人溝通,具有良好和熟練的溝通技巧,有很強...

老闆沒跟我說試用期工資跟轉正之後工資是多少,改怎麼開口問呢

我覺得試用期工資要少了,這時候單獨給你加1000怕是引起別人心理不平衡,對於領導來說有點難度,但如果你平時表現不錯,業績也不錯,且有能力獨擋一面,在領導心裡有一定份量,我覺得你可以一試,領導也有數,不會放走一個優秀的人。上班一個月,公司就應該跟你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公司就涉嫌非法用工,你可以跟公司請求...

試用期已滿月公司拒絕轉正申請說我不合適這個崗位為理由口頭讓我離職

玄韶 你的問題跟詳細說明不是一回事啊?試用期拒絕轉正並已不適合為由要求離職是正常的如果單位有相關制度規定,就會有懲罰措施的 離職手續肯定會辦理的 最好辦理完畢離職手續,否則一旦因資料的缺失造成的損失,單位是可以起訴你的 單位如果有相關制度規定 勤奮的掘墓 問題真多 1 第一個問題 可以直接不去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