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劉永方律師
1、集體土地使用權是可以轉讓的,轉讓也是流轉的一種方式。以轉讓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經過發包方同意。
2、所謂小產權房,簡單地說,一般是指建設在集體土地上的「商品房」,沒有合法的用地手續。
農民在自家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是合法的,不是小產權房。
2樓:眼冒金星星
所謂「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或村委會頒發。鄉鎮**發證的所謂小產權房產,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這種房沒有國家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予備案。
所謂產權證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只能使用,轉讓是沒有法律效力、不被承認的。宅基地房子,是具有永久使用權的。
3樓:匿名使用者
1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一般是本村人之間流轉,但不能改變使用性質
2你說的小產權房是非法的沒有產權證的,鄉鎮**在鄉鎮內土地造的房子。而宅基地的轉讓以前的不可以的,物權法頒佈後,對這個問題有所放開,或者說規定的很模糊,只要求及時登記,還有就是轉讓後不能再申請宅基地等,所以法無明令禁止,就是可以
「農村土地流轉」是什麼意思?
4樓:瀛洲煙雨
詳細解釋:
農村土地流轉是農村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通過土地流轉,可以開展規模化、集約化、現代化的農業經營模式。農村土地流轉其實指的是土地使用權流轉,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含義,是指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即保留承包權,轉讓使用權。
1.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推進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等多種經營方式共同發展。
2.堅持以改革為動力,充分發揮農民首創精神,鼓勵創新,支援基層先行先試,靠改革破解發展難題。
3.堅持依法、自願、有償,以農民為主體,**扶持引導,市場配置資源,土地經營權流轉不得違背承包農戶意願、不得損害農民權益、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業生態環境。
4.堅持經營規模適度,既要注重提升土地經營規模,又要防止土地過度集中,兼顧效率與公平,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土地產出率和資源利用率,確保農地農用,重點支援發展糧食規模化生產。
5樓:匿名使用者
口糧地現狀;死人有地數量在增加,活人無地數量在增加。
三十年承包合同到期,不能續簽。第二次分地沒有進行和實施。土地流轉將隨著承包合同的過期而報廢。機動地失去了它的本來作用。
機動地。俗稱儲備用地。第一次分地時留下來的耕地。作用於第二次分地專用。平日可給任意人承包,但是,不準改變耕作性質,不準影響第二次分地。。國家曾有過這方面的法律;
非法佔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屬非法佔用耕地罪。---2023年6月高院審委會1119次會議關於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解釋第三條。令人遺憾。
現在很少,甚至沒有人知道,還有非法佔用耕地罪?
機動地的現狀;被當做閒置土地,大多已經被開發、被賣掉。面對農村第二次口糧地分配誰來關注?。
承包土地永久不變改作永久不動。農民土地永久不變,指耕作性質永久不變,金子樣閃光,靠的是木頭樣堅硬政策。然而,被誤解成農村第一次口糧地由三十年不變改為永久不動。
如同大水,衝擊著即星火燎原的永久不變。沒有口糧地的將永久沒有土地。
農村土地研究愛好者張連生,2023年。
6樓:巧千山羅鴻
農村土地流轉的意思是指你將你在村民小組承包來的承包地以轉包或者出租的方式,收取一定的轉包費或者租金後給跟別人耕種,土地仍然還是你的不變,你們約定的轉包或出租期限滿後,土地又歸還給你耕管,這就叫農村土地流轉。
7樓:土流集團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條規定:承包方承包土地後,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自己經營,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權,流轉其承包地的土地經營權,由他人經營。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承包方依法取得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符合有關法律和國家政策規定的方式流轉。
綜上,土地流轉是指承包方將依法取得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符合有關法律和國家政策規定的方式流轉。
8樓:看風聽語
在不改變土地所有權及不改變土地用途的情況下(不能耕地改為非耕地),通過土地使用權的流轉,實現一種土地效應的最大化
9樓:門琰
流轉後,農場的承包者與農民的關係,是不是跟資本國家的農場主與僱傭工人的關係一樣呢?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和擁有權應該歸誰所有
10樓:匿名使用者
農村集體土bai地擁有權
du屬於農民集體所zhi有。
根據《土地管
dao理法》第十條
1、國家徵地發版放補償款應權該給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
2、農民的宅基地歸集體所有,個人只有使用權,不能轉讓。
3、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擴充套件資料
集體土地使用證查詢
國有土地使用證由國家土地管理局統一監製,市、縣人民**頒發,土地管理機關填寫,發給依法使用國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並由其儲存。
