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請的臨時工(59歲)在工作中突然死亡,算不算工傷?怎麼賠付?沒有買工傷保險

時間 2021-08-11 17:26:12

1樓:都燕果律師團隊

你們可以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如果能確定勞動關係,你應當儘快申請工亡認定,然後根據鑑定結果儘快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按照工傷賠償,因為時效只有1年,超過了時效法律上便不支援了。

工傷造成死亡的賠償專案:喪葬補助金、一次性**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等。

你們還需要注意,如果是男的需要在60 週歲以前申請,否則仲裁委會以主體不適格不受理。

女的50週歲以前,已經你不行了。不過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

2樓:匿名使用者

按工傷保險條例賠償

(一)喪葬補助金

標準: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

標準 (1)按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2)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供養親屬範圍

(1)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申請供養親屬撫卹金條件

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並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的

(三)工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的

(四)工亡職工子女未滿18週歲的

(五)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週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週歲的

(六)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週歲的

(七)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週歲的。

停止享受撫卹金待遇的情形

(1)年滿18週歲且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就業或參軍的

(3)工亡職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組織收養的

(5)死亡的。

確定是否符合被供養資格時間

職工因工死亡,其供養親屬享受撫卹金待遇的資格,按職工因工死亡時的條件核定。

(三)工亡補助金

(1)標準: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

(2)要求:第

一、傷殘職工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 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待遇;第

二、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 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的喪葬補助金、第(二)項規定的供養親屬撫卹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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