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內被證明不合格的,用人方必須拿出相關證據,否則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來維權。試用期不合格被辭退用人方無需支付賠償金。你的試用期已過,完全可以不予理會,被公司給詐了。
2樓:
試用期與非試用期一樣,用人單位除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其它情況根據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的方式是不一樣的。
1、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裡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
2、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單位必須證明該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這部分的舉證責任在單位。比如:
單位發現員工提供的學歷證書存在偽造、提供的身份證明虛假等。如果僅僅是認為該員工工作能力不行,而無其他證據,則解僱員工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根據樓主的描述,應當獲得半個月或是一個月的經濟補償。
我籤的勞動合同是試用期三個月,三個月試用期過後又說我試用不合格,通知我延遲轉正一個月。
3樓:周律師說
違法,可以要求補交社保及賠償金。如果不能協商解決,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是申請勞動仲裁。
4樓:廣州清迪**
公司這樣做違法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如果簽訂的不是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能超過二個月。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第八十三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試用期一到三個月,三個月期滿後,公司才說試用不合格怎麼辦
5樓:君君
公司需要舉證,證明你不合格不符合崗位。辭退的時間是在滿3個月時還是滿3個月之後?
6樓:肆虐的風聲
不會,合同裡寫的都很清楚,使用不合格公司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是對於公司來說,是不會輕易去解除合同的, 除非職員實在是不適合,否則還不是要重新招人,操作起來很麻煩
7樓:花自飄零
如果是勞動者的原因則公司沒有賠償義務
試用期滿了不想幹了怎麼和老闆說
直說啊,就說想換換環境。付費內容限時免費檢視 回答國有企業改制遺留問題處理方法 1 嚴格執行 和最高法院的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規定,妥善處理好國企改制遺留的問題。據粗略統計,當前涉及或與國企改制有關的規範性檔案大約有80多件,已經形成了比較配套和比較系統的國企改制的法規和政策依據系統。如企業國有產權轉讓...
試用期超過半月後被勸退辭職,試用期超過三個半月後被勸退辭職?
一起嗨電 首先公司說是勸退您,實際上是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看這個公司的做法的話,大概率不會給您出具任何書面的檔案與您解除勞動關係,因此您在接下去與hr溝通的時候,務必做好相關的錄音工作。您的試用期是三個月,您跟公司之間應該有簽訂相應的勞動合同吧,現在起就可以準備勞動仲裁相關的證據材料。其次就是您的賠償...
試用期未滿月離職有工資嗎,試用期未滿一個月離職有工資嗎
華律網 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新錄用勞動者時,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