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被老闆辭退了,老闆不給工資,還找理由扣我們的錢,我們怎麼辦啊

時間 2021-05-07 20:00:28

1樓:老唐趣味美食

目前很多發生在普通百姓身上的不幸事,頻頻在**上**,從而使得民眾沉冤得以昭雪,相關監管部門被勒令深刻思考,**被免職,開除黨籍等等。。。

試問,如果沒有**,那麼這些含冤的窮苦百姓,該以什麼方式來為自己昭雪呢?

正常的思維理應直指法院、檢察院。

那麼我們來計算一下成本。

且不論法院收費高低,其上訴過程,必然是有成本的。

假設一酒店打工人員,欲向老闆討要共計2000元人民幣的工資。那麼,如果通過法院可以要回這2000元的工資。這2000元,可夠支付上訴費用?

如果拖欠工資為500元,又做何說辭呢?如果再降到200元呢?

或許很多人會說:200元算個啥,還值得一告?

200元對一部來自分貧困地區的打工著來說,仍然是一筆不緋的收入。

記得某位共產黨員說過類似的話:群眾的事,再小的事也是大事。

且法院判決生效後,決大多數原告會被報復——恐嚇,甚至毆打。

宗上,許多群眾選擇了以****的途徑來解決自己的實際問題。

從費用上來講,****最低費用為0.20元(打**通知**),而且效果絕對比單獨通過司法部門解決來的更好,更快。且事後糟報復可能性極小,原因是怕被再次**。

反思,**無論從任何角度上講,比司法都更實際,更迅捷,費用更低,效果更好。

忽然想起一句廣告語——別看廣告,看療效!

看療效,**遠遠超越司法部門。

我們是該慶幸有這樣敬業的新聞**工作團體呢?

還是該為有這樣愚鈍的司法機制而悲哀呢?

如果司法機制繼續如此頑腐,那麼我要大聲的說——請把我們所納的稅,更多的撥給新聞**工作者,同時降低司法監管部門的工資待遇。

一個什麼事情都不用做,只等****後,進行宣判的部門,給個基本生活保障費用就夠了,跟底保金持平就好。

2樓:匿名使用者

先和他說理,該扣的扣,但是要有依據!你問他要依據看。然後告訴他辭退人,是要給三個月薪水的!告訴他,這是法律!實在不行,就去勞動局把,你就這樣告訴他!

3樓:匿名使用者

通過勞動局來解決,實在不行,可以進行民事訴訟.

4樓:力量

半夜綁架他,把他小弟弟給奄了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幾個啊?一起搞死他!

我被辭退了,老闆扣一部分錢不給怎麼辦 20

6樓:匿名使用者

你需要準備相關證據,比如和老闆的談話錄音等等,然後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支付工資。

7樓:匿名使用者

問法院有個綠色通道,是幫助農民工的

8樓:普安農民工

鬧大,超1個月不籤勞動合同從第2天起是雙倍工資的知道嗎?找勞動局,你也找點證據,證明勞動關係

老闆不給我們發工資怎麼辦?

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老闆不發工資,勞動者可以投訴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如果不能解決,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根據《勞動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10樓:

老闆不發工資屬於拖欠工資,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要求其支付工資並給予賠償。

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

(二)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三)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擴充套件資料:第十一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的規定的情況;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11樓:匿名使用者

溝通協商解決

不管是在職還是離職,不管是無故拖欠工資還是不發工資,都應先通過正常的渠道,與公司主要負責人進行溝通協商,搞清楚拖欠或不發的原因,再選擇合理的方法去處理,給公司和個人留有餘地,要知道做事先做人,本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則妥善處理。

2/3協商失敗,拿起法律**維護合法權益

通過與公司主要負責人的交涉,溝通協商不成,那沒有別的辦法,只有拿起法律的**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是維權需要自己蒐集或者保留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一個,或者是單位給你交的保險是最好的證據。

3/3除了以上兩種渠道外,應理性對待工資不發的事情,千萬不要用過激的言行(如:跳樓討薪、跳橋討薪、綁架老闆等方式)來處理,以免事態惡化,使自己受害更加嚴重或者使自己從受害方變為 加害方。

12樓:匿名使用者

10塊錢,盤妥你的老闆 老闆不發工資,不交社保,不給加班費等等,勞動者除了嫌麻煩之外,還有就是怕花錢打官司,這裡,潘律師可以明確告訴大家,首先,勞動仲裁是免費的

13樓:書卷多情

第一:可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去舉報,要求發放你應當所得工資。 第二:

直接通過勞動仲載。 在做這些工作前,建議自己儲存證據,一但進入仲裁或監察去查,再取證的可能性就不大。如果工資額不多,自己跑也可以。

14樓:

我是一名駕駛員,和公司有點小矛盾,我不做了,現在3天了不給我結賬,我可以打當地的勞動局**,求助嗎

15樓:龍家少爺

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剋扣工資可以打12333**投訴,該**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也可以到勞動局投訴。

16樓:戎飛章

我現在等一兩天了,不發工資我們怎麼辦?

17樓:庚暢睦向彤

先直接跟他要,或許他工作忙忘記了,如果跟他要,他都不給,那麼勞動局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吧

18樓:匿名使用者

1.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要員工交押金。

2.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不過由於你無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公司可以以此為由,說你的離職對公司造成了損失,要求你賠償。

3.當然,如果私企沒有跟你們籤合同,也沒有給你繳納社保,你是可以維權的。要求補繳社保和給予經濟補償金。

19樓:法律快車

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未及時支付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20樓:雲南萬通汽車學校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自己就可以去不需要請律師。缺點:勞動監察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不能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和賠償金補償金等;

2、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賠償金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比勞動監察靠譜;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21樓:

私人老闆黑, 你一辭職他首先想到的就是賴帳不付你的工資,就是欺負老實人,你當然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你還有錄音的,怕他啥. 我建議你按如下程式走: 1.

最後一次向老闆明說讓他支付你所有所欠工資.並明確告訴他如果他還不給,就去申請勞動仲裁. 2.

如果他不給.協商不成,不要拖,馬上去單位所在地的勞動局投訴並要求勞動仲裁. 3.

申請勞動仲裁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訴書》。申訴人應當按照規定如實準確填寫《申訴書》,《申訴書》一式三份,其中兩份由申訴人本人或其委託**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訴人留存; (二)身份證明。

申訴人是勞動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影印件:申訴人是用人單位的,提交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及影印件、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託**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等;

老闆把我辭退還不給工資,我們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我現在該怎麼辦?

22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完全免費,636f7079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264643837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勞動爭議、勞動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並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3、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工商註冊資訊,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立案後,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誤什麼!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3樓:墨明棋妙

老闆不給工資可以向勞動部門提起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

1、未按照版

勞動合權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附: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試用期內也要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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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神仙居謙卑的哈密瓜 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並且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但需要收集相關的證據。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