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0.0正常即使是勞務派公司你也要和他們籤合同,可是如果說不和他們籤,也不知道和哪個籤..那隻應該是中介公司,否則,要他們幹什麼啊...
或者有可能是他們公司不具備資格,..也就是俗稱黑中介
2樓:
不籤勞動合同最好了,前提是你確定能掌握事實勞動關係的確切證據,雙倍工資等著你;僅供參考
3樓:匿名使用者
你說的情況估計是一些黑中介,如果能給你安排一個好的單位,簽訂合同那你可以去,如果不確定安排的公司好壞就要慎重考慮了,至於公司好壞他們不會替你考慮,可能簽了合同就要你交一些相關費用,還有一種情況要小心是詐騙,一邊讓人冒充其他公司給你籤合同,一邊和你收費用,最後可能沒安排工作還讓你花一筆費用。
4樓:微風
勞動合同不和所在工作的公司籤,但是也不屬於勞務派遣,勞動者的利益可能得不到保障,勞動者需要反饋到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要求和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後,將勞動者安排到其他單位工作,造成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與實際使用勞動者的單位不一致,發生勞動糾紛時,容易相互推諉,不想承擔責任,損害勞動者利益。
勞動爭議案件的訴訟主體應是具有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為當事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應以簽約對方為當事人;如果簽約的用人單位與實際用人單位不一致或者簽約的用人單位與作出處理決定的用人單位不一致的,則應將實際用人單位和作出處理決定的用人單位,與簽約的用人單位列為共同被告。
相關法律法規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八十條 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二條 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第六十七條 用人單位不得設立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者所屬單位派遣勞動者。
我與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但是,被派遣到別的單位工作,是屬於勞務派遣嗎?合同是否也是勞務合同?
5樓:橘子不如橙子
屬於勞務派遣,勞務派遣公司和勞動者簽訂的合同,是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 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第六十條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去某軟體公司上班,但是讓我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好像簽了就不屬於這個公司了。不過請問這個工資有變化嗎?
6樓:匿名使用者
1、雖然直接勞動關係不屬於這個公司,但是如果發生工傷這個公司也是要負責任的,很多單位為了規避用工風大多數走勞務派遣的渠道,如果你覺得這個工作滿意,可以考慮繼續工作;
2、2023年個稅起徵點是3500,網上有計算公式;
3、超過3500就得徵個稅。
7樓:王元頁
工資個稅起徵點是3500
籤勞務派遣合同,勞動關係在派遣公司,工作單位只是用人單位。如果有勞動糾紛,都是找派遣公司。工資、待遇也是和派遣公司談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8樓:大卓
勞務派遣合同是實際用人單位與派遣單位簽訂的合同,你是受派遣單位招聘,然後派遣到用人單位工作的。你與派遣單位通常是存在勞動合同的,實際用人單位會把你的工資和福利待遇打到派遣單位,再有派遣單位給你發放工資,也有實際用人單位直接給你開工資的。
你是被派遣到實際用人單位工作的員工,你屬於派遣公司,不屬於實際用工單位。勞務派遣和實際用人單位的正式員工工資和福利待遇是一樣的。
為什麼公司不給籤勞動合同而簽得是勞務派遣
9樓:四哥有法說
公司不給簽訂勞動合同而與勞務派遣公司籤,這種用工形式屬於勞務派遣。
1、勞務派遣又稱人才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僱員租賃,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並支付報酬,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勞動力給付的事實發生於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之間,要派企業向勞務派遣機構支付服務費,勞務派遣機構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務派遣業務是近年我國人才市場運用一種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區、跨行業進行。
2、《勞動合同法》第66條規定:「第六十六條 勞動合同用工是中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前款規定的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由***勞動行政部門規定。」
10樓:華燈初上
勞務派遣中,你籤合同的是用人單位、你工作的是用工單位!你籤勞務派遣,就使你成為用人單位的員工,於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很多就由用人單位承擔,而非你實際工作的用工單位承擔!
我以勞務派遣的形式在某企業打工,勞動合同也是和勞務派遣公司籤的。 但一直沒有交養老保險。
11樓:季
應該是勞務派遣公司負責你的養老保險。
派遣公司屬於用人單位,你所在的企業屬於用工單位,但是社會保險(包含工傷、生育、失業、醫療、養老保險)是用人單位(也就是派遣公司)必須要給你繳納的,不繳納養老保險是違法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勞務派遣是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從人力資源公司租賃或通過人力資源公司選聘所需人才,並通過人力資源公司為派遣人員辦理勞動合同管理、發放薪酬、辦理社會保險、保管檔案、員工溝通,以及勞務糾紛處理等全方位的人力資源管理服務。
2023年3月,《勞務派遣暫行規定》正式實施。
12樓:蔣德順律師
勞動合同和派遣公司簽訂這個是沒有問題的,因為派遣公司屬於用人單位,你所在的企業屬於用工單位,但是社會保險(包含工傷、生育、失業、醫療、養老保險)是用人單位(也就是派遣公司)必須要給你繳納的,不繳納養老保險是違法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13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我是廣州市博智天成資訊****的社保專員,據我瞭解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個人承擔,如在廣州單位承擔12%,個人8%,你的勞動關係是跟勞務派遣跟老五派遣公司掛鉤的。養老金由用工單位付錢給勞務派遣公司購買。
14樓:匿名使用者
只告訴你一點,和誰籤勞動合同就和誰建立勞動關係,和誰建立勞動關係就誰給你上保險.......
