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您等合同到期後,要求公司續簽合同,公司不續簽,需要給你經濟補償。等5天有補償,值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
全國性的法規並沒有規定勞動合同到期勞動者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單位是否續簽合同,所以要看勞動合同中是否有約定,沒有約定的你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需要支付違約金。注意這是勞動合同到期的情況,屬於勞動合同終止,不是解除,要區分合同條款的關鍵字描述。
3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合同是上怎麼約定辭職的,是提前多長時間什麼方式向公司提出,如果公司不跟你計較是否提前多少天,那也就不存在違約金.
楊超越代言安慕希,月就到期了,這算是被拋棄了嗎
我認為不是被拋棄了 因為畢竟這個是合同制 三個月時間也不短了 我認為不是被拋棄,第一楊超越本來就是一個很有名氣的明星,被拋棄這一說基本上不可能,可能是兩個方面沒有談妥,所以三個月到期以後就不再代言,畢竟裡面還有經濟賬,大家不知道,也不會關心。還有就是,我覺得代言三個月的時間也不算短了吧,我不是大老闆...
我的快遞昨天就到了。可以這2天我休息。沒有去上班。我明天才上班,請問東西可以明天去拿嗎
您跟快遞員聯絡,讓他幫您帶過去就能拿,若是沒聯絡您明天去很可能是拿不到的,因為每天他們都要把未領的快遞帶回去,第二天不一定會帶過去 肯定是可以的,這僅僅是催你一下。但不要太久了,以免被退回。 苗喬恩 1.當然可以明天拿。2.我的快遞週六到,週一拿也是可以的。3.超一天會提示超時,取件是會有個打賞提示...
關於租房合同,我與房東簽訂的合同快到期了,想續租怎麼辦
按照合同約定,你應當是在約定的合同到期日的前一個月 也就是9月21日或更前 通知房東想要續約,這樣房東必須繼續把房子租給你,因為你享有優先權。如果你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續租,就意味著你已經不再享有優先權,與其他同樣想租這個房子的人是平等機會的,房東想租給誰就租給誰。你在喪失優先權的情況下只能去和房東協...