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薪留職,內退,下崗待崗人員再就業是否為勞動關係

時間 2022-01-17 15:50:03

1樓:濤聲海韻

停薪留職,內退,下崗待崗人員再就業均為勞動關係。

停薪留職合同是指為了使特定職工有期限離崗停薪並保留職工身份,而由用人單位與該職工依法簽訂的,約定停薪留職期間雙方相互權利和義務的合同。該合同產生於20世紀80年代,只適用於原固定職工,不適用勞動合同制職工。合同有效期一般不超過二年。

其內容包括:停薪留職的時間、其間的工齡計算、是否繼續享受勞保福利待遇、停薪留職人員是否應定期向原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期間職工不升級,不享受各種津貼、補貼和勞保福利待遇;因病、殘而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可按退職辦法處理。

此合同需由職工提出書面申請,經企業批准後雙方協商簽訂。職工作了停薪留職申請,卻未經企業批准就擅自離職的,企業要按違反勞動紀律來做處理。簽訂該合同的勞動者繼續保留原用人單位勞動者的身份,但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

原用人單位停止對勞動者工資的發放。

內退,全稱「內部退養」或「內退內養」或「離崗退養」,「這嚴格來說並不是真正的辦理了退休手續,只是在單位內部的一種近似退休待遇的辦法,辦理內退的人員可不在單位工作,但每月可從單位領取一定數額的內退費,不過這些人的社會保險並沒有終止,而是由單位繼續在社保中心繳納,一直到到達退休年齡條件後正式辦理退休。單位一般也對內退設定一定的年齡界限(譬如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內等等)。所以,這實際上是一種保留勞動關係但又無須在崗的情形,一般在國企較多,主要是對一些無法安排合適崗位但又未達到退休年齡的老員工的過渡性辦法。

再就業具體指中國在新時期出現的因為企業倒閉等原因而使部分工人下崗無工作做,然後又重新找到自己合適的工作。這是一項國家的世紀工程。

2樓:

您好!停薪留職,內退和下崗待崗人員與原單位的勞動關係並沒有解除。這些人員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依然處於存續期間。謝謝閱讀!

3樓:微風

停薪留職,內退,下崗待崗人員再就業均為勞動關係,停薪留職,內退屬於20世紀80、90年代的歷史產物,目前基本已經消亡。

停薪留職合同是指為了使特定職工有期限離崗停薪並保留職工身份,而由用人單位與該職工依法簽訂的,約定停薪留職期間雙方相互權利和義務的合同。

內退,是在單位內部的一種近似退休待遇的辦法,辦理內退的人員可不在單位工作,但每月可從單位領取一定數額的內退費,勞動者的社會保險並沒有終止,而是由單位繼續在社保中心繳納,一直到到達退休年齡條件後正式辦理退休。單位一般也對內退設定一定的年齡界限(譬如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內等等)。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停薪留職,內退,下崗待崗人員再就業是否為勞動關係

4樓:匿名使用者

停薪留職人員、內退人員、下崗待工人員,被其它具有法定用工主體資格的單位聘用的,屬於勞動關係;聘用單位不具有法定用工主體資格的,不是勞動關係。

用工單位具有法定用工主體資格,是指經過合法登記和註冊。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

第八條 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係處理。

聘用停薪留職人員構成勞動關係嗎

5樓:匿名使用者

是勞動關係。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係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2023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89次會議通過)第七條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係處理。

第八條 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係處理。

6樓:匿名使用者

構成勞動關係的,同樣要簽訂勞動合同,繳納工傷保險,否則有可能要企業承擔工傷賠償責任。

待崗多年,現在不願返崗回單位,單位給予兩個選擇:停薪留職,或者開除。對於個人選擇哪個更有利?

7樓:山人老施

一這應該是停薪留職較好,進可攻,退可守,天下那有這好事,停薪留職還是加社保的,所以較合算。

8樓:天堂的烈火花語

停薪留職,內退,下崗待崗人員再就業均為勞動關係,停薪留職,內退屬於20世紀80、90年代的歷史產物,目前基本已經消亡。停薪留職合同是指為了使特定職工有期限離崗停薪並保留職工身份,而由用人單位與該職工依法簽訂的,約定停薪留職期間雙方相互權利和義務的合同。內退,是在單位內部的一種近似退休待遇的辦法,辦理內退的人員可不在單位工作,但每月可從單位領取一定數額的內退費,勞動者的社會保險並沒有終止,而是由單位繼續在社保中心繳納,一直到到達退休年齡條件後正式辦理退休。

單位一般也對內退設定一定的年齡界限(譬如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內等等)。《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停薪留職人員與新單位發生糾紛,是否按勞動關係處理?

9樓:legal51易法通

是的。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係處理。

10樓:毓政苑

看是否建立了勞動關係,如果建立了勞動關係,發生的糾紛屬於勞動範疇的糾紛,自然按勞動糾紛處理,請您說具體一些。

11樓:合肥律師劉志漢

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如果與新的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應按照勞動爭議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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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薪留職是用人單位與該職工依法簽訂的,約定特定職工有期限離崗停薪並保留職工身份的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其內容包括 停薪留職的時間 其間的工齡計算 是否繼續享受勞保福利待遇 違約責任 其他。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條。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 變更 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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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薪留職是指勞動關係不終止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允許生產或工作上不需要的多餘人員離職,並停發工資的勞動法律行為。它一般由用人單位和職工簽訂停薪留職合同,具體約定雙方權利和義務。它只適用於原固定制職工。該合同產生於20世紀80年代,只適用於原固定職工,不適用勞動合同制職工。合同有效期一般不超過二年。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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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薪留職手續辦理 1 職工應提出書面申請,經企業批准,並簽訂停薪留職協議書。如果作了停薪留職申請,卻未經企業批准就擅自離職的,企業要按違反勞動紀律來做處理。2 停薪留職協議書的內容有 在停薪留職期間,企業停發工資 獎金 各種津貼和補貼,停止享受勞保福利等待遇 職工應按月向原單位繳納待業保險 養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