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不追究的故意傷害,最好的處理結果是什麼

時間 2021-09-03 05:08:24

1樓:處變a不驚

人已經被抓的故意傷害案件,「最好的處理結果」依次有:

1、判決無罪。這個可以就被錯誤關押,要求國家賠償。

2、管制。在自己家裡服刑。

3、適用緩刑。這個也是在家裡服刑,但要遵守緩刑期間的有關規定,否則可能會被取消緩刑,執行原判的實刑。故意傷害如果致人重傷,沒有自首、未成年等情節,適用緩刑就是最輕的處罰了。

舉報或報案材料是刑事證據的一種,其它還有物證、書證、證人證言、同案犯供述等等。公安機關應該不會僅憑舉報材料就抓人,應該在接到舉報後,進行偵查,掌握一定的證據,有一定的把握後,才可以採取強制措施。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根據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部和司法部聯合釋出的《關於規範量刑程式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對照自己的情況看看:

第十二節 故意傷害罪

第九十九條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量刑格】

(一)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傷情接近輕微傷),社會影響不大、被害人有過錯或被告人全部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基準刑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雖構成輕傷,但傷情接近輕微傷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傷情介於輕度和重度之間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一年;傷情接近重傷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第一百條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尚未達殘疾標準的或損傷程度與輕傷標準接近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

(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造成被害人10級殘疾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第一百零一條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被害人6級殘疾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三年。

第一百零二條 【重處特別規定】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處:

傷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傷情基準刑的基礎上,每增加輕傷1人,按照所增傷情的輕重程度,確定遞增幅度,輕度的,刑期增加三個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個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個月;每增加重傷未達殘疾標準或接近輕傷標準1人,刑期增加十個月;每增加重傷1人,致10級殘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六個月。

第一百零三條 【個罪自由裁量權規則】根據發案原因、犯罪動機、犯罪手段、損傷程度、賠償情況等情節,合議庭(獨任庭)按本節規定量刑認為偏輕或偏重的,依第九十九條量刑時,可行使六個月以內的自由裁量權;依第一百條量刑時,可行使十個月以內的自由裁量權;依第一百零一條量刑時,可行使一年六個月以內的自由裁量權。

第一百零四條 【緩刑適用但書】除具有兩個以上法定從輕或減輕處罰情節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緩刑:

(一)未作賠償的;

(二)致2人以上重傷或多人輕傷的;

(三)曾因毆打他人,被治安處罰2次以上的。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與故意傷害的區別

問法網劉鵬律師 沒有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這個罪名。刑法上只有故意傷害罪。二者是一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輕傷以上的才構成刑事犯罪,構不成的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及處罰 毆打他人的...

如何獲得被故意傷害的賠償,故意傷害罪是如何賠償的

1 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要經過鑑定,看傷害程度,傷害程度在輕傷害以上,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是輕微傷一下,則不構成犯罪,但涉及治安違法問題。2 如何取得賠償。最簡單的方式是由派出所民警調解,被害人與張三達成賠償協議。但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侵權訴訟,索要賠償。故意傷害罪是如何賠償的?20 受害人遭受...

構成故意傷害罪有什麼條件,故意傷害罪的構成條件是什麼?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並達成一定的嚴重程度 應受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如果沒有造成輕傷以上的傷害如沒有達到傷害等級或雖達到等級卻屬輕微傷,則不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客體要件 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 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為內容的人格權。應注意的是,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