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辭職怕老闆不給我工資我應該怎麼做

時間 2021-10-14 22:15:01

1樓:韓飛律師

如果勞動者辭職到期以後,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樓:傲世飄揚

企業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不籤勞動合同的,從入職起,雙倍工資。

現在不給工資的已經很不明智了。

問一下你當地勞動部門吧。

3樓:時間荒蕪了青春

不要了,才一點錢而已

辭職老闆不給發工資,我要怎麼辦? 5

4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老闆不給

bai發工資,可

du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

zhi舉報,要求dao其支付工資並給予賠償版。

根據《權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

(二)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三)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5樓:匿名使用者

老闆不給你工bai

資,你可以去du告他。

但不zhi知道你們之間有dao沒有勞動合同。如版果只是口頭協權議就有點麻煩了,這樣你要告他就得舉證,證明你確實給他打工了,付出了辛苦的勞動,他沒有給你任何報酬。在討要工資的時,一定要遵紀守法,不要做出過激的行動,否則會使自己背上官司。

通過這件事一定要接受教訓,要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一旦遇到工資糾紛就不好辦了。

另外,你再和老闆要工資的時候,可以悄悄的錄下你討要工資時的談話,可以拿這個談話內容作為他欠你工資的證據,去到法院告他,法院會根據這些材料做出公正的判決。

6樓:匿名使用者

私人老闆黑, 你一辭職抄他首先想到的bai就是賴帳不付du你的工資,就是欺負老

zhi實人,你當然可以去申請勞動dao仲裁,你還有錄音的,怕他啥. 我建議你按如下程式走: 1.

最後一次向老闆明說讓他支付你所有所欠工資.並明確告訴他如果他還不給,就去申請勞動仲裁. 2.

如果他不給.協商不成,不要拖,馬上去單位所在地的勞動局投訴並要求勞動仲裁. 3.

申請勞動仲裁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訴書》。申訴人應當按照規定如實準確填寫《申訴書》,《申訴書》一式三份,其中兩份由申訴人本人或其委託**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訴人留存; (二)身份證明。

申訴人是勞動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影印件:申訴人是用人單位的,提交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及影印件、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託**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等;

7樓:暖雲律師諮詢

辭職後公司不發工資怎麼處理

8樓:夏青雪洋

去勞動仲裁告他,工錢肯定要的回的,反過來你們要提前對他辭職呀,給他找人的機會,一個月找不到人那就沒辦法了,

9樓:雲南萬通汽車學校

一、如bai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

du兩zhi

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

dao資:

1、勞動監察投訴回。優點:答方式簡單,自己就可以去不需要請律師。缺點:勞動監察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不能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和賠償金補償金等;

2、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賠償金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比勞動監察靠譜;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10樓:year亦正亦邪

去勞動局啊,以前我一個表姐在一家超市上班辭職後老闆不給工資,直接去勞動局舉報老闆二話不說乖乖的把工資結清了

11樓:趙陳靜輝領峻瑩

1、工資應當據實結算並及時支付,不得拖欠,因此用人單位涉嫌違法。

2、您可以到當地的勞動局監察部門投訴處理,也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即可。

12樓:匿名使用者

1.最後一次向老闆明說讓他支付你所有所欠工資.並明確告訴他如果他還不給,就去申請勞動仲裁.

2.如果他不給.協商不成,不要拖,馬上去單位所在地的勞動局投訴並要求勞動仲裁.

13樓:岸該疾

朋友,你們辛苦來的工作卻得不到源應有的報酬。遇到bai這樣黑心的du老闆。也挺為你們氣憤zhi的。那麼我們應

dao該根據勞動法。去勞動局申訴。勞動局的工作人員一定會為我們做出合理的裁決的。

為我們伸張正義,一定要相信我們的人民公僕。國家的勞動法律。這樣才能讓所有的黑心老闆為員工付出,我們應該得到的工資,我們要相信正義一定能壓倒**的。

14樓:張慧進律師

第一,辭職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單位,只需要通知,無需經得用人單位同意。

第二,回用人單位必須為勞答動者辦理離職手續併發齊相應工資。

第三,如果用人單位故意刁難,在法定離職時間不給予辦理離職手續或押扣工資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進行舉報投訴,也可以直接到勞動仲裁部門進行勞動仲裁。

15樓:廣州小周律師

你好,辭職的話應當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至於用人單位給付工資的問回題,這個問題比答較簡單,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有勞即有酬,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工資應當在解除時結清,具體法律可以是勞動法及相關的法規。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16樓:夕拾的寂寞長廊

首先看你是否與公司簽了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版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權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其次如果沒簽,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不給工資,可以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我辭職老闆不給工資,我在臨沂蘭山區

因拖欠工資發生的勞動爭議,符合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勞動爭議受理的範圍,勞動者可以到勞動仲裁院申請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具體條款如下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 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 因訂立 履行 變更 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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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違法,是故意傷害罪。老闆欠我工資不給,我沒有太多證據怎麼辦 沒有證據,可以帶身份證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要求支付剋扣的工資。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關鍵,勞動者可以尋找與用人單位證據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資料如 工作證或工作牌 最好蓋有公章 工資卡交易記錄 工資條 有公司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