1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等規定,可以要求補交,以保護你的合法權益
縱橫法律網 鄧仕雙律師
是和用人單位籤勞動合同,還是和勞務派遣公司籤合同?
16樓:園林植物手冊
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被派遣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最好是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不要去和勞務派遣公司籤。
因為和勞務公司籤合同,相當於使用勞動派遣,對用人單位極大的有利,對勞動者極大的不利。
拓展資料:實行勞務派遣後,實際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組織簽定《勞務派遣合同》,勞務派遣組織與勞務人員簽定《勞動合同》,實際用人單位與勞務人員簽定《勞務協議》,用人單位與勞動人員之間只有使用關係,沒有聘用合同關係。勞動者與其工作的單位不是勞動關係,而是與另一人才中介等專門單位形成勞動關係,再由該人才機構派到用人單位勞動,用人單位與人才機構簽訂派遣協議。
17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是和用人單位籤勞動合同,還是和勞務派遣公司籤合同,這個要根據自己的情況來決定,一般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是有利的。
一、不要去和勞務派遣公司籤。你們單位之所以這麼做,就是因為使用勞動派遣是對用人單位極大的有利,而且勞動者極大的不利。
第一,是為了規避新勞動法中對於幹滿十年要籤「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規定,很多用工單位,解除了員工的合同,然後要求這些員工與勞務派遣公司簽約,最後在由勞務派遣公司將這些員工派遣到原用工單位工作。用工單位搖身一變成了和這些員工沒有勞動關係的一方。
第二,是出於經濟利益。增加正式員工就意味著正式員工的工資總額就要有更多人來分攤。最好的辦法就是使用勞務派遣,因為使用勞務派遣員工不算企業的正式員工,而且人工費用在財務上可以列入「代辦費」「工程費」等其他各種名目裡,根本不會佔用正式員工的工資總額。
第三,就是為了規避法律責任。因為用工單位如果使用了勞務派遣,那麼其僱主身份是很模糊的,只要身份一模糊,責任就模糊。如果出現事故或者是糾紛,就可以和勞務派遣公司兩邊相互推諉。
(現在你明白為什麼只要哪一齣什麼事就是「臨時工」出來頂罪了吧,這真不是騙人的,而是勞務派遣的問題。)
第四,是利於管理。因為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員工沒有勞動合關係,隨時可以將派遣員工退回。派遣員工由於隨時面臨失業的壓力,自然工作努力。
二、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作上實施,可實際上根本不是那麼回事。現在的勞務派遣基本上都是用工單位招工後再把工人掛靠到勞務派遣公司,「勞務派遣已經完全變味了」。在勞務派遣現象集中的全國公有制企業、事業、機關單位,長期在一線崗位從事主體工作的工人是勞務派遣的主體。
勞務派遣公司「招人不用人」,用工單位「用人不招人」,導致用工單位並不和員工簽訂合同,而是與勞動派遣公司簽訂。被派遣人員處於「兩不管」的境地,深受其害的絕大多數是農民工、下崗工人、城鎮失業人員、大中專畢業生。由於沒有與員工直接簽訂合同,許多用人單位都藉此規避《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隨意剋扣其正常工資與福利待遇,一些用人單位甚至隨時「裁員」和「甩包袱」;另一方面,勞務派遣職工對企業的貢獻完全被抹殺,他們的工齡永遠都是從零開始,周而復始。
公司不籤勞動合同,不準假,公司不和員工籤勞動合同我該怎麼辦
關於職工請假,法律上對有些請假是有規定的。如,婚喪假 產假 病假 探親假等 但是,除了這些外,並沒有明確規定。因此,單位不準假,也不能認定就是違法。自己也要看假的性質,如果非請不可,單位也是會準的 如果不是非請不可的事,還要視企業工作效益效率進度情況,以企業規章制度為準。要有合理的理由和程式去請假,...
工作五年了,公司突然要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保障你個人的,如果簽訂了合同,公司無故解僱你,就需要額外賠償。而且如果你想辭職,只要提前一個月提出,公司不能向你提出任何賠償請求。所以我覺得籤勞動合同沒啥問題 除了國家工作人員,企業所有人,包括正式職工和非正式職工,都是合同工,只是合同期限不一樣,性質不一樣。籤勞動合同很正常,也是對你自己...
公司不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用工單位與勞動者應當簽訂勞動合同,不簽訂勞動合同,用工單位需要賠償,工作滿一個月未滿一個月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工單位賠償每月個兩倍工資。如果工作滿一年,視啟扒稿為勞動者與用工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倘若單位拒不簽訂的,視為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前往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