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公司與分公司所得稅問題

時間 2021-07-26 03:15:32

1樓:幸福千羽夢

1、總公司與分公司的所得稅按照稅收法規,跨地區經營(指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場所,企業實行“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繳、彙總清算、財政調庫”的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辦法。“就地預繳”是指總機構、分支機構應分月或分季分別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預繳企業所得稅。

2、不是跨地區經營,不執行“就地預繳”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也不在分支機構(稅法另有規定的除外)所在地繳納。

3、稅款預繳,應根據當期實際利潤額,按法規定的預繳分攤方法計算總機構和分支機構的企業所得稅預繳額,分別由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分月或者分季就地預繳。

在規定期限內按實際利潤額預繳有困難的,經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認可,可以按照上一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1/12或1/4,由總機構、分支機構就地預繳企業所得稅。

4、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分期預繳的企業所得稅,50%在各分支機構間分攤預繳,50%由總機構預繳。

2樓:我愛石佛山

你們財務經理的這種說法不靠譜

你理解的有道理。一般情況下,總公司與分公司是彙總納稅的,公司總體稅負是固定的,只不過企業所得稅會在總公司和分公司之間進行分配,是一種分解關係,而不是財務經理所說的抵減關係。

分公司企業所得稅,分公司還需要申報企業所得稅嗎?

1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總公司和分公司是需要根據收入總額 工資總額和資產總額三項按照 30 35 和30 的比例在2者分配。總機構佔你企業所得稅的50 剩下的50 在各分公司分配,部分稅務局為將稅源留在當地,要求將有收入的生產部門視同一個分支機構處理。這個你查詢一下網上就是了。2 具體填寫要主要 總公...

分公司和總公司債務問題,分公司和總公司債務問題

總公司應當承擔責任,訴訟時可以將總公司和分公司一併列為被告。列分公司為民事責任主體應是有法律依據的。根據故訴訟時,也可以列總公司為被告,要求其承擔責任。一般判決分公司承擔責任,分公司無能力承擔的由總公司承擔補充責任。第 二 執行過程中可以追加總公司為被執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

總公司與分公司之間的問題?我是公司的內帳會計,公司開業好久現在開始建賬。三家分公司老闆要求獨立核算

你做的是內賬,內賬基本上按實際發生去做,不需要發票,發票可以做到外賬上,內賬只提供發票影印件 從原則上講,分公司向總公司領取的貨物要開發票憑證交錢,各個分公司銷售的業績是分公司的。我們公司從開業以來,一直沒有建賬,外賬交給一個會計師做,現在讓我開始做內部帳,之前的帳不需要補。 啊唷威 外賬與內賬的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