其主要內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稱、地址、圖號、地號、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發機關簽章、年、月、日。
②城鎮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積,其中建築佔地,共有使用權面積,其中分攤面積,土地等級;農村土地中土地總面積,其中地類面積。
③備註。
④變更記事。
⑤附圖以及證書的編號等。
1、到當地國土部門查詢,要注意看證書是否辦理出讓.現在的出讓金標準較高。國土資源部發過一個文,自然人可是憑自己的身份證查詢土地宗地的登記情況。
11樓:匿名使用者
農村土地的權屬分為所有權、承包
權和經營權。所有權是農村集體,承版包權和經營權是農權民,承包權和經營權可以同為一體,也可以分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農村村民取得了土地承包權後,如果自己耕種,土地的承包權和經營權便都是承包人,如果再轉包給其他人耕種,轉包的接包方便擁有經營權,承包權不變。
國家徵地的補償一般為三個方面,一是土地補償費,對農村集體;二是安置補償費對具有承包權的承包人;三是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對正在經營的人,就是轉包以後的接包方。如果上面的固定建築物屬原承包人的,其附著物的補償也歸原承包人。
農民的宅基地補償與國有土地的補償不同,國有土地按《城市房屋拆遷補償條例》進行補償,農民宅基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中的地上附著物的補償規定進行補償,具體怎麼補償,按該規定,由各省制定。
12樓:匿名使用者
《土地管理法抄》規定襲:
農村集體土地由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農村村民只有使用權。
國家徵地,要對農民進行補償。主要有以下幾種補償1、土地補償費。為被徵耕地徵收前三年年均產值的6-10倍。發給農村集體組織。
2、安置補助費。按安置人口數算,每人為被徵耕地徵收前三年年均產值的4-6倍。安置人員由集體組織安置的,補償款發給集體組織,由企業安置的,發給安置單位,個人自謀職業的,安置款發給個人。
3、地上附著物與青苗補償費。發給所有者,標準由省裡定。
4、社會保障費。由國家、集體、個人三方各負擔一部份,用於保障被徵地單位個人的社會保障。
13樓:高密聖亞
1、農村集體土地擁有權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十條
2、國家徵地發放補償款應該給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
3、農民的宅基地歸集體所有,個人只有使用權,不能轉讓!
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14樓:水律師
1、宅基地的
bai補償和國有土du地的補償標準zhi
是不可能等同的 我不知道你是哪
dao個地方專的 每個省或者是市屬都有**出臺的拆遷補償辦法的 標準不一
2、《土地管理法》規定:
農村集體土地由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農村村民只有使用權。
3、宅基地補償 同第一點一樣 你最好找一下 當地的拆遷補償辦法或者你補充一下問題
2023年1月1日實施的新版土地管理法,是不是意味著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小產權房可以轉正了?
15樓:土流集團
2023年1月1日實施的《土地管理法》最主要的亮點有哪些?
16樓:人生社會啟示
小產權房能否「轉正」,又有新訊息,聽內行怎麼說
17樓:農民
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成員盤活農村宅基地和住宅,應該是城市戶口還是不能買,農村戶口可以買,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區別
18樓:匿名使用者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個統稱,其包括宅基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等
一般土地承包經營權主要指的是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採取發包的方式。
集體土地流轉的要求,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需滿足哪些條件?
中地數媒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出讓 轉讓 出租和抵押,並享有與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同等的權益 1 經依法批准使用或取得的建設用地。2 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 村鎮建設規劃。3 依法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土地權屬證書。4 界址清楚,沒有權屬糾紛。依法應當進入土地交易機構公開交易的,...
農村土地使用權面積,土地使用權面積是什麼意思
使用面積是指土地總面積,住房面積是建築面積。理論上,建築物是不可能佔用全部土地面積的。而多層建築物的總面積是超過土地總面積的。你可以理解這是土地的面積 如果只蓋一層房子,不會超過這個面積,最多和土地面積一樣,一般有院子,房屋面積小於土地面積 但是房屋如果蓋二層以上,房屋面積肯定大於這個土地的面積 回...
現在農村如何進行土地流轉使用,農村土地流轉的流程是怎樣的? 儘量詳細點,比如是先找政府或者先找村民等等!
中國農業出版社 農村土地股份合作是指在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農民群眾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聯合經營並共享收益的農業合作形式。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 在明確現有土地承包關係要保持穩定並長久不變的同時,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允許農民以轉包 出租 互換 轉讓 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